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6期

为平民下半旗的国旗更加美丽

作者:慕毅飞




  天安门下了半旗,所有升国旗的地方,连续三天,都要下半旗。我们的国旗,曾经无数次为尊贵的去世者下过半旗;但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这是第一次。
  三天的哀悼日,让人想到了沿袭数千年的国葬。但请别忘了,数千年来,发生过无数次伤亡惨重的灾难,但只有这一次,死难的平民,享受了国葬的礼遇。沿途看到低垂的国旗,隐隐地感受到一种人之为人的尊严: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国旗因此而更加美丽!
  
  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这国旗就跟平民有了更紧密的联系。从来都说这红色的国旗是人民的鲜血染红的,那么,用人民鲜血染红的国旗就该对人民有所表示。既然下半旗可以表示哀悼,那么,发生像汶川地震这么重大的平民伤亡,国旗就有下半旗表示哀悼的理由。国旗因神圣而美丽,而这神圣来自于它代表着国家;而决定着一面国旗能否代表一个国家的,恰恰是这个国家的人民。汶川地震了,民众有了设立哀悼日的呼吁;国旗下了半旗,因此而提升的恰恰是国民的地位。
  
  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这让人的生命尊严在国旗面前实现了平等。既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那么,国旗因国民的死难而下降,就同样没有尊卑贵贱的选择。如果说国旗的神圣来自于国家的神圣,那么国家的神圣就必然来自于它将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价值。什么是公平正义呢?诚如温总理所言:“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因为在地震中遇难的,是没有尊卑贵贱之分的“每一个人”,所以下半旗哀悼的,也是没有尊卑贵贱之分的“每一个人”。
  
  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这是所有幸存者所能共享的抚慰。慎终追远,意在生者。“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幸存者需要生理的救护,也需要心理的抚慰。有幸得到国家领导人亲临抚慰的,毕竟是少数。当国旗下了半旗,这样的抚慰,就惠及了每个幸存者。5月19日14点28分,汽笛高鸣,万众肃穆,三分钟默哀里所能感念的,何止是死的不幸和生的万幸,肯定还有人的尊严、国的仁政……
  
  如果悲痛真能化成力量,那么,越是悲痛,就该越有力量。国旗三天下了半旗,奥运圣火三天停止了传递,影院三天没有了娱乐,许多网站也因此黯然失色……但在这三天里,会有多少力量因此而凝聚,会有多少理念因此而提升,会有多少价值因此而凸显……所以说,为死难的平民下半旗,国旗因此而更加美丽!
  (荐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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