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8期


生与爱

作者:卡丽比努尔·买买提




  【摘要】维吾尔族民俗审美在人的姓名中也有较为鲜明和具体的表现。可以说,这种人名的出现、发展和变化过程正是人类审美需求、审美理想、审美标准发展、演变的过程。尤其是它与审美中的生命意义、形式和内容的美有着一致性的关系。文章主要探讨维吾尔族姓名民俗中所显现出的本民族对生命的解释和生与爱之辩证关系的观念。
  【关键词】维吾尔族;姓名民俗;生与爱
  
  一、姓名是对“爱”的渴望
  
  姓名学(Anthroponymy)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门学科,是一个涉及美学、文化人类学、符号学、民俗学、民族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科学。从人们姓名出现方面来看,它经过许多专家学者们不间断的研究,证明了姓名是一种最古老的生活文化现象,是人们意识当中“灵魂”观念作用下所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在原始时期,这种情况就得到了比较鲜明的表现。从民俗文化的角度来看,维吾尔人最初的姓名与他们的图腾对象和自然界的各种神灵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他们把自己所信仰的客体的称谓,作为该部落成员的符号。从这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按史前哲学观看,原始人类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组成的,没有灵魂的肉是不存在的,其姓名在非常和谐的情况下存在于他的灵魂之中。从来就不可能存在没有姓名的肉体。在这种观念中,他们对生命的追求、对自己的灵魂紧附躯体的愿望都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人类情感中原本就存在着对生命的爱恋,而这一观念又使姓名现象具有了丰富的色彩感。在分析外部因素时,我们可以肯定,宗教对姓名现象的产生、发展、演变起了直接作用。因为,任何一个阶段的宗教,都对人类的思想观念发挥着最为直接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论证着他们的生命观、世界观。就原始时代而言,这一点就显得十分突出。对此弗洛伊德在其《图腾与禁忌》一书中指出:“即,图腾动物不仅被用来作为部落的命名,同时亦被认为系部落的祖先,即成为种族祖先的名字。在一个图腾部落里的成员,每一个人都以图腾来命名,同时,往往相信他们是由图腾所繁衍而来。”[1]本来,名字只是先民在自己的原始观念中对自身规定的一个形象符号。可是,先民在一种普遍的希冀保护和认同心理的作用下,每一个人都以图腾来命名。后来又因人的生存极度困难,尤其婴儿长到成人更需要闯过道鬼门关,也就是人的生老病死被看作是巫术的侵害和神秘的力量。因此,名字作为原始人的一种符号,“从它诞生的时刻起,就被带上了一种强制的特点,一般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特点的存在。这种特点与一种信任感有关,也与……关于符号的原先假设有关。”[2]所以,在维吾尔民俗中出现了许多与图腾有关的姓名和称谓,如:天(køk),月亮(aj),太阳(kyn),吾古孜(oyz),山(ta),海(deηiz)……等等。
  
  二、姓名是“生”的概念
  
  原始时代这种对神的称谓的使用,以及人们跟随圣贤神邸,将神仙们的称谓作为自己的名字,是我们理解审美历史中“生”观念的形成之由。伪狄奥尼修(PseudoDionysius)在他的名为《神名论》的著作中指出:“神就是万物,又非万物可喻,故有万物之名,又无名可谓。”无论是神的名字还是人的名字,其中都体现着一种普遍的审美观,即:“生”的概念。“有鉴因有上帝而世界成形,生灵木石莫不趋归于斯。智者凭借知识趋归,芸芸众生凭借感知趋归,余者皆以自身独有的方式,期盼与这至高的神同存。这样,神学家们就有充分理由用万物的名称来称谓上帝。”[3]从这一点来看,淳朴的人类为神灵取名曰水神、地神、天神等都源于万物的名称。将抽象的神灵从具体的自然,即实际存在中去寻求,且使之获得生命,并通过神灵的称谓将自己回归到存在之中。这就是作为审美中的“生”之概念基础的“存在意义”。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提到:“存在”只是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在根本上是向着将来的存在。也就是说,人是根据所设计的将来的蓝图来筹划现在的生活。不断地面向将来的存在,其实就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生命力。海德格尔揭示了人的存在活动中特有的“生”的本质。[4]在原始人类的意识中是通过描述和思维,而为创造人类世界和人类自身的神灵确定称谓,并且将这些名称求回来为自己使用。也就是,人类希望对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存在信任和自己具有如同神灵一般可以改变世界之神力的愿望,这是某种程度上的认同和信任。这种心理和审美观念的形成,当然为人们赐予了“勇往直前”的生命力。所以审美中的“生”之观念的形成,也是人类活动永不间断勇往直前的推动力之所在。简言之,姓名,就是人类对自己能力的承认和信任的产物。可以说它造就了特殊的美的价值。通过这种信任的产物,在人类心目中形成了由今天的生命生发的,对人的将来也予以信任的思想。从其本质上来讲,“生”之观念的基础就是对将来的构想。
  虽然,我们的祖先对生命的意义有着充分的自信,但由于认为生命是死亡的最终结果,因此他们存在着普遍惧怕的心现象。在他们的心目中,将来的幻想与死亡的惧怕一同出现,当过使用已经获得了永生的神灵之姓名时,就可以将神灵的魂灵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这当然是人们的一种关于生命愿望的假设。如:狼(Bôrï),湖之王子(Køltigin)等图腾和神灵的称谓,就获得像神灵一样的永生。这些现象从审美角度来讲,虽然掺杂着对死亡的恐惧,但也还是他们对生命的情感。
  
  三、姓名习俗中 “生”与“爱” 意识的提高
  
  随着生产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维吾尔人的思想中形成了神灵的永生和人类生命无法联系在一起的观念。认为生命的终点依然是死亡的认识更加明确。由此,在这个生命直至终点的过程中,人生命的太平无事仍然需要向神灵去祈求。于是,人们当中出现了犹如“胡大赐予的”(хudabεrdi)等人的名称。这在本质上,虽然是为那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取的姓名,但是归根结底也说明了他们对生命理解程度的进一步发展。就像“穆罕默德(muhεmmεt)”,这样的名称,人类并不是要像以往一样想把神灵整个转入人的躯体之中,而是出现了将崇拜客体的本质力量(智慧、能力、善行)转入自身愿望的一系列人名的表现。
  到近一时期,维吾尔人姓名所表现的“生”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也就是人的名称不再追求神灵崇拜对象的称谓,而是转移向了可以象征人类本质力量的、在生命活动之中能够为人提供情趣的周围的客体对象。因此可以体现人类品德的形容词成了人们的姓名。例如:花,石榴,品德,勇敢,旺盛,情人等 ,这些人名之中表现出了海德格尔提出的:“‘勇往直前’的生命力”观。按海德格尔的论点,到这个时代出现的人名中则包括了充分的、全面的内容。在这一时期人们的名称中有所变化的一个方面就是,人们原本朴素的哲学观念渐渐弱化,逐步为人们希望获得纯粹美的享受情感所取代。同时这也表现出了从生命美、从理想愿望、从人的品质中寻求姓名的美的心理。这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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