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后期

  一 “约翰逊时代”的古典主义

  18世纪后半期产生许多新的文学流派,古典主义已成尾声,但影响犹在。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约翰逊对当时文坛影响之大,以至文学史家把 18世纪中间的三四十年称为“约翰逊时代”。他著述不多,但靠自己的思想主张、学识见解成为一代文人的领袖。

  撒缨尔·约翰逊 (1709—1784)生于书商家庭,自幼健康不佳,但聪颖好学,有坚实的拉丁基础。他19岁入牛津大学,但1731年因贫辍学,来到伦敦,以写作为生。他的文学活动包含广泛,他写诗、戏剧、散文、传记、批评,编辑字典,主持文学聚会。他的讽刺诗《伦敦》(1738)、《人类愿望的虚妄》 (1749)模仿古罗马诗人朱文纳尔的讽刺诗,采用英雄双韵体。双韵体悲剧《爱琳》写土耳其皇帝默哈梅对希腊俘虏爱琳的迷恋,严格按古典主义风格写作。1750年,他创办沿循《闲谈报》和《旁观者》传统的《漫谈报》,在报上写了两百多篇谈道德、风俗、文学等问题的文章,里面有人物性格素描、寓言、故事等,有些象蒙田、培根的格言警句,风格受拉丁散文影响。他的《诗人列传》(1781)写了英国17、18世纪五十余位文人的生平、创作,作者最表同情的是属于古典主义传统如德莱顿、蒲伯、艾迪生、斯威夫特等。他注意生活细节的叙述,夹杂对作品的评介,他不同情弥尔顿的政治、宗教观,却对他《失乐园》所表现出的想象力加以称赞。对文学史上有意义的现象他加以注意和分析,比如为17世纪的“玄学派”诗下了定义。

  从1747年始·约翰逊用了8年时间编纂英语辞典,于1755年出版。这虽然不是第一部英文字典,但收词丰富、定义精当,在促进英文规范化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约翰逊曾经写信给贵族吉斯特菲尔伯爵求助,未得到理睬。待他大功告成,伯爵又撰文揄扬,约翰逊在著名的《致吉斯特菲尔伯爵的信》 (1755)中谢绝了伯爵在他成功后给他的支持。这封信成为文人脱离贵族提携保护的宣言书。

  在文学批评上,约翰逊在他编的《莎士比亚集》的序中表明了他的文学观点。他从古典主义原则出发,指出莎士比亚戏剧的许多缺点,如没有道德意图、情节结构松散、充满放肆的俏皮话和粗鄙的语言等,但他赞扬莎士比亚是“自然诗人”,忠实地摹仿现实,为莎士比亚悲喜剧混合和不守三一律辩护。

  1764年,约翰逊成立了“文学俱乐部”,成员有哥尔斯密、勃尔克、加立克、鲍斯韦尔、谢立丹等。他在其中谈论文学,对当时文学创作编纂与批评,很大部分上也建立在俱乐部成员鲍斯韦尔写作的《约翰逊传》上。

  鲍斯韦尔(1740—1795)在23岁时认识了年逾五旬的约翰逊,在俱乐部中他认真观察和研究约翰逊,搜集大量有关资料,在1791年出版了两卷本的 《约翰逊传》。他的传记刻意追求真实与逼真,写约翰逊粗笨的外貌和惊人的胃口,写他争论的癖好和强烈的偏见,写出丰满的人物形象,标志着现代传记的开端。

  二 多愁善感和神秘忍怖的小说

  18世纪中期,英国产生了感伤主义文学流派。理性时代理性至上,文学总的说来理性有余而感情色彩不足。随着启蒙思想家描绘的理性王国理想的破灭,理性的权威动摇了,感伤主义作家越来越注意人的情感世界,以情感去替代理性。他们细致地描写人物的心情,努力唤起读者对人物命运的同情和共鸣,作品具有感伤的情调。感伤主义在小说、戏剧、诗歌中都有表现,而以感伤主义小说最有代表性。

  感伤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家是劳伦斯·斯泰恩 (1713—1768)。斯泰恩出身教会世家,但他的父亲是军官。他随父亲迁徙,毕业于剑桥大学。1737年他任牧师,在约克城及附近住了 20多年,马马虎虎地执行牧师职务。1741—1742年,他短期参加了辉格党人的活动。他与妻子都患有肺病,两人的婚姻生活并不美满,在他的生活中发生多次爱情事件。他从46岁开始写《商第传》,书的成功使他成了社会名流。1765年他到法国和意大利旅行,回英国后他去了伦敦,1768年病逝于伦敦舍。

  《特利斯川·商第的生平和意见》即《商第传》是斯泰恩的代表作,小说共九卷,发表于1759—1767年间。小说的写法很奇特。标题标示的主人公几卷以后才出生,到从作品中消失时也不过是个孩子,既谈不上什么生平,也没发表过任何重要意见。小说故事从商第母亲受孕开始,大家期待孩子的出生,父亲瓦尔特·商第和叔父托比(一直称“我的叔叔托比”》派人请医生接产,但作品中更多写的是这兄弟俩对学问的讨论。到卷五卷六,商第几乎被忘记了。他的哥哥博比死于威斯敏斯特学校,引起家人不同的反应。卷七是斯泰恩旅法后写的,都是旅途经历,模糊地表示商第与家人可能是旅行者。卷八是托比与寡妇瓦德曼的不成功的恋爱。在小说的未尾商第的母亲问; “天呀,这个故事究竟讲的是什么啊?”约立克牧师回答说:“无稽之谈”。 “而且是我所听到的最好的一个。”这部小说出现比《克拉丽莎》不过迟8年,比《汤姆·琼斯》晚10年,却大大异于传统小说。

  由于拒绝唯理主义,作者以情感性而并非逻辑性的原则结构小说。小说打乱了传统格式,打乱了时、空间次第,不关注围绕人发生的事或事件中表现的人,只关注人的内心、情感和个性。人身上遍表现出来的敏感善感和独特癖性,是对工业文明之下社会普遍的麻木、冷漠的抗拒。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瓦尔特与托比兄弟俩。瓦尔特·商第在退休后,好不容易摆脱了商人精细而乏味的事务,沉溺于哲学冥想与讨论,喜好卖弄学问,与资产阶级实干家鲁滨逊形成鲜明的对照。托比叔叔纯朴天真,温柔善良,与菲尔丁笔下的亚当斯牧师和哥尔德密所写的普瑞姆罗斯博士相似。他与哥哥相反,对以前的军队生活充满眷恋,与忠心的跟班特廉伍长一起摆弄玩具军队消遣。他是英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幽默形象之一,也是十足的感伤主义者,同情一切不幸者。

  小说的形式非常奇特。各章有的很长,有的很短,一句话可能成一章,偶尔全页空白,让读者想象去填充。故事半途开始,突然又介入另一插曲,序插在小说的中间,常没有标点符号,有时出现奇怪的画来替代字,插话比比皆是。从内容到形式,小说都显得奇异、怪诞,显示作者以感伤代替理智的态度,对幽默情趣和新奇手法的追求。

  作为旅行直接产物的 《感伤旅行》(1768)写约立克(或者说是作者自己》在法国和意大利旅行的经历,不是普通的游记,侧重写人的情感反应。对斯泰恩来说,人生是感情的生活。书中没有统一的结构,主要是约立克情感的奔流。他同情为死驴而哭的老人、同情乞丐和法国南部的贫苦农民,同情一切穷人、纯朴的人、受压迫的人,同情一切的生物,为被囚禁的八哥悲伤。他不同于理查生,后者的感伤主义总是和道德伦理联系在一起的。而斯泰恩的感伤主义则肯定一切情感,并不考虑道德标准,所以旅法的约立克会既同情革命前夕法国人民的不幸,又同情受到人民审判的国王。

  斯泰恩的创作具有特别的意义,他代表着文学创作中一种新的倾向——注重个性和内心情感,英国18世纪小说的发展以他的创作而告一段落。

  另一位重要的感伤主义作有是奥利弗·哥尔斯密(1730—1774)。他生于爱尔兰,父亲是乡村牧师。两岁时他随父亲迁到立桑,在以后的《荒村》里把这里加以理想化。1744年,他进入都柏林三一学院学习,1752年到爱丁堡学医,第二年又到荷兰莱顿大学继续学医。从1754至1756年,他主要靠徒步旅行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因为囊中羞涩,传说他曾替人吹笛来筹旅资。1756年,哥尔斯密回到伦敦谋生,当过校对、药剂师助手,主要是靠写作为生。他为杂志大量写稿,其中最主要的是特写集《世界的公民》(1760—1761),也就是刊物《公共记录》上发表的125篇文章的结集。假托东方人在西方的见闻书信这种体裁在法国早已流行,最为突出的是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 (172)。哥尔斯密则假托中国人连·其·阿当吉在伦敦的游历,对英国杜会作了讽刺性评论,其中也有出色的人物描写,如第54、55封描写的花花公子提布斯。这种幽默、机智的小品文丰富了英国散文传统。

  《旅行者》(1764)是哥尔斯密建立诗人声誉的第一首诗。他遵从古典主义原则,用英雄双韵体写作。这首诗是他在旅游欧陆时开始写的,诗人坐在阿尔卑斯山上,评论意大利、瑞士、法国、荷兰、英国各国的功过,感慨英国政党跋扈,君权旁落,有势者自私自肥,而农村人口凋零。《荒村》(1770)是哥尔斯密、也是感伤主义的代表诗作,在思想上继续了《旅行者》。诗人回忆起理想家园“甜蜜的奥本”,在这个与他童年的村镇相似的地方,人们勤劳耕作,闲暇时分嬉游欢乐,怡然自得。但如今美丽园成了荒村,在圈地运动后,小农或涌向城市沦为赤贫,或飘泊海外历尽艰辛。诗人在怀旧中哀伤,留恋乡村纯朴乐趣,鄙视工业发展给乡村带来的变化。

  哥尔斯密只写了两部喜剧,但都被看作是18世纪英国戏剧的杰作。《好心人》(1768)写一位善良的年轻人由于慷慨轻信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充满有趣的对话和戏剧性场景,既没有复辟时代风俗喜剧的轻佻,又不象18世纪初期“伤感喜剧”拘泥道德,使喜剧回归本·琼生的传统。《屈身求爱》(1773)更为成功。小马洛因为迷路,错把未见过面的未婚妻家当成旅舍。哈德卡斯尔小姐将错就错,以侍女身分争取到她的腼腆的未婚夫的欢心,剧中充满滑稽可笑的场面和恶作剧,充分运用了伪装、错认等喜剧手法。喜剧也有着田园牧哥般的妩媚,里面穿插了迷人的歌曲。

  歌尔斯密的声誉主要赖于他唯一的小说作品《威克菲牧师传》(176)。小说是以威克菲牧师普列姆罗斯博士第一人称叙述的。普列姆罗斯和妻子、六个孩子过着牧歌式的日子。但是突然的变故使得家道中落,长子的未婚妻家毁约,地主桑希尔诱拐了牧师家的大女儿奥利维亚,牧师遭迫害入狱,次女索菲亚又被绑架。牧师坚忍地经受了接踵而至的苦难,在狱中仍然继续对人行善,劝人自新。桑希尔的叔父出来伸张正义,全家人苦尽甘来。小说写了纯朴、贫穷家庭的喜与悲。哥尔斯密喜爱纯洁而坚定的美德,深信美德终有报偿,认为应该以道德改善社会,安于淳朴的生活。作者在牧师形象上,表现出感伤主义情绪。哥尔斯密小说中感人的温柔与爱怜之情对狄更斯小说很有影响。

  属于斯泰恩一派的小说家还有亨利·麦肯齐 (1745—1831),他的《多情的人》 (1771)描写多情的男子哈雷的爱情悲剧,当时大受欢迎,现在看来倒像是戏拟作品。

  在18世纪最后30年出现一种小说新类型:“哥特式”小说,这是文学中复古倾向在小说中的反映。“哥特式”小说充满恐怖神秘的气氛,中世纪 “哥特式”建筑是小说中制造恐怖场景的必然道具,故此得名。如同感伤主义小说,“哥特式”小说家认为生活中的疑惑和神秘,并非理性和常识所能解释的。

  斯摩莱特的《法森伯爵菲迪南德》(1753)是流浪汉小说,但其中人物象幽灵般出入教堂的阴森气氛,开了“哥特式”小说先河。18世纪第一部真正的“哥特式”小说是贺拉斯·华尔浦尔的《奥特朗托堡》(1764)。华尔浦尔 (1717—1797)曾建造哥特式山庄,满足他对中世纪的崇拜的心情。他的小说故事发生在十二三世纪,奥特朗托城堡的主人曼弗勒特的祖先是以谋杀手段占有城堡的,曼弗勒特一直受着预言的感胁。他为求得子嗣,准备娶他儿子的新寡,却误杀了自己的女儿。原主人阿尔方索的鬼魂萦绕,曼弗勒特在恐吓中供认祖先和自己的罪恶,城堡回到真正的主人手里。小说利用古堡创造阴森的气氛,那阴暗的楼道、长长的走廊、奇怪的声响、流血的雕像和走路的画像,令人毛骨悚然。

  安·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是“哥特式”小说的代表作家。她写过不少恐怖神秘小说,以《乌多尔弗的奥秘》 (1794)最为著名。小说故事发生在16世纪,贵族少女爱米莉是父母双亡的孤女,她与破落贵族青年福兰古相爱,受到她的姑母、也是她的监护人雪隆夫人的阻挠。雪隆夫人把爱米莉带往她丈夫在意大利的乌多尔夫城堡,爱米莉在这里经历了种种秘密恐怖的事件。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她的姑父为谋财害命而安排布置的。小说反映了围绕财产问题,人与人之间无情的争斗,但主要是制造神秘和恐怖的效果,以悬念、惊险取胜。小说中出现的遥远传来莫名的呼声、蒙面人、绑架等情节及穿插的滑板、秘室、活门等机关效果,富有刺激性,大大激发人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

  威廉·班克福德 (1759—1844)曾大兴土木,在家乡兴建了塔高三百米的哥特式建筑。他的《瓦载克》(1871—1872)不同于其他“哥特式”小说,背景放在东方,前半部夸张地描写东方的奇异怪诞故事,后半部象是德国中世纪流传的浮士德故事的改编。马修·乔治·路易斯(1775—1818)因为他的代表作《僧人》而以“僧人”路易斯闻名。本有“圣人”之称的安伯欧修,在女色诱惑下步步堕落、犯罪累累,终至身败名裂,死于魔鬼之手。这部小说描写犯罪、色情,气氛阴森恐怖,是“哥特式”小说中最有刺激性的。

  “哥特式”小说在小说史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它的神秘、怪诞、恐怖等特色在浪漫主义小说家和部分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作品中得到了发展。

  在18世纪末期,家庭小说——即描写家庭日常生活、爱情和婚姻问题——也值得一提。这种类型小说的代表作家是芳妮·伯尼 (1752—1840)。伯尼是英国第一位亨有盛誉的女作家。她出身文艺气氛浓厚的家庭,1777发表了她的成名小说《爱芙琳娜》,成为社交界知名人士。她当过夏洛蒂王后的眼装副管理员;1793年嫁给法国流亡者达布雷将军。她死后发表的《达布雷夫人的日记与书信》,记载了她的生活和交往,有约翰逊等文学、艺术人物的生动特写,有不少的史料价值。《爱芙琳娜》中的同名女主人公从小被父亲抛弃,在乡间长大,成人后来到伦敦进入社交场合,经过不少波折后与有情人终成眷属,并与富有的父亲相认。小说故事是传统的,有些部分人为痕迹很重,它的成功之处在于细腻地描写了伦敦上层社会的风俗习尚,社交场合中人们的闲言细语、俯懒与轻浮。小说采用书信体,从天真少女的角度去观察、描述,心理分析细致,加上偶尔情感的洋溢和道德的倾向,可见出理查孙小说的影响,而小说中体现的冷静观察与简洁叙述的风格,又有别于感伤主义小说,给19世纪小说家简·奥斯丁一定的影响。

  三 风俗喜剧的佳作

  英国戏剧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开始衰落,复辟时期有过复兴,但内客多戏谑不雅,18世纪戏剧有赖哥尔斯密和谢拉丹的推动,有了发展。

  18世纪头20年主要喜剧是理查德·斯蒂尔的感伤喜剧和考雷·赛伯(1671—1757)的“改良”或“道德”喜剧。舞台上还有意大利喜剧、英国的歌剧。这些歌剧是音乐与戏剧的混合,对话仍用口白。1728年上演约翰·盖依(1685—1732)的歌剧《乞丐的歌剧》,盛况空前。这部与意大利歌剧大为不同,以散文对话为主,插入大量民谣曲调的歌唱,所以也称“民谣歌剧”,剧情围绕波莉对强盗首领马克希兹的爱情展开,反映了下层社会生活,也有讽刺意味,以收赃人与强盗头目的失和来影射华尔浦尔内阁内部的矛盾。《乞丐的歌剧》的续篇《波莉》(1729)由于讽刺的尖刻激烈而被禁演。盖依“民谣歌剧”中的讽刺因素影响了菲尔丁的讽刺戏剧。

  18世纪30年代的戏剧创作除菲尔丁的作品外,还有乔治·李罗 (1693—1739)的资产阶级家庭劝善戏剧。他的《伦敦商人》(1731)是描写中产阶级生活的悲剧。学徒班威尔因为迷恋娼妓,逐渐走向堕落,从反面提供了道德训戒。这出戏甚至得到了古典主义者蒲伯的赞赏。

  18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家是谢立丹。

  理查德·布林斯莱·谢立丹 (1751—1816)具有多方面才能,以戏剧成就最大。他生于都柏林,父亲是著名演员和剧院经理。他在贵族学校哈娄公学学习,又进过父亲办的学校。1772年他护送歌手伊利莎白·林莱去法国,并为她两次与人决斗,终于在1773年与她结婚。为谋生,他开始戏剧创作,1776年任朱瑞街剧院经理。第二年,他成为约翰逊“文学社”的成员。1780年,谢立丹当选为众院议员,从此活跃于政界。他在议会中发表弹劾贪污、残酷的印度总督华伦·海斯丁的著名演说。他反对对美战争、对法战争,反对对爱尔兰起义的镇压。他历任外交部副大臣、财政大臣等职。但是他的晚年生活不幸,朱瑞街剧院被禁,1813年由于经济困难,他不得不结束长达32年的议会生涯。1816年,谢立丹逝于贫困中。

  谢立丹的剧作质量并不平衡。写于从政以后的《斯卡波罗之游》(1777)和《皮札罗》(1799)都是改编之作。两幕闹剧《圣帕特里克日》(1775)写年青人如何欺骗女方父亲而得到恋人,从故事到手法都比较老套。《陪媪》 (1775)是出喜歌剧,上演率超过盖依的《乞丐的歌剧》。虽说没有脱离恋人愚弄女方父亲及追求者的老套,但对话机智,里面穿插一些出色的抒情诗。讽刺喜剧《批评家》(1779)讽刺了当时的感伤喜剧和伪古典悲剧,指出当时流行的戏剧技巧的简陋幼稚、语言的浮夸铺张、舞台音响的滥用等弊病。

  为谢立丹带来巨大声誉的是他的喜剧《情敌》和《造谣学校》。如同歌尔斯密,谢立丹发展了风俗喜剧传统,创作了英国戏剧史上优秀的喜剧作品。

  《情敌》(1775)是24岁的谢立丹的成名作。出身贵族之家的阿布索鲁特爱上了浪漫感伤的丽迪亚,为迎合她的浪漫情趣,装成贫穷的下等军官贝弗利。丽迪亚与阿布索鲁特结婚,但仍为没有私奔等浪漫情节而遗憾。谢立丹嘲笑了由于小说的影响而在社会中盛行的感伤主义的风气,上层社会许多年轻女子沉溺于感伤的浪漫幻想中而贻人笑柄。在人物塑造上,谢立丹受到本·琼生“气质喜剧”的影响,夸张人物身上的某一品性进行描写。老阿布索鲁特爵士是典型的坏脾气的父亲,追求者爱克斯胆小又爱吹牛,而最为人称道的是马拉普劳夫人形像,她无知偏又爱显示学问,总喜欢用些自己也并不确知其义的大词或美丽字句,以后衍生出“马拉普劳风格”一词指用词不当的可笑谬误。

  谢立丹创作《造谣学校》(1777)时不过26岁,却写出英国最优秀的喜剧之一。戏中有两条情节线索。一条线索写约瑟夫和查尔斯兄弟俩,他们就像是菲尔丁《汤姆·琼斯》中汤姆与布立非一样构成对比关系。约瑟夫是伪善者,极端利己却道貌岸然,查尔斯行为不检但心地善良,他们都追求彼得·提泽尔爵士的保护人玛丽亚。他们的叔父从国外归来,化装成高利贷者和穷亲戚,分别去试控兄弟俩,揭露了约瑟夫,查尔斯以他的慷慨和善良得到了叔父的财产、赢得心上人。另一条线索则是出身寒微、嫁给年老的爵土的提泽尔夫人,在道德败坏的“文明”风气影响下,染上贵族女子的一些恶习,险些失身给约瑟夫;在丈夫的感化下,她悔悟自己的行为,夫妇和好。作者对上流社会造谣中伤、伪善和淫逸放荡风气进行了揭露。以斯尼威尔夫人为首的社交界男女,搬弄是非,“一句话就能毁了一个人的名誉”。关于某小姐养的羊生了双胞胎的闲谈,次日就传成了某小姐生了一对私生婴儿,并被大肆渲染。提泽尔夫人差点让这些闲极无聊、无事生非的人们给毁掉。在上流社会高尚、雅致的表面背后是普遍的伪善和道德坠落。剧中没有令人生厌的道德说教和粗秽语言,对话讽刺尖刻又诙谐机智,妙趣横生。谢立丹还精心结构,两条线索协调统一,剧中充满出色的喜剧场面,查尔斯拍卖家庭肖像的场面和约瑟夫暴露真相的屏风场景最为有名。

  谢立丹的喜剧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成为莎士比亚与伯纳·肖之间的重要联系。

  四 感伤主义诗歌和前浪漫派诗歌

  18世纪的英国诗歌经历了从古典主义到浪漫派诗歌的转变。蒲伯和蒲伯派的诗作,是古典诗歌的模仿而不是感情或感受的诗,对城市生活的关注远远超过对乡村生活的注意。在18世纪20年代出现了以自然和情感为内容的感伤主义诗歌,出现不少当时颇有影响的小诗人,到60年代又出现复兴中古的先浪漫主义诗歌,在18世纪最后20年,产生了大诗人彭斯和布莱克。

  詹姆斯·汤姆逊 (1700—1748)的长诗《四季》(1726—1730)显示诗坛由古典主义支配的状况向感伤和浪漫潮流转变。《四季》由四篇最初分别出版的诗《冬》(1726)、《夏》(1727)、《春》(1728)、《秋》(1730)组成,当时受欢迎的程度可以与 《圣经》和《天路历程》相媲美。《四季》仍受到古典主义的影响,沿用了牧歌传统,在对自然的描写中带有道德说教,喜用“诗的词藻”,但是更多的是偏离古典主义传统,描写真实自然、细腻可感,使用的是无韵诗体而不是传统的英雄双韵体。诗人把眼光投向乡村自然景色和大众简朴生活,《夏》中写了从黎明到上午、中午、日落以至星夜的夏日变化,人们制干草,剪羊毛,充溢劳动的欢愉。《春》里颂扬了农事耕作,《秋》里大地结满果实,候鸟开始迁徙,收获后的乡村农人娱乐、狩猎,到《冬》的季节,风雪来临,有人濒死于雪中,家人却在焦急地等待归人,诗人表露了对穷人的同情。诗人深受“自然神论”影响,推崇自然,认为自然显示了上帝 (“转动的岁月充满了你”)。他写了自然景物对人的影响,在诗中有些感伤主义的插曲。

  爱德华·杨格 (1683—1765)在几年内经受了失去妻子、女儿、女婿的悲痛,在痛苦中写就了他的传世之作《哀怨,或关于生、死、永生的夜思》 (1742—1745)。在九卷长约一万行的无韵诗中,夜不成眠的诗人思索着人生变化无常的命运。他以“独白”形式,一部分用辨认语气,一部分用反省语气,向俗人洛兰佐说教,劝他信教行善。诗人把生活看作理性无能为力的痛苦,到宗教中寻求慰藉。诗中对死亡的感伤情绪与关于生死的神学讨论交织在一起,忧郁和沉闷的情调引起以后以死亡、坟墓为题材的“墓园诗派”的产生。

  托马斯·格雷 (1716—1771)的《墓园哀田》 (1750)是“墓园诗派”的代表作,格雷因为这首诗,成为英国最著名的诗人之一。诗人于黄昏时分在乡村墓地凭吊悲悼;“在那些老榆树下,紫杉荫间/草地隆起累累的荒塚。/这村中浑朴的祖先,/各在他的坟窟里长眠不醒。/……野心家莫轻视他们有益的辛劳。/他们的庸福,他们微贱的命运,/富贵中人莫要听了冷冷地一笑/穷人们的一段简短的生平。/门第的夸耀,权势的铺张,/以及一切美与财富所能给的,/都逃不过那不可避免的下场:/光荣之路只是通到坟墓里去。”在死亡的低沉基调里,诗人表达了对平民的深切同情,对“贵人们”的谴责。格雷的诗作采用古典主义诗歌形式,但在精神上显露了浪漫主义气息,韵律优美。19世纪的诗人大多受过格雷的启迪或感染。

  威廉·科林斯 (1721—1759)的《颂诗集》(1746)模仿古希腊抒情诗人阿尔凯阿斯、阿那克里翁和萨福诗风,其中仅十二行的《夜颂》,对自然美的敏感、忧郁感伤的情调都近似格雷,而声韵之美酷似以后浪漫派诗人济慈的诗风,在英国抒情诗史上有特殊地位。

  汤姆逊、杨格、科林斯和格雷的诗作,确立了诗歌中感伤主义和前浪漫主义潮流的地位,他们从人类自然转向野生自然,从抽象人性描写转向个人感情抒发,他们描写的孤独、哀怨、低沉的情绪表现出启蒙时代和谐理想的危机。

  50——80年代,诗人们对于中古感到兴趣。格雷在60年代初以古威尔士故事写诗,翻译了冰岛的史诗。这时期出现了前浪漫派的三位重要人物。

  托马斯·波西(172—1811)是爱尔兰德洛莫主教,爱好文学,业余收藏古文物。1757年,他在友人家发现一册17世纪初的手稿。内有192首诗。大部分是中古歌谣,也有两首是 14世纪的双声头韵的寓言诗。波西着手编辑,采用手稿的 1/4,又从其他来源收集更多作品,对古歌谣加以润饰,于1765年发表了共有111首的《古诗拾零》。这部诗集在诗歌史上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对民间文学的贡献,也是新的文学趣味的表达,那些具有忧郁气氛和悲剧性内容的民谣由于投合18世纪中期诗歌风格而备受瞩目。在这以后,越来越多的旧歌谣被发现、传播,越来越多模仿古民谣主题、韵律又富有独创性的诗歌产生。

  詹姆斯·麦克菲生 (1736—1796)是出身农民的苏格兰诗人。他听过克尔特人盖尔族的古老传说故事和歌曲,通晓一些盖尔文诗,1760年,他发表 《古诗断片》,引起注意。他到高原及希伯利地斯群岛一带搜集古代诗歌,于1762年发表了以有节奏的散文写的史诗《芬戈尔》,次年又发表续篇《台摩拉》,称说译自3世纪诗人莪相所作的益尔文史诗。1765年他将两部诗合为《莪相集》,在苏格兰、英格兰、法国、德国等处引起轰动。在诗里,莪相歌颂他的父亲芬格尔及随从的事迹。芬格尔是苏格兰西北毛尔文国国王,他渡海到爱尔兰帮助抵抗来自斯堪的那维亚的进犯,俘虏了劳克尔国王斯瓦尔。在续篇芬格尔又帮助爱尔兰王恢复王朝。诗人以迷茫凄凉的北方为背景,以简单纯朴的文学追述远古时代事迹,歌颂古代英雄,惋惜英雄时代的消逝和现代生活的狭隘无聊。整个基调有追忆往昔美好时代的悲伤情调。托言古史诗翻译,更增加往昔不再的感伤哀叹。围绕 《莪相集》的真伪问题在18世纪有过一场争论,由于约翰逊认为诗稿为麦克菲生自创、并不存在原文稿,麦克菲生与约翰逊反目。19、20二十世纪的研究表明《莪相集》是麦克菲生根据克尔特人诗歌题材用现代英语创作的,但这并不减少诗的价值和影响。德国文豪歌德在 《少年维特的烦恼》(1774)里写到维特向他的爱人朗诵莪相的诗,并表示“在我心中莪相巳取代了荷马的地位”。

  托马斯·彻斯顿 (1752—1770)也假托中古诗人作诗。这位怀才不遇的青年诗人出身贫寒,在伦敦谋生艰难,在对生活的绝望中眼毒自杀,年仅18岁。他在童年时代看到一些古代手抄本,这促使他写了一些富有中古浪漫色彩的诗歌。采用一些中古字汇,把它们冒充是15世纪名叫托马斯·罗雷的作品,名《罗雷诗抄》(1777)。诗中同情不幸者,谴责富人缺少仁慈,生动、真实地描写自然,表现对悲剧性死亡的感伤。尽管彻斯顿把诗用褪色的墨水抄在古旧的羊皮纸上,语言学家们还是从发表的诗歌中辨出诗作是伪作。彻斯顿还用斯宾塞体写了优美的抒情诗。彻斯顿因为他的诗才和凄惨身世受到19世纪浪漫诗人的推崇。

  在18世纪末期有两位有一定意义的古典主义诗人库柏和克拉布,他们的创作也受到浪漫主义的一定影响。

  威廉·库柏 (1731—1800)的诗歌形式多数表现古典主义倾向,但是他的作品既表现古典主义格调,又洋溢着浪漫主义感情。《昂内颂歌》(1779)是他与别人的合作,在里面的宗教诗里,库柏把丰富的想象和真挚的感情纳入了整齐的古典的形式。他的主要诗作是五千行的无韵诗《任务》(1785)。女友随意指房中沙发为诗题,库柏以出色的诗作完成了这一“任务”。他从房间里的沙发写开去,从坐具的演变,转到乡间与城市的比较,颂扬乡间的欢乐,指出城市的恶习——“上帝创造乡村,凡人建立城市。”六卷诗有议论有描写,也有对某些时事的讽刺,揭露战争和暴政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表现诗人对乡间家居欢乐的爱好和强烈的宗教情绪。诗作结构散漫,但笔调自然诚恳,情感没有矫饰的成分。库柏患有精神病,一生坎坷,诗以忧郁为主调。克拉布的代表作是 《荒村》、《教区记录簿》和《市镇》、《诗体故事》等。在《教区记录簿》(1807)中,克拉布根据自己作牧师的体验,以乡村牧师翻阅教堂登记簿引起回忆为框架,写了一系列关于村民的诗的故事,在古典主义诗歌旧形式里描写乡村疾苦和灾难。《市镇》(1810)描写小市镇生活各方面,有更细致的人物素描。而《诗体故事》(1812)把《教堂记录簿》断片发展为完整的故事。克拉布的创作跨越两个时代,进入浪漫时期,他诗作中爱好自然,关注乡村简朴生活的倾向也接近浪漫时期。但他对感伤主义诗歌表示反感,反对复古倾向,反对对现实和自然理想化,重理性和道德,还是属于理性传统。

  18世纪的英国诗坛走来了一位苏格兰人,带来了全新的抒情格调,使英国抒情诗发生了一场深刻的革命,这位天才诗人便是罗伯特·彭斯 (1759—1796)。

  彭斯出生于苏格兰西南部艾尔郡阿洛韦镇的一个农民家庭,是家中七个孩子中的长子,像母亲那样喜爱古老歌谣、故事。他在私塾里受了启蒙教育,然后边干活边由父亲教导自修,虽然没有受到多少正规教育,他也有一定的文学和历史、地理知识。这位早熟的青年15岁已成了家中主要劳力,而且萌发了爱情,由此“诗句歌声就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涌出来。”1777年,彭斯家迁往塔伯尔顿教区洛赫利的一个农庄。他边干农活,边大量读书,也不忘追求爱情。他采用苏格兰民歌曲调,创作不少歌谣,在田间耕作时,还喜欢哼曲作歌。1871年彭斯去欧文港学织麻,经历了市镇生活。1784年,与地主打官司败讼破产的父亲去世,彭斯与弟弟迁到茅斯吉尔一个农场,在那儿写了很多诗,大多数重要作品都写于此时。面对情场挫折和农庄经营不善,彭斯准备去西印度岛谋生。为筹路费,他出版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 (1786),立刻引起注意。他放弃出走计划,来到爱丁堡,受到社会名流欢迎。在1787年出版诗集第二版时他增加了22首。他帮助雕版家约翰逊收集、编纂、修订和改写了许多民间歌谣.编人后者编辑的六卷本 《苏格兰方言乐府》,又为汤姆森《苏格兰本地歌曲选》提供自己创作的歌谣。1788年彭斯结婚,租下邓弗利斯郡埃利斯兰德的一个农庄,继续写歌,他一生中所写及改写的歌约在300至400首间。1789年,彭斯在朋友帮助下当上税收员,两年后搬到邓弗利斯城,继续收集、创作歌谣外,还写了许多即事诗歌。他一生追求自由和民主,赞美美洲殖民地的独立宣言,拥护法国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他在1792年走私船拍卖中,买了四门大炮,准备送往法国,作为送给大革命时期法国人民的礼物,但炮被英国海关截获。1796年,年仅37岁的彭斯因病去世。

  彭斯的诗多为短诗,包括许多歌和诗体书信,大多是以苏格兰方言写作。他以民歌主本,写了大量的情诗,这是他诗作中极精彩的一部分。他的爱情诗有对爱情热烈的歌颂:“啊,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六月底迎风初开;/啊,我的爱人像一首甜蜜的歌,唱得合拍又柔和。……”(《一朵红红的玫瑰》);有悲切的悼亡:“草何其绿,土何其冷,盖住了我的高原的爱人!” (《高原的玛丽》)他的情诗既写年轻人热情大胆的爱(《郎吹口哨妹就来》),也写白头伴侣深沉诚挚的爱 (《约翰·安徒生,我爱》);既有深情的表白:“啊,玛丽,有人甘愿为你死,/你怎能叫他永远失去安宁?” (《玛丽·莫里逊》),也有豪迈的宣告:“如果一个他碰见一个她,/走过山间小道,/如果一个他吻了一个她,/别人哪用知道!”(《走过麦田来》)。友谊,也是彭斯抒情诗的重要主题。像《过去的好时光》这首古老民歌经他润饰改写,广为流传,成为英语世界里离别送行和团聚场合里必不可缺的歌。彭斯在诗中表达了他对家乡苏格兰的爱,如《我的心在高原》。在《苏格兰人》中,他借14世纪打败英国侵略军的苏格兰国王之口,发出争取自由的口号。他向往自由和平等,在《不管那一套》里,嘲笑公侯,推崇有“独立人格的个人”,认为“实实在在的真理,顶天立地的品格,/才比什么爵位都高”!他瞻望博爱的新世界“那时候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成了兄弟,不管他们那一套”!在《自由树》里,他赞扬法国革命,希望苏格兰也能获得自由:“让我们祈祷会有一天来到,/古老的苏格兰也把这棵名树种好;/这未来的一天啊,让我们放开歌喉,/愉快地迎接自由!”

  除了抒情短诗外,彭斯还擅长讽刺诗、诗札和叙事诗。他的讽刺诗有一类用嘲笑笔调描绘世态,如《圣市集市》是集市上芸芸众生的写照,包含对宗教人士的讽刺,充满戏谑;另一类则是针对特定人物的讽刺,最有名的是 《威利长老的祈祷》,其中祈祷文的庄严口气同祈祷者所谈的肮脏、猥琐的内容形成戏剧性的对照,揭露了教会人士的伪善面目。彭斯的篇幅较长的叙事诗同样出色。《两只狗》通过两只狗谈论主人的生活,将富人奢侈生活与穷人的无尽苦役作对照。根据苏格兰古老民间传说编写的《塔姆·奥桑特》是篇杰作。农人塔姆夜晚醉归途中遇见鬼巫的故事闪耀着民间智慧,原传说中迷信的成分被淘汰。对酗酒的道德说教,对塔姆害怕超自然现象和失去马尾巴的戏谑性评论,富有讽刺意味。方言在音韵和节奏上的运用都达到新的艺术高度。《佃农的周末之夜》大体用英文写作,搀入一些家乡的苏格兰爱尔方言。诗人用理想化笔调描写小佃农朴素而温暖的家庭生活。《快乐乞丐》中男女流浪者们饱经风霜,依然放荡不羁,充溢着反叛精神:“受法律保护的人没有出息!/自由才是盛筵!/宫廷是为儒夫建的,/教堂只是为了讨教士的喜欢。”

  彭斯的诗札也很出色。他在诗札中谈论人生和艺术,往往以妙语作结,风格豪放、活泼。他在 《致拉布雷克书》中,提出诗的灵感来自大自然,诗的价值在于用真挚情感打动人心的浪漫主义观点。

  卡莱尔在《论彭斯》(1828)中认为彭斯的优异在于“他的诚恳,无可置疑的真实的气息。”彭斯以简朴、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表达了真挚、浓厚的情感,绝不矫揉造作,写得生气勃勃,为诗坛注入了活力,是18世纪最伟大的抒情诗人。

  威廉·布莱克 (1757—1827)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重要诗人,也可以看作是浪漫主义的第一个大诗人。他出身伦敦小商人家庭,在父母宗教情绪的熏陶下,从小养成富于幻想的神秘性格。10岁时他进了绘画学校,四年后成为版画家的学徒,到21岁结束学艺阶段,自立营生,以刻版画为业。他曾为《旧约·约伯记》、但丁的《神曲》、杨格的《夜思》和格雷的诗歌等作过插图。他很早就开始写诗,把自己的诗和插图刻在铜板上。他的创作受到民主主义者葛德汶等人的影响,也受到瑞典神秘主义宗教家斯韦登伯格的影响,把诗、画看成是上帝、天使或鬼魂给予灵感的产物,因此他的诗既有民主精神,也具有神秘主义色彩。

  布莱克的诗大致分为两组,一组是早期的抒情诗三卷: 《诗的素描》 (1783)、《天真之歌》(1789)、《经验之歌》(1794);另一组则是被通称为“先知书”的其他许多诗歌。

  《诗的素描》是诗人青少年时期的创作,前四首写四季,用拟人法,写 “春天”装扮他的爱人大地,夏季里风景与夏神对话,可见出汤姆逊的影响。 《天真之歇》和《经验之歌》后来被布莱克合在一起出版,可见出两集诗的密切关联。诗人认为人生由生、死、再生连串,天真是短暂的,须让位给经验,但成熟后又复归更伟大的天真状态。《天真之歌》主要是写给孩子读“我写下快乐之歌,/每个孩子都快乐地聆听”。诗集以孩子般的口气、唱歌般的韵律,歌唱生活中的欢乐、仁爱和和谐,表现尚未经过生活痛苦的快活的童稚状态。 《经验之歌》情调有显著改变,描写人类经过生活磨难以后的心理状态,主要描写生活中的不幸和痛苦。《天真之歌》中的一些诗在《经验之歌》中重写或修改,由具有快乐气氛的和谐结局变为悲惨故事,《神圣的星期二》,是两个集子里都出现的问题诗,在前一个集子里写快乐天真的孩子们于神圣星期二在圣保罗教堂唱歌,在后一个集子里则是反映孩子们可怕的贫穷。《伦敦》一诗16行,写尽对伦敦社会黑暗腐败面的厌恶,诗人看到的每张睑。“都浮现着衰弱,浮现着伤感,”他听到成人的呼喊、孩子的惊叫、士兵的叹息、妓女的咒诅。《扫烟囱的孩子》深切同情在黑暗烟囱里爬动清扫的贫苦儿童,控诉社会的冷酷。在《经验之歌》中,社会批评与神秘主义奇妙地混合。集中最著名的《虎》,文字简单,含义甚深,把简单、孩子气的口吻与严肃的冥想相结合,“是创造羊羔的人创造了你吗?”对凶猛的虎发出的一个孩子气的问题,却表现出在矛盾、混乱世界里寻找和谐的努力。 《经验之歌》是布莱克诗作的最重要作品。

  布莱克的“先知书”数量多,有一套独特的象征和神话系统,意义较为晦涩。《塞尔书》(1789)是寓言诗,写六翼天使的女儿塞尔对人生经验的探索。《天堂与地狱的结合》(1790)采用无韵的自由节拍写作,反对传统宗教观念与道德观念,向往天堂与地狱结合的人生境界。《法国革命》(1791)写于革命爆发的当年,预言人民的胜利,没有复杂的寓意和象征。

  写于1793—1795年的“先知书”,都是关于布莱克自己创造的神话。《阿美利加》(1793)、《欧罗巴》(1794)、《劳思之歌》(1795,包括《阿非利加》、《亚细亚》)中,代表自由精神的奥克反叛代表理智的优利真的神话故事,具有多重象征意义,在隐晦的寓言中,能发现诗人对社会革命的关注、对精神自由的强烈愿望。布莱克死后才发表的长诗 《四天神》(1797—1804)与其他“先知书”一样,充满新与旧、自由与奴役的斗争,其中包含9个从各种束缚里解放出来的幻景,后来浪漫派诗人雪莱、济慈都吸收了这种写作手法。

  《弥尔顿》 (1808)和《耶路撒冷》(1820)是布莱克晚年的创作,表现了他的宗教信仰,描写了人的堕落和再生,强调怜悯、温情、爱和仁慈。

  布莱克的“先知书”运用神秘的象征法,较晦涩难懂,需要费力的诠释,但有些诗章抒情味浓,语言富有色彩。他未完成的诗《天真的征兆》里有几行著名诗句:“由一粒沙看世界,/由一朵花看天堂,/手掌里握着无穷。/一小时含着永恒”,体现了他象征与抒情结合的特色。

  布莱克的诗摆脱了18世纪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有热情,重想象,既有深厚寓意,又有内在活力,古朴率真,开了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