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2期


金钱的阴谋

作者:刘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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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根曾任英国的首席大法官,六十岁时因受贿,被判罚四万英镑,并关在伦敦塔,后来虽被詹姆士国王豁免,但他出狱后不久就死了。
  临死前,培根对他的《人生随笔》(中国译作《培根论人生》)作了最后一次修改,在改到《论金钱》这一章时,他核实了三个案子。
  乞丐杀子案。有一个名叫约翰的乞丐,行乞四十载,积攒了三千枚金币。有一天,他发现儿子头上有一顶非常华贵的帽子,便问是从哪儿来的。儿子交代是用一枚金币从当铺里买来的。约翰又问,金币哪里来的?儿子答,是从三千枚金币中拿的。约翰听后,七窍生烟,一拐杖结束了儿子的性命。因为这三千枚金币是他一便士一便士积攒起来的,用一枚金币买顶帽,他对儿子如此大手大脚忍无可忍。
  姐弟绝交案。伦莎和戴维是姐弟关系,他们在年幼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为了养活弟弟并使他有一个好的前程,伦莎十三岁就做了妓女。在伦莎的资助下,戴维进了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并有了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在戴维准备报答姐姐伦莎的养育之恩时,伦莎提出断绝姐弟关系,永不见面。因为她看到弟弟就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历史,并且弟弟愈幸福,愈会勾起她对不幸的回忆。
  兰姆贪污案。兰姆是位海军大臣,年俸一万六千镑,是一般伦敦市民的五十倍。他通晓天文、历法和海洋知识,在与西班牙争夺海上霸权的斗争中,屡立战功,被伊丽莎白女王封为爵士。同时,他也是一位以简朴出名的贵族,在别人钟鸣鼎食的时候,他每天的费用却从不超过两英镑。就是这样一位德才兼备的人物,在伊丽莎白死后,被查出贪污军饷六十万英镑。这些钱原封不动地藏在他的地窖里,最后他被詹姆士国王下令处死。
  培根为什么要核实这三个案子?研究者说,培根从伦敦塔里出来后,发现了金钱的阴谋。他要通过这三个案子来证实自己的发现,至于他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他们说,无从考证,因为培根烧掉原作,准备重写《论金钱》时,支气管炎复发,死在了伦敦北郊。
  培根到底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三百多年了,许多人试图破解,然而,都无功而返。直到前不久,才有人根据这三个案子,找到了满意的答案:在你获得金钱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紧张或屈辱,在获得金钱之后,就不要指望会生活得怡然自得,因为在紧张或屈辱中得到的金钱,用起来会更加不安和心酸。这就是金钱本身所固有的阴谋。
  
  文/七 星摘自《人生与伴侣》
  2004年10月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