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老板告我上法庭

作者:爱莉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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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我和男朋友的商量最后决定不请律师,就我俩对付这个狗屁公司!!假如我们这次输了,我们再请律师告他。这是我们的计划!
  这段时间,我有好几天都待在书店阅读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摘抄有用的法律条款。书店门没开的时候我就到了,天天看到关门的时候。男朋友打电话咨询外贸前辈,记录有用的话语,听取人家的建议。用了一个礼拜时间我们写好了答辩书,准备好了所有的证据,这样让我们面对这次开庭更有信心!
  开庭第一天我们开车提前10分种就到了,可他们20分种以后才到。经理,猪头会计,出纳。
  开庭的时候经理不断地玩他的手机,简直无视这里的纪律!
  开庭时,审判长问我:“被告方和原告在某月某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实?”
  我说:“我没有,合同上面不是我签的字,您可以验证笔体。(因为当时我也不知道谁把合同放在我的桌上,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记得当时我还自言自语说:‘这也叫合同’。根据《劳动法》第×××条,劳动双方必须自愿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不承认这份合同,我们只是事实劳动关系!”
  审判长又问他们……
  经理说话:“我们公司的所有合同都是由出纳代签。”哈哈下面有几位旁听的在笑。
  审判长就没有再问关于这个问题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他告我们的第一条已经不成立了。
  接着谈到赔偿经济损失57万的诉求。
  我说:“请对方出示已经损失57万的证据。”
  (因为57万是发票上价钱。当时他已经和客户办理了交单结汇的手续。已经收到了L/C项下的全部货款。现在损失的只是那部分差价!!)
  审判长说:“请出示证据……”
  经理说话:“没有证据啊”,经理和那猪头互相看着对方,最后经理才说:“57万,我们只是预测,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损失多少?等银行把对客户的汇款底单给我们,我们才能知道……”
  听了他们的话,审判长真的是很生气,说:“今天就到这儿,下次开庭另行通知,你们来一下(指着经理他们)!”
  真的,也许这个审判长在这以前没有处理过如此垃圾的案子!记得当时我来拿通知的时候,那个人就说:“我们一是从来没有接过公司告个人的案子,大多是个人告公司的;二是赔偿数额还这么大,你又这么年轻!我们很惊讶……回去好好准备吧!”
  这次开庭就这么结束了,只有30分钟,下次开庭日期另等通知。
  看来我还得继续等待,因为这件事情结束不了我的心就塌实不下来。
  大约半个月过去了,第二次开庭开始了,并且他们这次带来个律师。
  律师给我的印象就是:口快,句句逼人。所以当时我的心真的很慌,并且一开始我说话的时候,声音有点抖,男朋友紧紧握着我的手,很快就调整过来。这次他们弄来了假的证据,并且句句都是污蔑。
  审判长让他们出示证据:他们就把我平时和客户来往的邮件全部打印出来并翻译成汉语。这些邮件足有两寸厚,又能起什么作用,我行得正还怕影子歪吗??还有那些外贸单据,更可恶的是弄了份假的合同……
  这次开庭全是我和这个律师的对抗,他们没有发言……
  律师拿出了我和工厂的下货合同,指控我说:“是我自己和工厂签的合同。”
  从这一刻起,我改变了对律师这一行业的看法。我开始鄙视这个行业,他们是为了挣钱出卖良心道德的一个职业!!!!
  我发言:“首先否认!这个合同怎么是我自己签的??如果公司不知道,那给工厂一笔笔货款是谁打的??是我自己签的,那这个合同上的公章又是谁盖的??(我一边反驳一边审查这份合同,却发现上面没有公章)”我立即说:“这个合同是假的,没有公司章,我平时和工厂签的合同都盖有公司的公章!这是假证据!”对面的他们都低着头,律师也脸红了。
  审判长,又一次不高兴。
  他们又拿出1000块钱借条要求我还。(此借条那是我回家借的,因为以前走货的提成还没给我发呢。原本想他们给我发了提成一抵。可是好几千的提成最终还是化成泡沫了。就是那个猪头会计在捣鬼。现在想如果当初知道会有今天,我多借点就好了。)
  审判长问我是否承认?
  我说:“此问题与本案没有关系。法庭不是讲究‘不诉不理’吗??那我的提成和半月工资怎么办??经济补偿金??”
  审判长立即打住了这个问题并继续上个问题。
  他们前前后后都是在指控我,是我自己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货弄出去的,未经公司同意的。我们都做过贸易,单凭一个人能弄出去吗???
  我的证据就是:报关单,箱单,发票合同都盖公司的公章!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是猪头会计去办理的,也是。L/C是开给公司的,不是给我个人的。当初去工厂谈价钱,下订单也是公司派人和我一起去的。这是公司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
  最后审判长问我们是否同意调解,而他们却说:同意,希望我回去上班帮他们处理善后。我听了毫不犹豫说:“不同意!!!!!!!!!什么玩意,这辈子找不见工作也不回那个地方上班。你如果有这个意思,那又为什么锁门、跟踪、恐吓,将我告上法庭呢??”
  这次大约两个小时就结束了,让我们回去等候结果。
  回来之后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论结果是好是坏我们已经做好打算。如果我们输了,我们将继续上告和他打到底;如果我们赢了,我们也要继续告他赔偿以前未发的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名誉损坏、恐吓威胁、人身自由等。
  半月过去,那个裁判员通知我去拿结果,在电话当中我就追问结果。(因为他们有规定不让在电话告诉审判结果。)我说了好多好话他才在电话里告诉我结果:即我们赢了,他们输了,不但输了,他们还得掏诉讼费和文件费。估计他们请律师也没少花钱吧。当时真的高兴啊我和男朋友紧紧抱住对方,都能看见对方眼泪在眼眶打转转,真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去拿审判结果了,顺便带了份起诉书,因为我要告他们。内容是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损害我的名誉权,损害我的自由权,恐吓威胁我,还我的提成,半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男朋友的父母也很支持,并从家拿钱让我付起诉费。
  到了以后把这份起诉书让相关负责人一看,说得分两次起诉:一部分是劳动局管,一部分是法院。最后我考虑到事情这么麻烦,考虑到每次开庭家人还得请假陪我过来,而我应该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和他们这样的人是浪费不起精力的,浪费不起时间的!!!
  我们开车回来的途中路过公司,想顺便把我个人的私人物品取回来。因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我的许多资料、书、饭盒杯子等都还在公司。我也想着把他那1000块钱还给他,把他所欠我的也给我结算清了。其他东西都无所谓,只是我的笔记本,记录了我两年来总结的业务知识……
  我们进了办公室,经理没在。猪头会计,真的不想和他说一句话。我说:“我取一下我的私人用品……”他说话仍旧是暴哄哄的:“我不知道在哪儿,你问经理吧。”然后男朋友就打电话给经理,经理说:“我在外地出差呢,东西在我车上。”我男朋友说:“那什么时候回来?”他说:“没准,十天半月,两三个月都有可能。”
  …………
  他就是成心不给,几本书、几个笔记本、还有个饭盒,出差也带在车上????
  可笑!!!!
  就这样,我的这段经历结束了。
  看到有好多福友要求我把这个公司名字公布出来,我想事情已经过去,我就不写具体名字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只是想让大家通过我的这段经历,学点经验!!把我体会说出来:
  一,往往一些老板表面给人印象特慷慨、特实在、特厚道、特是那意思,越是这样的人我们越提防,也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二,生活中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经理和会计都是小人!一个同事后来告诉我说:经理在办公室里扬言让我这辈子翻不起身来。至于这么狠吗?是,赔了几万块钱,但是我也给你创造过利润!)
  三,做业务,大家一定要小心,给公司挣多少钱,他们不会嫌多,一旦出问题就会全部推到业务的身上,尽管这样的公司少之又少,但是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大家一定要小心。
  四,遇到事情一定冷静,对自己诚实,相信自己。就拿我这个例子,因为我没有和客户欺骗他,没有这样做,所以我不怕!假如当时我也请律师,律师费几万肯定得掏。所以相信自己。
  最后,感谢每一位来访福友,谢谢你们的支持。
  以上事情纯属事实,发生在2007年9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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