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小说

  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以后,急风暴雨式的战争时代已经过去,以鼓动人民起来进行斗争为目的的革命散文也逐渐在社会上减少了影响。1790年,富兰克林去世,潘恩出走欧洲,杰弗逊就任内阁大员,这似乎意味着他们过去所写的革命散文已不再成为社会和人们注目的中心;另一方面,1787年制订了三权分立的联邦宪法,1789年华盛顿就任第一届总统,两党制政权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市民阶层的人数骤然膨胀。新的形势要求有能够与之适应的新的文学作品,这就形成了美国早期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

  大约在1785年到1800年这十几年里,以传说中的神怪、豪侠为主角,以因果报应、劝人为善或神怪奇事为主要题材的作品开始出现。这些作品往往是先有口头传说,而后出现文字脚本,并带有很大的模仿性。北美远离欧洲的世故与腐败,未遭受破坏的大自然在等待描述;获得新生的人们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新文明与新文学的素材近在咫尺。然而艺术是形式,新形式不会突然出现。殖民地人民一直习惯于从英国诗歌、小说、戏剧及散文中去寻找他们文学表达的标准。18世纪虽是形式艺术的时代,但新酒还得先装进旧瓶。英国14世纪小说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17世纪小说家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等作品都成了仿效的范本。随着市镇经济的繁荣而不断扩展市场的神怪故事,不管是否成本,都以一种虚幻的、夸张的手法去迎合读者的口味,因而也杂糅着不少糟粕。尽管如此,它们毕竟是美国早期小说的雏形,是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高潮产生的源泉。而且,美国终于开始了一个既舶来小说同时又输出小说的时代。

  布雷肯里奇和他的 《现代骑士》

  休·亨利·布雷肯里奇 (HUGH HENRY BRACKENRIDGE,1748—1816)出生在新英格兰一个圣职人员的家庭,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他与弗瑞诺以及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詹姆斯·麦迪生同班。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了牧师职务,在业余时间写过两部具有爱国主义色彩的剧本《高地堡垒上的战斗》和《蒙哥马利将军之死》。这两部作品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平,却也表现了作者的爱国热情和创作信念。为了抵制政府的某些法令和社会上某些人对他激进思想的批评,他于1781年放弃了牧师职务,到匹兹堡郊区的乡村里隐居起来。当然,在那里,他在政治上仍然十分活跃,处处显示出一个贵族民主主义者的思想风度。后来他开始创作小说,他把自己的小说整个看成是反映当时社会的镜子。

  《现代骑士》是布雷肯里奇一部著名的作品,也是美国最早出现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流浪汉的冒险事迹为题材,描写了约翰·法勒戈和他的仆人蒂格·奥莱根离开自己在宾夕发尼亚西部的农庄,外出游历的故事。法勒戈是一个有主见的民主主义者、杰弗逊主义和民族独立的拥护者。而奥莱根则是一个红头发、高个子的爱尔兰移民,有点傻乎乎,又有点流氓习气,同时由于自身的愚昧,还颇有点盲目的、无约束的自信。他们俩骑马穿过乡村和城市、观察、体会了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在旅途中由于偶然的原因走散了,于是各自又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奥莱根侥幸地碰上了一位总统,他居然靠自己胡说八道的辩成了一帮政治家、贵妇人和学者们崇拜的偶象,还被委任为税务官、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他不懂上层社会的规矩,更不懂当官的诀窍,结果被人给他浑身涂上柏油、粘上羽毛,遭受了惩罚和耻辱。后来他去法国,又尝到了柏油和羽毛的滋味,仅穿了一件单衣逃离出境,却还自以为是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

  法勒戈则是一位正派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倾向于托马斯·潘恩的思想观念,在游历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和他的朋友一起最终建立了一个模范的民主村社,实现了理想。在作者笔下,奥莱根很象那位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先生,他既有正直的一面,又有可笑的一面。他虽能言善辩,还很有点小聪明,能在冒险的经历中靠自己的本领捞到点好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终还是被人捉弄,成为受侮辱和受压迫者。

  《现代骑士》具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因素和进步意义,开创了美国本土小说的历史,成为美国早期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布朗的神怪小说 《威兰》

  查尔斯·布洛克登·布朗 (CHARLES BROCKDEN BROWN,1771—1810)是美国第一个职业作家。他生于费城,曾在亚历山大·威尔考克斯学院学习法律,1792年毕业后当过一段律师。由于他性格倔强,政治上日趋激进,加上酷爱文学,很快就与法律分道扬镳,迁居纽约;开始了笔耕生涯。在美国哥特式小说流派影响下,他以狂热的激情在两年内写出了四部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小说:《威兰》、《亚瑟·默文》、《奥蒙特》和《埃德加·亨利特》。这些小说从题材上看属于记实性的社会小说;从情节上看又属于荒诞型的神怪小说。当年的布朗备受英美读者的崇敬,也很得浪漫主义诗人的赞赏。美国著名诗人济慈认为“《威兰》是一部极富感染力的书”。雪莱也从布朗身上发现了一种与自己相似的精神。但是,这几部长篇小说都是急就章,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一些手法夸张、情节可怖的闹剧。加上他语言上的做作,以及后期对病理学理论的过分迷恋,使他无法完成他的老师、英国哲学家兼小说家威廉·戈德温所提倡的“情节一结构”学说,更不可能成为美国小创作史中的奠基人物。布朗的主要缺陷在于,他忽视了如何把他这些“哥特式”小说体转变到以美国为背景,以美国人为描写对象上来,所以布朗的小说还谈不上有十足的美国特色。

  布朗的代表作《威兰》是一部书信体的“哥特式”长篇小说:老威兰是一个德国的神秘主义者,移居美国费城附近的麦丁根后,他在离家不太远的地方修建了一座神秘的教堂。一天晚上他去祈祷,一进门便看见一道可怕的火光,听到一声爆炸的巨响。他的家人闻声赶来时,发现他被烧得通体鳞伤。老威兰死后,他的妻子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不久也跟着进了坟墓。他的儿子西奥多·威兰和女儿克拉拉在其姑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他们和邻居的女儿凯瑟琳。普利耶尔一直保持着友谊。后来西奥多娶了凯瑟琳,夫妇生了好几个儿女,克拉拉也爱上了凯瑟琳的哥哥亨利,但亨利已在德国订过婚。

  一天晚上,西奥多在去教堂的路上碰上一件怪事,他明明听见凯瑟琳唤他回家的声音,可是回家一问,妻子并未曾开口。后来这冥冥之中的声音又告诉亨利,说他的未婚妻特丽莎已经死去,他可以马上跟克拉拉结婚。可是事情却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一次亨利偶然听见克拉拉与突然闯进他们这个幸福的小圈子里的流浪汉加尔文私约时的说话声,便一气之下抛下克拉拉去寻找他的未婚妻,但特丽莎已与别人结婚。在绝望之中,亨利出走了。与此同时。西奥多由于继承了他父亲狂热的神秘主义信念,又被这种神秘的声音追得几乎发了疯,他认为庄园中了邪,有妖精作崇,在疯狂中他杀死了妻子和孩子,被送进了疯人院。有一天西奥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还要杀死克拉拉,又是那种神秘的声音使他放弃了这个企图,并自杀身亡。后来在当地司法部门追查下,加尔文供认了他在“有害精灵”的引导下,的确几次施展口技模仿凯瑟琳的声音,模拟出他自己与克拉拉的喁喁情话,以及模拟其它声音的真象。他竭力声辩他在这场毁灭威兰整个家庭的悲剧中是清白无辜的,死者只是宗教狂热的牺牲品。接着加尔文离开费城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而亨利在他的妻子死后又回家乡同克拉拉结了婚。

  布朗的神怪小说,实际上也是社会小说的一个组成部分;境界虽然不高,但至少为 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的异峰突起探明了道路,其功绩不可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