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把女人惯成“神”

作者:森一苇




  在加拿大要低头拥抱大西洋的地方,有一个小岛叫爱德华王子岛。爱德华王子你知道吧?就是那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男人。岛以他的名字命名,分明沾了仙气,连小岛也慈悲起来,格外的涵养和怜护起爱来。
  在爱德华王子岛,你听一个人如何称呼他的爱人,就知道这个女人在这个男人心中的地位。
  “小女孩”。这是初级的称呼。这个称呼含有疼爱、喜欢、欣赏,对她的闹、好动、多事又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这个称呼在那里最普遍。
  “宝宝”。这个称呼证明男人已经全部接受了她——包括她的缺点。他已经喜欢和享受她的特性,珍爱她、呵护她、满心地装满她,把她融入他的生命了。约有30%的女人被这样称呼。
  “神”或者“神啊”。两种称呼同一个意思。爱不够,就把爱娶回家,娶回家还不够,就和她过一辈子,过一辈子还不够,就使劲爱她,使劲疼她,使劲宠她,要使劲惯她,就把她供起来,把她当做“神”。不但你自己把她当做“神”,而且你要让她也把自己当做“神”。
  当这样称呼一个女人时,证明男人已经习惯聆听女人的音容笑貌、悲欢欣喜、生命律动,怀着彻底的喜爱和敬重,匍匐在爱和幸福的脚下了。这样的“神”占那里女人的10%左右。
  走在爱德华王子岛的街道上,如果你听到篱笆后有人喊:“我的神啊,我已经把院子里的露珠扫落了,你起床吧!”这时你会看到屋子里“咚咚咚”跑出来一个又肥又胖,又黑又矮,又老又丑,扭着屁股迈着小碎步的女人。这时,你千万不要笑,那是人家的“神”,这个“神”只和爱有关,和美丑无关。
  在爱德华王子岛,有一条贯穿全岛的南北公路,公路的零公里处,有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把女人惯成神。”
  (摘自《生活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