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6期


店铺大门要避开不祥之物

作者:佚名




  
  无论从心理卫生或环境卫生的角度上看,或者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上看,商铺的大门还是应避免正面对着被风水称为不吉祥的建筑物。风水中所说的不吉祥建筑物,主要是指一些烟囱,厕所、牛栏马厩、停尸房、宾仪馆、医院病房、以及监狱等,使人感到心理不适的建筑物。因为这些地方,会带来黑烟滚滚、臭气熏天,或是哭嚎、病吟。由不吉祥的建筑物带来的气流、声音和味道,风水视之为“凶气”。
  如果让店铺的大门,朝着不吉祥的建筑而开,那些臭气、哭嚎、病吟之“凶气,,就会席卷而来。此地如若经营饭店,开办旅店,必然食客少至,旅客稀少,因为谁也不愿花钱去闻臭气,去听哭泣哀鸣。而且,对于经营者来说,也时常心情不舒畅。常处在如此环境之中,也会精神不振,甚至重者,还会染病成疾。久而久之,就会商败人亡。
  风水中强调店铺开门要避开不祥物,从另一个意义上,就是强调人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有一个空气新鲜、视觉良好的环境。在良好的环境中,人们的工作精神愉快,智力也发挥的很好,自然做事的成功率也就最高。如因其它缘故,店址设在不吉祥的建筑区域,开门时就一定要避开这些不祥之物,选择风水中的“上乘之气,”之方向开门,而且大门的后面,最好安放一处屏风,以对“煞气”做一些进一步阻挡和隔离。
  最好的办法,是在选新店址时,避开有不吉利建筑的区域。风水理论指出:“宅以门户辨阴阳之路,气口分福祸之机。”是非常有合理内涵的。
  
  通风和采光为商家首要
  
  古代商家在经营店铺时,非常重视通风和采光。北方的商铺往往开设大的天窗和门窗,以接纳阳光和通风:南方的商铺往往门面上不设门窗,而只设折返门板,营业时全部打开,目的也是通风和采光。当柔和阳光照射在店铺内处时,会显得朝气蓬勃;当清风从店铺内外通过时,店主和顾客都会心旷神怡。古时,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通风和采光是商业经营的重要环境因素。一个黑暗没有采光,一个憋气的店铺内,是没有人愿意去的。故采光和通风为古时各行各业店铺环境中的首要。
  
  《考工记·匠人》中说:“天有时,地有气”:《宅谱》一书中,又说:“吉气所钟,人旺财丰!”也就是说要想人丁财旺,必须“纳气”,纳房屋的“吉气”。
  风水中讲求的房屋纳气,就是讲求房屋内部气的流动。商铺有大有小,但都是人员密集的地方;也是一个商品货物堆积的区域。故而,商铺更需要气的交换流通。人员密集,气体流动可以带走浊气,换来新气;商品堆积,气体流通可以带走湿气,换来干爽之气。
  店铺中的“风水纳气”与“气的流动”,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通风透气和通风换气。
  在今天商业发达的时代,重视店铺的通风换气,对保管好商品和交易都是有好处的。所以,使商店通风透气和通风换气,都是店铺装饰时,要首先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古今无一例外。
  古代时,商铺做买卖,都有一个敞开的大门,空气的进入不成问题。如果店铺的店堂面积大,打开了两面墙,或者是打开了三面墙。无论是开门或开窗,就有了空气的入口和出口,一般不用开辟单独的通风出口。
  如果店铺是开一面墙,而且为扁平形状,气体的进出也很流畅,也不用另开辟出气孔。
  但是商铺的大门,如果开在长方形短边上的话,就要在与门对应的左边或右边,开一个出气孔,以利空气流通。这种店铺空气流通只在房屋的前部分,后部分的空气仍然不流通。这样只能在大门的对应处左右,选开一个旁门,做为空气通道,就可以使“死气”变活,前后流通起来。
  另外,要使店堂内做到彻底通风透气,还要注意调整店堂内的用具摆布位置。尽量使家具和货物摆放整齐,并留出通道。而且堆放货不要太高,上部要留出空间。使气流在店堂内流动时不受阻碍。反之,家具摆放零乱,货物乱堆乱放,上下左右空间堵塞,就变成“死气”。这种“死气”,既是湿气、臭气和闷气。
  总之,风水中的“纳气”之说,虽有使现代人不解的神秘色彩,但其要求调整气流,要求店堂内空气流通,达到“阴阳平衡”的内容,有着积极的意义;也符合客观的实际,可以利用来指导改良店铺内的空气。
  同时,用来规整用具与商品的摆设,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商业经营空间。“纳气”并不是坏事。
  另外,在风水中,采光不足造成的阴暗环境,也是一种“煞气”表现。经营店铺不同于经营歌舞厅和咖啡厅,允许昏暗和灯光不足。但是经营店铺则要求有明亮的光照和灯光。商铺中光线不足要影响顾客挑选商品;同时也会发生商品丢失现象;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商铺的整体形象。
  因此,今天的商铺在装修时,要根据店章的空间面积大小,设计安装好灯的盏数和位置。店铺灯光装置,在效果上要达到四点:
  
  一、光线充足,使顾客在十米之内,能清楚地看到商品的名称和商标;
  
  二、光线分布要均匀,做到店铺的中部和四周,所得到的光亮度要一致,不能西明东暗,也不能北明南暗;
  
  三、灯光所发出的光和色要和谐,避免出现眩光,眩光即夺目、眩目之光,非常刺眼,并使人心神不安。为了保证店铺内灯光和谐,在发现灯的开关和启动器,迟慢和不灵敏时,要及时拆换。避免一闪一停的不正常的光线出现。
  
  四、注意灯光与店铺内陈列和装饰物品的关系。特别要注意那些具有反光性质的物品,如镜子、漆面、玻璃、镀金银器物、电镀过的器物等等。要避免灯光的光线与这类物品形成“交叉”的“反射角”,从而出现折射的刺眼的反射光线。风水理论认为:这种刺眼的折射光线是一种“凶光”。
  总之,无论是古代和现代的店铺,都需要通风和采光,只是条件和方式不同;而唯一相同的就是要求店铺,不但有良好的通风,而且还要有明亮的采光,通风好、采光好,即是风水好!
  古代,装修店面时,非常注意在使用颜色上,要“不冲不忌,相得益彰”。如古代的商家,开设五行属水的澡堂子和烧开水铺,在店面装饰颜色上,绝对不敢大量使用五行属土的黄色和土色,因为这二种色彩五行相克、即土克水,犯忌。
  
  又如五金铁器行,五行属金;如店面装饰成红色,就是犯克。因为红色五行属火,火克金,必然犯忌。
  古人认为:铁器和五金制品,已经打制成形,再加“火克”必然走形,故大忌。
  再如:金银首饰店,属金性行业,在颜色上,除忌讳红色以外,还忌讳绿色。因为红色为火性克制成品金饰;金为利器又克制五行属木的绿色。这样相互克制,必然不吉利。
  布匹丝绸店、服装店,原料出于木,店面装饰,便可以用绿色,做到相辅相成。
  另外,古人在铺面的图案上,非常注重它的文化内涵。尤其是世俗上忌讳的图案,绝对不用。如锐角形、三角形象征兵器、凶器和刺入物;手诊医学又将掌上三角形定为病纹,故以上图形,商家不敢使用。另外,“直线交叉形”象征攻杀、互斗、禁入、封锁。犹如古代卫士手中的相交形执斧和执钺。这种直线交叉,成语中为“斧钺相加”,为动武凶象。故这种形状商家也忌用。
  在中国的风水理念中,红色灯笼是光明、吉利、和谐的象征。作为一种灯饰,经常见于古代的旅店、酒家、歌楼、舞榭、画舫、妓院和澡堂子等门面装饰,除作为照明外,还有市招和标志作用。
  中国的元宵节,商家以灯彩为主题,并在灯身上绘制不同形状的吉利图案,然后悬挂在店面,给人们在节日期间,带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