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文身

作者:莉莎.蒂姆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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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从一本书的封面来判断书的好坏。”这是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的忠告。我很听话,一连几个月,专门去读那些封面设计呆板,毫无生气的书,可是读来读去,我终于认识到,我还是喜欢那些色彩艳丽的少儿读物。
   我知道这句话对于如何判断一个人也很适用。6岁时,有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商场购物,在商场里,我看到了一位身材高大的男青年,黑皮衣、皮裤、黑皮靴上有着一排闪闪发亮的钢扣。我那时还太小,不懂得什么叫时髦。不过,我却十分喜爱他脸上、脖子上和身上像彩虹般的颜色。他就像从我的童话书中走出来的一样。
   “妈妈,你看!”我喊着:“那个人的脸上画了好多画。”
   “嘘……”妈妈把手指放在嘴上,“不要盯着别人看。”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文身,也是我第一次体会什么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父母们并不总是言传身教。一看到这位男青年,妈妈就立即认为他很“坏”,这就如同把他当成了一本封面破烂不堪、毫无阅读价值的书一样。
   从此以后,我就对文身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在皮肤上文出万花筒般的颜色和形状,有时美丽无比,有时丑陋不堪,它向人们显示着一个人的梦想,一个人的热情,或者在他们生活中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文身的图案多种多样,只怕你的想像力不够丰富,可是我们知道我们的想像力是没有边界的。
   在我20岁时,我决定加入文身的行列,可是这个决定一直拖了两年才付诸实践。原因很简单,人们总是把文身同罪犯或坏人连在一起。我知道并不是所有文身的人都蹲过监狱,我自己的犯罪记录是收到过三张超速罚款单。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也很“坏”呢?
   于是,我开始在公共场合观察那些文身的人,想看一看加入这个行列是不是个好主意。我觉得夜总会是一个很好的观察场所,这里可以说是人类行为的图书馆。在这里人们不在意是否有人观察他们的身体,有文身和没有文身都一样。
   我终于找到了答案,不管我是否文身,人们总会对我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就像读一本书一样,人们会对你、我的性格特点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我显示自己的文身,我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大家的评判,我做好这种准备了吗?
   两个月后,我利用午休时间来到一家文身诊所,准备预约一个时间来文身。3个身穿黑衣,身上几乎到处都是文身图案的光头男人接待了我。
   我们之间有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我拼命提醒自己,不要像一般人那样,把他们当成光头纳粹,他们的光头也许是为了掩盖未老先衰的秃顶。
   这些人看来很吓人,但他们却非常有礼貌,他们耐心地给我讲解了文身的过程,并向我保证文身一点都不痛。一位脸上不同位置戴着耳环的女士替我订好了星期五的时间,她办事利索,给我很大帮助。与其他商店的收款员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星期五终于到了,我下班后来到了文身诊所。我的文身师叫贝瑞,他希望我自己知道文身意味着什么,我对他说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将永远带着文身过自己的一生。贝瑞什么也没说就开始了准备工作。
   我坐在椅子上,我的后背裸露着,心里七上八下的。嘶嘶的针头转动声让我觉得一只喝醉的大马蜂正向我跌跌撞撞跑过来!
   我攥紧拳头准备迎接这不可避免的疼痛。这种感觉就像猫在挠你一样,而且是没完没了地挠。大约过了10分钟,我的皮肤就麻木了,过了40分钟,我的文身就文好了。从此,我就加入了身上有商标的这伙人。
   从我第一次文身到现在,5年过去了。我现在身上一共有4处文身图案。有一个图案覆盖了我后背的一半。但是我的性格、个性并没有任何改变,我仍然是以前的莉莎。
   我并不期望所有的人都理解文身,也不期望所有的人都爱好文身。但是通过这件事,我却深深地认识到,如果你能够透过一个人的肤色、脸上戴的耳环、头型和穿戴,你就会发现在这些外在东西的下面,是一个充满情趣、充满个性、活生生的人,我敢保证十有八九是这样。
   这才叫做真正的透过现象,看清本质。
  文/孙哲强摘自《读者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