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一个国税助征员的维权路

作者:猪 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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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错了,错在低估了国税局的能量,低估了国税局领导的胆量。
  就在休完三天元旦假期,高高兴兴去上班时,刚舒了口气的我发现,噩梦并未随着2007年度的结束而终结!
  2008年1月份又有若干次逼签谈话,过程就不赘述了,简而言之,我没有屈服!
  2008年1月28日,YYJ与WLW、WYY代表局党组向我发出最后通牒:必须在1月31日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否则就对我停工、停薪。
  这本在我的意料之中,在我决定拒签劳务派遣之时,就已经估计到国税局会对我采取这种手段,所以这并没让我感到太突然。
  可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人,一个默默无闻地接受着长达十三年之久的低人一等的待遇而毫无怨言的人,为何还要在今天承受如此不公的压迫?
  天理何在!
  人权何在!
  想到这,我忍不住潸然泪下。这是这场噩梦发生至今我第一次流泪,也是我第一次在国税局领导面前表现出自己软弱的一面。我对自己说,再也不能在他们面前落泪了!
  接下来发生的是:
  我所在的部门推荐我为2007年度优秀职工,名字一报到上面,就被局领导拿掉了;
  2008年2月3日,局领导逼我将所有的工作资料移交完毕;
  2008年2月4日,局领导让我到局办公室报到。
  第一天到办公室,主任LJL对我实话实说,办公室目前是一岗一人,并不缺人,领导也交代过不可安排工作给你。
  “那分配哪张办公桌给我?”我问。
  “就放在二楼档案室。”LJL答。
  至此,我便在档案室的墙角边落了户!并且从2月份开始,我只拿到每月基本工资六百多元,另外,如果考勤记录合格,就可再拿到这个月四百二十元的考勤奖金。
  国税局领导肯定以为掐到我的死穴了,以为我会在经济高压下窒息,以为我会很快自己跑去求饶。
  但是这一次他们错了!因为很快我就适应了这份不用干活还每月可领到千余元钱的工作。
  你追求属于自己的东西时,任何人如果想剥夺你拥有的权力,都是在犯罪。
  既然国税局如此无视国家法律,如此藐视我的人权,又是如此紧紧相逼,那么,已经无路可退的我,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仲裁·起诉
  2008年3月19日 2008年4月1日
  阴晴不定
  我相信绝处必能逢生!
  冥冥中,我预感到我的人生将会发生重大转折。
  当一个人被逼到无路可退时,不是一死了之,便是奋起反抗,或许就是这无所畏惧的一搏,使局势有了一个戏剧性的转变,这也是我所期待的!
  其实,从拒签劳务派遣协议开始,我是带着惧怕与国税局对抗的想法一路走过来的,直到现在能充满信心面对现实,是因为我认为,不签不合理的协议,就是不屈服于社会潜规则,就没有了退路,就得单枪匹马去争理,而社会之大,我是如此之渺小,即使有强大的法律做后盾,个人的维权也是一项需要呕心沥血的事业,所以我有必要调整自己的心态,正确处理好这件事情。
  当我被无故剥夺工作权利和降低工资薪水时,查阅到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2]2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劳动者明知工资调低而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劳动者同意工资调整,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是势在必行了!
  2008年3月19日我正式向JP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诉书。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仲裁委的办事员看到我的申诉书时,第一句话是:你要告国税?
  都说万事开头难,确实是这样的,从递交申诉书开始,我就奔波于仲裁委的市局与区局,还要向仲裁股的股长及其主管局长摆事实、讲法律,据理力争,可我努力的结果是,他们很草率地出具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根据规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原以为,我要在仲裁阶段好好地准备一番的,可老天爷居然跟我开了这么一个玩笑,让我们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这多少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同时,这也为后来一些事件的发生埋下一个伏笔!
  无奈之下,我于2008年4月1日走进了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办完一切手续之后,我如释重负地走出法院,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想,法院受理了,我该可以放松一下了吧。但愿“公正严明、秉公执法”不只是停留在法院的口号上。
  就在这时,我父亲突发脑梗塞住院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没办法,我每天都得休半天假,来回奔波于医院和单位之间。那半个月里,根本无暇理会起诉的事。
  父亲出院后,局里找我谈话;此时,他们早已知道我去起诉的事。
  凭良心说,在这件事情上,我得感谢局领导。他们选择在我父亲出院后才向我摊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我都想道声“谢谢”!因为,如果他们在父亲住院时向我施压,或许我会崩溃掉!
  局里的这一举动使我更加坚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要与之针锋相对的并不是某位局长或者局里的其他同事,而是市局乃至省局领导做出的名为“规范用工”,实则逃避法律责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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