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饥饿的人

作者:安 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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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伙从出生起,就吃不饱,赶上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年代。每逢开饭,他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碗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公然地抢夺堂姐碗中的那份食物,抢得双泪长流。
   那是1960年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有一次学校拖来了一车好煤,他拿起一块就放在嘴里嚼,同学们也跟着一起嚼,都说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他们就在下边嚼煤,咯咯嘣嘣一片响,全都一嘴乌黑。
   1976年,他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时,精粉的小馒头,他一次就吃了八个,肚子里还有空,但不好意思再吃了。炊事员对食堂管理员说:“坏了,来了大肚汉了。”
   后来,日子好过了,一上宴席,他却仍是迫不及待,生怕捞不到似的吃。好多朋友攻击他,说他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埋头苦干,好像狼一样。
   他一次一次牢牢记着,少吃,慢吃,吃时嘴巴不响,眼光不恶,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或一根豆芽,像小鸟一样。
   他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到好吃的,立刻便恢复原样。每当他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
   当然,仅仅有饥饿的体验,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作家,他能成为一个作家,是因为有个“右派”大学生说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听说作家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儿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
   他不相信天下竟有富贵到每天都可以吃三顿饺子的人,但大学生用蔑视的口吻对他说:人家是作家!懂不懂?作家!
   从此,他就知道了,只要当了作家,就可以每天吃三次饺子,而且是肥肉馅儿。那时,他就下定了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
   为了能一天吃上三顿饺子,他写出了著名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后来被张艺谋导演看中,改编成电影《红高粱》,并且在西柏林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大奖。结果,这部小说一下子捧红了三个人:张艺谋、巩利、莫言。
   他,就是著名作家莫言。
  文/李华摘自《东西南北·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