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幸福

作者:巴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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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的生活有三个不可缺的因素:
  一是有希望。
  二是有事做。
  三是能爱人。
  有希望:
  亚历山大大帝有一次大送礼,表示他的慷慨。他给了甲一大笔钱,给了乙一个省份,给了丙一个高官。他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对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会一贫如洗。亚历山大回答说:我哪里会一贫如洗,我为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伟大的礼物———希望。
  一个人要是只生活在回忆中,失去了希望,他的生命已经开始终结。回忆不能鼓舞我们有力地生活下去,回忆只能让我们逃避,好像囚犯逃出监狱。
  有事做:
  一个英国老妇人,在她身患重病自知时日不多的时候,写下了如下的诗句:
  现在别怜悯我,永远也别怜悯我;
  我将不再工作,永远永远不再工作。
  很多人都有过失业或者没事做的时候,这时会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虚。有过这种经验的人都会知道,有事做不是不幸,而是一种幸福。
  能爱人:
  诗人白朗宁曾写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复苏。
  生命中有了爱,我们就会变得谦卑、有生气,新的希望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着去完成。有了爱,生命就有了春天,世界也变得万紫千红。
  最美的祷告应该是:主啊,求你让我有力量去帮助别人 !
  
  (文/梁衍军摘自《花香满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