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8期


清代广州“满城”述略

作者:关溪莹




  【摘要】京津八旗官兵移民广州之初居住在封闭的“满城”之中,在经济上他们依赖“钱粮制度”;在政治上清政府通过“骑射训练”不断强化他们的组织性和战斗力;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必须多项行政禁令。“满城”的存在使广州世居满族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广州进行文化重构,“满城”制度是造成广州世居满族辛亥革命后悲惨命运的根源。
  【关键词】广州世居满族;满城;钱粮制度;骑射
  
  1644年,满族统治者入关定都北京,留大部分八旗兵拱卫京师,同时在统一中国南下作战的过程中,于各战略要地和重要城市派驻其精锐部队——八旗兵,从而形成了八旗驻防制度,也使满族成为在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之一。在广州常有八旗官兵镇压汉族民众的民间记忆,八旗官兵在驻防地真的过着养尊处优、凌人之上的生活吗?辛亥革命后,广州世居满族一度濒临灭绝,造成他们悲惨际遇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在广州“满城”中我们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一、“满城”疆域
  
  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派驻来粤的满族八旗兵,和全国各地驻防点一样均居住在指定区域,清政府规定在广州城里西边靠南的地区为满族八旗兵驻地,东西线是东自四牌楼(今解放中路)街中心起西至西门城墙(今人民中路)止;南北线是南自大德街(今大德路)归德门城墙起,北至光塔街(今光塔路)街中心止,各旗驻防地段还具体划分了界线。
  满城中除了有总督衙门、水师提督衙门等官府衙门,还有八旗的宗祠八间,另有供奉观音菩萨的观音楼一座。《驻粤八旗志》卷二“建置志”中记载满城中的设施有衙署、军署、兵房、堆卡、台、栅栏、箭道、马圈、应火援、印务处、公衙门、左司衙门、右司衙门、官学、义学、书院、同文馆、粮仓、银库、军器库、火药局、监狱等,其余的房舍、酒楼、街市等民众生活设施应有尽有,在广州当地居民的包围中形成一个界限分明、自给自足的生活世界。
  
  二、“满城”中的经济生活
  
  清朝定都北京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的军事力量,确定了八旗常备兵制,在八旗各佐领人丁中挑补旗兵,固定兵额,改变了八旗军队战时为兵、平时为民、全民皆兵的特殊性质,便于军队专心训练,进一步增强八旗军队的战斗力。清政府建立了八旗官兵的粮饷制度,饷银是八旗兵丁的主要经济来源。驻粤满州八旗官兵,是清政府八旗军队的一部分,同样享受“钱粮制度”的各项待遇。
  当时一个“马甲兵”(旗兵中最低下的成员),每月支饷银二两,连同“色米银”、“马干银”等补贴,每年实可领到饷银四十三两一钱五分三厘,米二十三石五斗九升六合,盐一大包,此外还有房屋居住,马匹使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结婚或死亡时另有补助,其中规定红事赏银六两,白事发银十两。以当时的生活水平计算,一个马甲兵的收入可以养活八口人。按着职位,不同等级的官员和兵士享有不同等级的钱粮,马甲兵最低,逐次增长。八旗官员的待遇要好得很多,驻粤八旗中一个旗的负责人“佐领”,在朝廷中领四品俸禄,其收入是马甲兵的四倍,而统帅八旗的将军的收入达到普通旗兵的五十倍。同时“阵亡之士卒之妻孀,居无所依赖会永远给食一半俸饷”,[ ]“八旗所有无依孤女即照孤子一样给以钱粮米石俟出嫁后裁汰”,[2]也就是说,不仅当差的旗兵按月领饷,他们的家属也享有相应的饷银。当时的钱粮制度的各等级划分非常细致,条款完善,在八旗兵营中形成了比较合理完善的经济保障体系。
  满族八旗兵大多数出身于从事采猎生活及农业生产的旗民,生活比较简朴。这些满州八旗兵被派驻防广州后,在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生活消费比较低,各家人口又很少,所以这一时期他们的经济生活是比较安定的,相应地旗营中的政治生活和管理秩序也很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钱粮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八旗官兵的生活需要。
  
  三、“满城”中的政治体系
  
  《驻粤八旗志》卷一《官兵额设》中记载:八旗兵营中设将军一名,满族副都统一名、协领四员(两旗一员)、佐领八员、防御十六员(每旗上甲喇一员,下甲喇一员)、骁骑校十六员(每旗上甲喇一员,下甲喇一员)、将军衙门笔帖式一员。兵额:领催一百二十名,前锋一百五十名,马甲七百三十名,工匠八名(每旗一名),铜匠一名,铁匠四名,副甲二百名,无米手一百二十名,养育兵四百名,余兵二十名,增设洋操余兵四十名,合满洲八旗兵丁共一千七百九十三名。
  不论官职大小,他们都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受北京八旗都统的管辖。驻防八旗各设官署。将军下设副都统一至两人,以下按旗佐设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诸职,逐级掌管平时官兵训练、教阅和旗营的诸项事务;直属于将军或督统衙门的,有左右两司,分别办理官员升补、调任、旗兵编制、训练和官兵粮食、户口、马乾、武器及表抚恤等诸事务。[3]
  满族是一个以武功定天下的少数民族,清朝统治者在远离京城3000多公里的边陲地带驻扎心腹部队,广州满族八旗兵是他们抵御外来侵略者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稳固边疆、遏制国内动荡局势的最后屏障。为保证八旗官兵勇猛的战斗力和对皇权的效忠,防止他们被岭南民俗文化同化,清朝统治者利用骁勇尚武是这个民族的特征不断激发他们的民族意识,强化他们的凝聚力,以维护驻粤八旗官兵对清政府的忠诚。他们对八旗官兵的的骑射训练尤为重视。《驻粤八旗志》中收录的从康熙元年至同治九年的圣谕共有85则,其中强调骑射操演之重要意义的有24则。满清统治者认为“操演国语乃满州之根本,旗人之要务”[4]“谕旨国语骑射乃满州根本,人所应晓。”[5]
  首先他们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基本条件,“上谕大学士等曰兵部考武官射箭合例者方记册录用,严之慎之”[6];
  “满州等读书学习翻译因系当务之事而马步箭究系满州根本,不可不至精纯。考试必特派王大臣先看马步箭,择其稍可者方准其应试”[7] ;
  “各省驻防旗员有年逾六十以上不能骑射者俱不准保列”[8];
  其次驻粤八旗兵营中制定了严格的操练章程,“春秋两季操练日期以每年十一月内率领满汉官兵赴燕塘地方操演,均著照所议认真训练,不可日久生懈,有名无实”[9]。
  即使是管辖兵丁之大臣官员“理宜操练武艺,习劳苦、耐寒暑以及疾超距扑跌等技”,规定“八旗武职大臣官员及各省驻防之武职大臣官员年未至五十五岁者勒限半年令各奋力学习一切技勇”,若有不遵,“严加惩治,革职照违旨例,治罪断不宽宥”[10]。
  再次,为了保证八旗官兵的骑射操演,他们还制定了相应的诸多保障措施,“将军督抚进京不可多带兵丁,以免延误操练”[11]。
  道光十一年还专门降旨强调监督事宜:“驻防兵丁历久疏懈,阅今百有余年。承平日久,恐该兵丁等于骑射操演渐涉因循废弛,殊失分防驻守讲求武备之意。夫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无备。所有此项驻防兵丁,该将军副都统等务当督饬所属,随时认真训练,如有技艺生疏者务应革退另补并拣选年力精壮娴习骑射、力骁勇者方准披甲”[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