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林语堂与胡适
作者:阿 滢
林语堂学成回国,如约到北大任教,去向校长蒋梦麟归还2000美元的借款时,蒋校长莫名其妙。过了几天,蒋校长告诉林语堂说:“那是胡适个人的钱。”林语堂深为感动。
林语堂提倡幽默,但做事是相当认真的,原则问题决不妥协,即使得罪朋友也会义无反顾。1932年12月17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上海成立,主席宋庆龄,副主席蔡元培,总干事杨杏佛,宣传主任林语堂。同盟的宗旨是支援为争取结社、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等民主权利而进行的斗争……同盟首先关切的是援助那些拥塞在监狱中的大量的政治犯。身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主席的胡适却在《独立评论》第38号上发表题为《民权的保障》一文,反对“同盟”的会章中“释放政治犯”的要求,同时,他又在上海的报刊《字林西报》登出谈话,表示“民权保障同盟不应当提出不加区别地释放一切政治犯,免于法律制裁的要求”。
宋庆龄看了文章很生气,电告胡适,应表明态度,遵守会章。蔡元培也给胡适拍电报,劝他不要改变初衷,然而胡适拒绝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执委会马上召开会议,决定开除胡适的会籍,林语堂坚定地投了赞成票。在友谊与原则面前,他选择了后者。
林语堂也并未因此而得罪胡适。多年以后,有人造谣说林语堂发明中文打字机发了大财时,胡适站出来为他辩护,说明了林语堂为了研制打字机已经倾家荡产的真相,也显示出了胡适的大度。
20世纪70年代,林语堂回台湾定居后,在胡适墓前向世人公布了他与胡适的友谊,泪流满面地讲述了胡适在他求学时期,慷慨解囊借给他2000美元的故事,在场之人无不动容。林语堂与胡适是真正的君子之交,是一般俗人所无法做到的。
(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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