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状告法国律师
作者:法 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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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也有人劝我算了,根据他们的说法,即使我赢了官司,我也很难在短期内要回这笔钱。而且即使不用交律师费,我在取证期间所花费的邮费、电话费和车费,也已经快超过了我想要回的钱。但我还是要坚持下去。我觉得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官司,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在不少留法的中国学生身上也经常发生。而且,我得到了很多中国留学生的声援,接到了不少鼓励或者提供帮助的电话。我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能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程序,让更多的中国留学生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要让那个霸道的法国房东,改变他认为中国人是逆来顺受的错误认识。
我收集到了我所能收集的所有证据。我找到了租住房东另外房子的4位房客,他们分别给我寄来了住房合同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只是第5位房客,怎么也不肯提供完整的身份证明。而法律规定必须提供4个以上的此类证明。不过,这类证据,法庭是可以当庭取证的,欠缺的这一份证明也显得无关紧要了。我通过邮局,取得了房东收取了我退房的挂号信的证明。也通过我的朋友,起草了一份见证我将钥匙放进房东信箱的证明。我准备好了所有的证据,只等着法院开庭。
将官司进行到底
5月7日,我收到了valencinnes法院给我寄来的convocation(传票),我的案件将会在2004年6月10日开庭。我在一个退休律师的帮助下,给法官写了一封信,并附上我所有的证据。而到开庭的前一天,由于我正在实习期间,已确定次日无法抽身前去开庭。我又给法庭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女士告诉我,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请律师代理出庭,但如果我没有律师,就必须自己亲自到庭,否则必输无疑。在她的建议下,我立即发了一个传真,要求推迟开庭时间。
在延迟开庭的时间里,我还将写给法庭的申诉信,给valenciennes的律师协会也寄去一封。虽然这个协会对于案件的审理起不了什么作用,但可以从行业协会的角度,侧面给我的房东施加压力。至少这件事,对于他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光彩的事情。
同时,我从Béziers的一位老律师那里了解到,像这种私人之间签订合同,我的房东是不应该将其职称透露在合同里面的。而我们的合同里,房东却在自己名字前写上了“律师”的称号。这实际上是在潜意识里,给对方实施威胁的一种信号。作为一个资深的老律师,我的房东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的。
之后,我与法庭又通过几次电话,我也感觉到法庭的工作人员大都知道了我这场官司,可能是因为一个异国的留学生要状告他们熟悉的律师的缘故吧,我感觉他们都很热情,基本上还是同情弱者的。即使我的官司没有赢,我也要在这些人面前展示我的勇气,让所有正义的人去鄙视那些欺负外国人、坑人钱财的家伙!
6月16日,我又收到了法庭的第二次传票,新的开庭日期定于2004年9月2日下午两点。这个时间我刚好实习结束。
9月1日,我带上所有的资料,赶回valenciennes。
9月2日下午开庭前二十分钟,我赶到法庭,找到开庭的salle,里面已经坐了十来个法国人。因为是第一次出席这种场合,我还猜测这些人是不是来旁听我的案件的,但又觉得不太可能。我问了其中的一位老人,才知道他的传票也是当天下午两点开庭审理。我一听急了,不可能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时开庭审理两桩案件。是不是我走错了厅?我再次拿出传票看了个仔细,没错。而那位老人也拿出自己的传票,时间地点确确实实跟我的一模一样。老人的表情也十分惊讶,看来他跟我一样,也是第一次来这里打官司。于是,我们一起到外边咨询了工作人员。这才得知一起开庭的,并非仅两桩案件,而是有几十桩。这些小的民事案件都将在这天下午审理,一桩桩地过。
等我们再次走进大厅时,已陆陆续续进了几十人,律师也有十几个。他们一律穿着黑色长袍,分别坐在审判席的两侧。
我的房东没有来,他派了个代表律师前来。我眼睛四下搜索,猜测哪一位可能是我今天的对手。
两点整,随着一声响铃,全场肃静下来,所有人员起立,那一刻显得格外庄严,气氛让人有点紧张。随后的气氛便缓和下来,法国到底是一个崇尚自由浪漫的国家,除了主席台的两位女法官,其他人员可以随意进进出出,只要法官点到自己的名字时,当事人在场便行。
法官一一点名,点到的当事人便站起来应到。法官会询问当事人材料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当日开庭。不少人因为证据未准备充分,要求延期。获得法官许可后,便离去。
直到最后剩下几个人的时候,才点到我的名,我也终于见到了我的对手,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年法国妇女。我的房东作为一名律师,他对自己的这场官司以及对相关法律条文的了解,应该超过任何人,而他宁愿雇请另一位律师,这足以表明他在这件事情上并非理直气壮,或者是胆怯面对我,或者是胆怯面对众多他的同行。
我们一起走到法官面前,女律师递给我一封信,我仔细看了其中内容,他竟然让我继续补缴一个月房租。女律师走到我面前,问我是否放弃申诉,如果放弃,这一个月的房租将不再追究,两不相欠,就此了事。如果不放弃,我将有可能要支付庭审费用和补交一个月房租。我立刻明白了,这是律师的一贯手段,但是对手越是这样越激发起我反抗的欲望。我立刻表示坚决不放弃。
于是,我们双双站在法官面前,分别陈述自己的理由。在陈述过程中,这位女律师看上去较为激动,但是当法官询问她,我的房东是否收到我退房的挂号信,以及是否有4个以上带家具的房屋在出租及其他证据时,她都供认不讳。对此我很吃惊,顿时怀疑,我给法官及律师协会邮寄的所有控诉材料和证据,对方在开庭前就已经掌握。
女律师唯一提出的反驳理由,便是我所租的房屋不是大学公寓,所以不受相关法律条文的限制。接下来,当我向法庭提150欧元的补偿金时,这位看上去很有风度的律师,竟然向法庭叫嚷着说我在异想天开。法官立刻制止了对方的喊叫。法官收上了我们分别递呈的材料,告诉我们,最终审判结果将于12月24日以书信形式寄达给原被告双方。
这场官司虽然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当庭宣判,但我充满了胜诉的希望。几个月以来,我认识到法国是一个法律秩序规范的国家,只要懂法,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即使在异国他乡,也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等待审判结果的日子里,我会一如既往多收集证据,了解更多相关法律常识,随时向法庭补交材料。只要有一丝胜诉的可能,我便会努力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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