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自然之道
作者: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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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杂篇第28章《让王》里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楚昭王弃国逃亡,屠羊说也跟着昭王出走。昭王返国,要奖赏跟从他的人。但是等找到屠羊说的时候,屠羊说却说:“大王失国的时候,我放弃了屠宰的工作。现在大王回国,我的工作已经恢复,又何必说什么奖赏呢?”昭王坚持要他接受。
屠羊说又说:“大王失国,不是我的罪过,所以我不该接受诛罚;大王返国,也不是我的功劳,所以我也不敢接受奖赏。”昭王便宣召他进宫相见。
但是,屠羊说拒绝了,并且说道:“楚国的法律是必定要有特殊功劳的人才得觐见大王的,现在我的才智不足以保卫国家,勇力又不足以消灭敌人,怎敢妄自觐见大王呢?而且,当吴国军队入侵郢都的时候,我因为害怕而逃避他乡,并不是有意追随大王的。如今大王要废置法律召见我,实在是很不合理的啊!”
金玉满堂的人虽然富有,但却不能永久保住他的财富;而那恃富而骄的人,最后必自取其祸。只有功成身退,含藏收敛不自满、不自骄的人,才合乎自然之道。
(石景琼摘自《左手孔子右手老子》
图/杨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