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3期


产房里的致命信仰

作者:霍华德·诺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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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是一位产科医生。
  5月,是孕妇分娩的高峰期。史密斯放弃了回家休息,住在医院里,随时为产妇接生。
  这天晚上10点,史密斯刚做完手术,几乎虚脱。他来到办公室小憩,刚刚躺下。护士便急忙跑来:“史密斯医生。琼丝女士要生了。”
  42岁的高龄产妇琼丝是头一次生孩子,预产期已经过了3天。却迟迟没有动静。琼丝和她的丈夫显得有些着急,尤其琼丝,既紧张又怕痛,开始大哭起来。
  在琼丝长达两个小时的哭声中。她终于顺利产下一个婴儿。就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决堤似的向外涌出,并且无法止血。“必须立即输血!”史密斯医生当机立断,下达了输血的命令。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生命的紧要关头,琼丝和她的丈夫居然拒绝输血。史密斯医生是个处变不惊涵养极好的人,当他确认自己的耳朵没有出问题后,突然像头暴怒的狮子般跳了起来。愤怒地朝他们挥舞着拳头:“拒绝输血不仅是对我的不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们要负法律责任的!”
  琼丝的丈夫不甘示弱:“我们的宗教规定我的妻子不能输血,否则就是对宗教的亵渎,信仰对我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当信仰与生命发生冲突时,我们宁愿放弃生命坚守信仰!”
  原来。他们夫妻二人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有着严格的清规戒律,如信徒必须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不准离婚,否则就是淫乱。这是最起码也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此外,还有一条让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教规。那就是根据《圣经》“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认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全血还是血制品。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都不准接受输血,一滴都不行,否则就是忤逆和亵渎教会,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全美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条规定,史密斯医生当然也知道,所以当他得知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时,便束手无策了。
  视死如归的琼丝在继续出血,生命正在一点点地离她远去。一脸悲壮的琼丝丈夫开始祷告,看来他是准备让妻子殉教了。
  输血还是不输血?此刻,这个极简单的问题却让史密斯医生头痛不已。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是他的神圣天职,但是他又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会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在自己面前,这是犯罪,他的良心会因此而不得安宁。
  产房里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史密斯的儿子也是医生,刚从医学院毕业。史密斯突然想起儿子毕业那天的宣誓誓词: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可是现在,琼丝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
  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再也不能拖延了。史密斯医生旋风般冲出产房,驾车高速冲向州高级法院。史密斯医生做出了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出的事: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
  这时已经是凌晨2时。从睡梦中惊醒的法官听完史密斯医生简短的陈述后,立即做出紧急裁决——这是他30多年法官生涯中惟一一次在夜里做出裁决,也是最快最特殊的裁决:允许史密斯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得到法官的裁决后,史密斯医生激动地流下了眼泪,立即揣着判决书风驰电掣般赶回医院。法律高于一切,琼丝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违心接受输血。
  琼丝得救了。
  尽管琼丝从内心感激史密斯医生。并深深为他的人道主义精神所感动,可是,她的丈夫还是“恩将仇报”,把史密斯医生告上了法庭,控告他侵犯了他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翻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输血。
  法院认为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史密斯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出院,不再存在侵权伤害,不予受理。琼丝的丈夫不服,向州最高法院上诉。经过近两年的审理。最高法院做出一致裁决,裁定史密斯违反了个人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琼丝及其丈夫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史密斯医生因此受到重金罚款,但他并不后悔,琼丝拒绝输血是出于宗教信仰,他坚持为琼丝输血同样是出于人道主义信仰,谁也没有错。
  这件事发生后,琼丝一跃成为全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心目中的英雄。而史密斯成为全美最受患者尊敬的产科医生。自然。他的生意也更加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