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古代敬老习俗
作者:佚名
周朝规定,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规模盛大的“乡饮酒礼”。酒由地方官主持,60岁以上的长者上坐,50岁以下者站着等候,以示尊敬。
尊老惩虐待
春秋战国,诸侯割据,战乱连年,但各国对老人仍然是敬重和关照的。当时规定,凡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1子服役,8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2子服役,9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全家服役。《秦律》上规定了惩治虐待老人的办法:凡是殴打、虐待60岁以上的祖父母、曾祖父母的子孙,要将其流放或处死刑。
敬老授粥
西汉时,汉文帝规定了《授粥法》: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给当年新收获的大米,每人每月1石、鲜肉20斤、醇酒5斗。90岁以上的老人,另外加发丝绸1匹、丝絮3斤。所发米物由县令检查,并责成县尉、县丞亲自登门发放;中央还要选派德才兼备的大臣到各县巡查,如查出违令者即予惩办。
优待老人礼有加
唐太宗李世民,非常敬老尊贤。他对灭隋兴唐的老一辈功臣关怀备至,对重要功臣还赐姓李,视为父兄,亲如骨肉。
亲老赐爵
明太祖朱元璋曾“诏天下养老之政”规定:凡年满8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乡里称善,人为正派,贫无产业,无人赡养,均可“月给米8斗,肉5斤”。朱元璋颁令“凡绅士,年满80岁,赐爵壮士”,免除一切徭役,享受“与县官平礼”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