>>> 2006年第12期
“分层教学”:变相分班还是因材施教?
作者:胡 谋 王 倩
目前,有关“变相分班”和“因材施教”的争执正在教师、家长、专家乃至更广的范围展开。
社会舆论褒贬不一分层编班招致利弊之争
翠园中学副校长陈建宁解释说,由于学生个体间的差异,在同一个课堂里,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吃不消”是不争的事实。于是。翠园中学根据罗湖区今年小学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将学生分为两个大层次,由电脑随机排列,分别编成8个班和7个班。
他进一步说,分层编班“并非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突出问题是“教育不公”,教育资源、特别是师资向“重点班”倾斜,但翠园中学的分层编班不仅矫正了过去的倾斜,“更主张越是基础较差的学生越要配备有经验的老师”。分层编班后,学校将对两大层次的班级在教师备课、讲授、布置作业、辅导等环节上有所区别、各有侧重。
据悉,针时学生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教学方法的“分层教学”。是国外和我国教育界近年都颇为关注的热点之一。日本的初中学校尽管班额小,但数学、英语课程仍按学生志愿分为高、低两个层次教学;上海晋元中学和山东潍坊30多所中学对部分科目分为不同层次授课、实行“走班”教学,受到学生欢迎。
翠园中学的“分层教学”引起了教师和家长们的热议。在该校。教师对此也有褒有贬。英语教师钟丽娟任课的两个班整体水平相差悬殊。她说,给程度较好的班上课,她注重英语能力的培养;对程度稍差的班,她反复加强英语的基础性教学,“分层编班会让老师按不同的教学目标、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她的一位同事却认为,所谓的“分层教学”,只不过是“冠冕堂皇地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家长们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位学生家长认为,“分层教学”利大于弊:另一位家长却认为,“分层教学”让孩子年幼时就意识到等级上的区别,小小年纪就在心理上感受歧视,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区分“吃不饱”和“吃不消”“教育均衡”有待科学解读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程教学部主任高峡说,过去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其实质是教育的不均衡。而对翠园中学“分层编班”、“分层教学”的争议,焦点也集中在“教育均衡”上。
有专家说,采用“齐头并进”的教学方式,同一课堂里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则“吃不消”,其实是最大的“教育不均衡”;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认为.将相近水平的学生适度集中,有利于达到教育效果最大化,“分层教学”模式符合中国国情。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国外和上海、潍坊等地的“分层教学”采用的“学科分层”模式,与翠园中学的“分层编班”截然不同,而且国外多年“分层教学”实验的结果表明,部分优等生更“优”,绝大多数中、差等学生成绩下降,“分层教学“未必就能”因材施教”。
深圳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赵卫说,“因材施教”的“材”绝非“高分”学生,如果以“因材施教”为由将“低分”学生踢出,就是变相的“不均衡教育”。
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总校长曹衍清认为,以“分数”为标准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的分班教学不可取,但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多形式地组织“分层教学”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张扬个性。教育应该给学生更多选择的权利,包括对课程和学习方式的选择,学校也应对学生因材施教。教育应该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彦玲认为。翠园中学进行“分层教学”的探索本无可厚非,但应该将为何“分层”、如何“分层”与家长做充分沟通,“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做到公平教育、教育均衡”。
探索创新须有前提“依法执教”应放首位
翠园中学“分层编班”一事经媒体披露后,一时间不仅在深圳被热议,甚至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各方反应强烈:有教师谴责校方“违法”。有媒体质疑其是否“合理”,有教育专家认为此举有悖“公平”原则,有法律专家要求“提起公益性诉讼,强制政府和学校遵守法律”……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储朝晖博士说,保持教育资源的均衡,必须解决现行教育体制对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保持法律的严肃性。曹衍清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虽已出台,但实施时缺少权威性、缺乏力度.这与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有关。
据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人士也表示,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绝时是一个弊大于利的做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经对这种行为坚决叫停。如果确实存在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现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整改,对已设立的重点班应坚决予以取消。
深圳市有关方面迅速作出回应,称“依法执教”坚定不移,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将被问责。该市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及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李树军都要求尽快调查落实此事,如果确实存在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立即予以纠正。学校校长将被撤职。
深圳市有关方面也表示,在“依法执教”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学校进行“教育均衡”、“因材施教”的探索和创新。但是,罗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卢汉雄说,这些探索和创新,必须将每一步具体做法及时通报给家长。
(摘自2006年9月26日《人民日报》)
责编:熊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