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我在深圳打官司

作者:李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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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8月我孤身一人闯深圳,几个月过去了,工作倒是做过几份,都是长则一月余,短则数天,常常在求职路上奔波。正好有人帮我介绍到上海宾馆的一家公司做电脑效果图,讲好底薪800,每月完成6张,工资4000元,超出按600元/张提成;也兼做施工图,根据复杂程度不同A3幅面成图在50—200元之间。但是条件比较苛刻,迟到5分钟之内扣50元,10分钟之内扣100元。我当时病急乱投医,只要有工作做,就什么也不计较了。
  公司当时在做一个度假村的投标,我负责做其中的体育展览中心,任务非常繁重。我当时住在布吉关口,太晚回去怕不安全,每天都在21点左右离开。老板竟然因此批评我早退,说××住在蛇口,比我还要远,都是23点才走。我很生气,就反驳他:“我一个女孩子,出了事你负责?”老板此后对我侧目而视,认为我不服管教,竟然和他对顶。
  公司门口有几张椅子,经常有人坐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但没有前台的引见,所有人是进不去的。前台好像是老板的亲戚,每次看到这些人都说老板出去了。时间久了我才知道是以前的员工过来要工资的,每逢这时,老板就躲在办公室或在外面不回来,只用电话和外界联系。那些讨薪人哪里有时间天天来要,于是一个接一个,等几天之后不了了之。
  经过40多天的辛苦,图纸基本完成,我也完成了8张效果图,10多张施工图,想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休息,总该喘口气了。我当时已接近弹尽粮绝的地步,已经借债1000多元,房租也未交。到了发薪的日子,拿到的工资单却只有600余元。我找老板理论,他说:“底薪800,你早退那么多次,只扣下了100多。我看你是一个小女孩,已经够给你面子了。”我又问:“提成呢?”“中标了才发啊,没中标我都没钱,拿什么发给你?”“那没中标我岂不是白做?”“那你说呢?”我当时压抑不住心中的气愤,四十几天的劳累辛苦怨气一下子爆发,和他吵了起来。他立刻就说:“就这么一点钱,不想要你就走,再吵连这点钱也没有了。你看××,人家还没你拿得多,就你争。”我说:“我早不想在这里呆了,但是该我的钱我一定要回来。你不给,我天天来!”他一脸奸笑:“好啊,公司天天开门等着你。”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也无心找工作,每天都到公司。我吸取前人经验,不是不做一声地坐等,而是总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意图引出老板。当有人阻拦的时候,我就和他大声喧哗。那时候就像一个不怕丢人的小孩,在那里胡搅蛮缠,从上班到下班。终于在第四天,老板出来和我妥协,他要求我不要影响大家上班。妥协的结果是老板给我写张欠条,有人说欠条不好听后改为“证明”。老板当时一定是被我气得昏了头,抖着手写下一道“证明”:一条一条注明钱数,还写上让我在×日来拿钱。正是这道“证明”成为我以后打官司最有力的证据。
  我按照“证明”上的日子来取钱,又被保证到×日;又来,又被保证到×日;如此三番。眼看年关将近,周围的人们纷纷回家,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又着急起来,天天到公司催,老板答应在后天——就是腊月二十四那日给我钱,让我一早就去。我早早赶到公司,一直等到下午上班也不见老板的人影。我听另外的员工说后天就要放假了,又开始着急起来。好不容易看到老板回来,他见到我就说:“你先坐这儿等一会。”就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在外边等得着急,就拿了一个大瓷茶杯进去倒水喝。正有一个同事问我时,老板出来了,他一见我就说:“我让你好好在门口等,你跑到里面干什么?”我说:“你给我钱我马上走人。”他大怒:“你还敢和我顶嘴?我把你的包扔出去!”说着就走向我放包的椅子拎起我的包。我说:“你敢!”他立刻走到门口,把我的包一下扔到走廊里去了。
  我当时本能的一个反应,就是一下把那个大瓷茶杯砸在他的脑门上,然后抓住他的领带,上去一个耳光。他刚抓住我的手,就有一群同事上来把我们分开了。那个愤怒的老板顶着湿淋淋的脑袋破口大骂:“女的打人?这样的女人谁敢要?泼妇……叫保安!叫保安!以后不准她进这个大楼!”我则打了110。先后到来的保安、“110”,对于劳资纠纷他们也无可奈何,有一个警察给我出主意让我找劳动局。劳动局的电话让僵持的双方没有出现松懈,而是同时选择了仲裁。那老板还冲我得意地笑:“早听话不就什么事也没了?现在连那600块我也不给你了。你还想和我牛?你以为你是谁啊?”腊月二十八我给家里打电话:“妈,我回不去了。”我妈在电话那头当时就哭了。
  三个月后仲裁开庭,本来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实,开始很顺利地进行,让我们庭下和解,和解当然没有成功。后来不知为何庭长突然宣布休庭,一会儿的工夫竟然我成了无理取闹,我刚提出疑问,他便大发雷霆,说我扰乱仲裁,宣布仲裁无效,同时告知:不服判决可到福田法院上诉。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深圳打官司,一个23岁的女子,刚从学校出来,没有任何的社会经验,就在举目无亲的深圳,与一个公司打官司。但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我想:“不蒸馒头我也要蒸(争)口气”,这个官司我是非要打赢它不可。这次官司我做了准备,请了律师——是朋友介绍的,帮忙性质的。因为没钱,我答应律师在官司打赢后分他一半的钱,但是那又有多少?我周围的很多打工者都佩服我的勇气,支持我、鼓励我——特别那个公司出来的,很多人竟然跑来要求做我的证人。我过完年就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使我对打这个官司也有了十分必要的物质准备。
  又是几个月的漫长等待,终于等来了福田法院的开庭通知。没开庭前,那老板请来的律师就朝着我们这一群人发出一阵嘲笑,像一匹狼一样露着长长的白牙。我在法庭上知道了他是深圳很有名×天律师事务所的,但是我毫不在乎:我有足够的证据,就看你们的笑话了。
  谁知道当我们作为原告陈述完毕后,被告律师胸有成竹地宣称:“原告在××公司期间,未能按被告要求完成任务,而且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常早退,受到被告的批评。原告怀恨在心,利用职务之便,在×月×日,携带大量有毒软盘,故意给公司电脑系统染上病毒,证人:××、××、×××。结果造成今年×月×日公司整个电脑系统崩溃,公司无法进行正常工作。经过修复,现在还有×个硬盘、×个主板、×个cpu尚不能用,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元,间接经济损失×××××元。证人:××、××、×××。而且原告在被被告辞退后,经常到被告公司寻衅闹事,严重干扰了被告公司的日常工作。另外,有次原告闹事时,遭到被告劝阻,竟然在众人面前殴打被告,造成被告身心不安。证人:××、××、×××。请求赔偿医药费×××元,精神损失费××××元……”——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这样一来,我立即就处于劣势。但是法庭上相信证据,判决结果下来,他们赔偿我的钱还没有我赔他们的钱多。无奈之下我又第二次上诉。
  又过了漫长的几个月,等到福田法院第二次开庭。其间好多人都知道我打官司的事情,我所在公司的老板也问我要不要帮忙,待他知道原来为了几千元打这个官司时,简直连牙都快笑掉了,说我:“你现在一个月就可以把这笔钱挣回来,为什么费尽心思打什么官司啊?我还以为有几十万呢!我劝你放弃算了。”我说:“我不是为钱,我要争口气,让他看看随随便便欺负一个打工妹行不行。”
  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一次终于以我的全面胜利而告终,不但赔了我全部的工资,还有滞纳金、保险、福利什么的,连带诉讼费用,我一共拿到将近8000元。事后有人说那年正好中央有文件下来,要求严厉惩治打工欠薪的问题,恭喜我拾了个蹦蹦枣。
  我相信很多打工者也有和我类似的遭遇, 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我们虽然是弱势群体,但是只要不畏强权,拿起法律武器,还是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