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8期


青海民俗文化的现状分析

作者:马延孝




  【摘要】开发青海民俗文化,尽管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但受到的破坏远远大于保护;保护青海民俗文化,目前还处在大造声势的阶段,保护口号远远多于具体措施。
  【关键词】青海民俗文化;现状;开发;保护
  
  青海民俗文化是青海省的重要人文旅游资源,其分布广泛且特色鲜明,对旅游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为促进旅游业和青海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青海民俗文化的现状进行分析,以便科学合理地开发与保护民俗文化资源。
  
  一、青海民俗文化的现状
  
  近几年来,青海民俗文化在被开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河湟、青海湖、江河源、昆仑、热贡五大板块。
  (一)河湟文化板块。河湟文化是黄河上游文化的代表,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所以河湟文化板块内容丰富,主要有西宁郁金香节、贵德黄河文化旅游节、互助土族六月“花儿会”、塔尔寺的“四大法会”及“藏艺三绝”。
  (二)三江源文化板块。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江河源头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其孕育的丰富的宗教文化、民族文化、民间传说等,都是青海独特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在活动内容方面,玉树以传统的结古镇扎西科草原赛马会为主;果洛以格萨尔文化节为主。
  (三)昆仑文化板块。境内有长江源头、昆仑山口、万丈盐桥、江源冰川、昆仑雪景、瀚海日出、一步天险、盐海玉波、佛台喷泉、海市蜃楼、冻土冰丘、雅丹地貌、沙漠绿洲和贝壳山、托拉海、千佛崖等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是观赏青藏高原风光、野生动物活动和科学考察、登山探险的理想之地。
  (四)青海湖文化板块。青海湖文化旅游板块活动,围绕环青海湖文化旅游资源特点,突出民族风情、民族节庆、民族体育活动等。这项活动囊括了王洛宾音乐艺术节、门源祁连山之夏油菜花节、刚察观鱼节,以旅游景区景点展示为主。
  (五)热贡文化板块。“热贡”汉语意为金色的谷地,长期繁衍生息在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用智慧和心灵创造了丰富而灿烂的文化。民俗文化更是古老而神秘,像“藏乡六月会”“於菟”等,举世无双。热贡文化被誉为“青藏高原上的一朵鲜花”“我国民族艺术宝库中一颗瑰丽的明珠”。
  
  二、开发青海民俗文化带来的益处
  
  民俗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甚至有一种民俗文化商业化的趋势。互助、湟中、湟源、循化、贵德等这些原本相当贫困的地区,除了依靠本地的自然风景,开发民俗旅游资源也为其迅速走上稳定的脱贫致富之路做出了贡献。利用本地特有的习俗,举办各类节日,不仅弘扬了本地的特色民俗文化,同时也使这些节日成为物质交流大会,例如每逢农历六月初六,青海很多地方都有民间自发的“花儿”会,其中距西宁36公里的大通老爷山风景区的“花儿”会最为出名。比较有名的还有农历六月十五日乐都瞿昙寺的“花儿”会,农历六月六互助土族自治县丹麻场的“花儿”会及有农历五月端午民和峡门花会。这些“花儿会”都是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典型例子。
  旅游市场给了当地民族展现自己文化的机会,使他们发现了自己文化的价值,从而增强民族自信心。而随着民族自信心的增强,民族意识的觉醒,又会使该民族重新认识和整理民族文化,主动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文化加以展示,从而真正实现文化主体的价值化,使文化价值化互动得以完整体现。旅游增加了民俗的价值,激活了传统文化,唤醒了民族自觉,使民族主体意识到自己的文化重要性,重估文化的价值,从而会更加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总之,开发民俗旅游既是挖掘民族文化、展演民族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被价值化的过程。
  
  三、青海民俗文化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地区、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与频繁交往,使青海民俗文化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促进了当地社会文化的变迁。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在给旅游地带来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致使旅游地的民俗旅游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综合青海民俗文化开发中的破坏表现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伪造
  民俗文化资源作为经济资源去开发,就难以避免个别地方为了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从而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而想方设法造假,制作一些毫不存在的民俗事象来欺骗游客。由于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民俗文化商品化、庸俗化的现象也极为普遍。例如,传统的民间习俗和节日庆典,为迎合旅游者的需要被压缩、删除,成为随时可搬上“舞台”的表演,而不再按传统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或者经过生搬硬套、随意拼凑而形成所谓神秘民俗。事实上,把民俗文化人造景观的地位提到自然的民俗文化之上,完全是一种短视的想法,最终将会自吞舍本逐末的恶果。
  
  (二)破坏
  对民俗文化的破坏也有几种不同的现象。如有的地方以民族风情表演为幌子进行强行“捐献”,结果是游客大呼上当,损害了民俗旅游乡土性和古朴性的特色。互助县部分民俗村中的民俗婚礼表演以参与为名,让游人与穿着民族服装的女性从业人员举行“婚礼”,任何一位男性游人都可以扮成“新郎”,与职业“新娘”进行一系列的婚礼活动,在预先不告知的情况下,要付出X元的礼金,给“岳父岳母”,给新娘付X元的小费,若有过多的亲昵动作和言语,还得给新娘付“翻脸钱”。这一切在游人当中造成了不好的印象,导致了旅游目的地传统价值观退化。
  
  (三)同化
  随着外来社会文化信息的增多、延续,旅游目的地文化就有可能被同化。青海许多旅游地的民俗风情实际上早就受到了外部文化的巨大冲击,尤其是在那些少数民族旅游地,民俗文化正在慢慢被同化、异化甚至消失。如对于旅游地居民来说,他们同旅游者的接触却是长期不断的,他们接触的不是某个旅游者,而是不同时期前来旅游的旅游者群体,因而,旅游者所带来的异地文化强烈冲击、影响着民俗旅游地的文化,并可能造成一些消极影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少数民族旅游地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们越来越多地把自己的民俗文化当作商品。
  
  四、青海民俗文化保护中的不足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青海省在民俗文化的保上还有两个方面的不足:
  
  (一)保护力度不够
  针对民间艺术消失速度加快的现象,各地政府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只是保护力度还嫌不够。部分传统民俗文化遗产资源缺乏有效管理。目前下力保护但保护不力的情形,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许多有识之士呼吁,政府和文化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采取切实措施保护传统文化,拯救那些濒危的传统文化,如湟中的皮影戏、湟源的排灯、乐都的社火等,让它们繁衍不息。
  
  (二)保护方式不完善
  尽管博物馆保护的只是一种固态的文化,但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民俗文化保护方式。青海省博物馆、西宁市博物馆及柳湾彩陶博物馆收集、整理、陈列了丰富的民俗文化。这些博物馆不但保存了部分民俗文化,而且有助于民俗文化的传播,能够部分地满足游客的文化体验。但是博物馆毕竟只是一种静态保护方式,而民俗文化则是活的,流动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俗博物馆显然不能满足我们保护民俗文化的需求。除了一种静态的展示之外,还有一种动态表演民俗文化的形式,即模拟民俗文化村,可以展示活态的生活民俗、工艺制作、民间绝技、民族服饰表演、村寨民族歌舞,较好地从多角度、多层次表现了各民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文化艺术活动。但是目前这种形式也很难真正保护民俗生活,各类表演只是在一个表演环境中表演,还不是真正的生活形态,远离了民俗的真正语境。从目前省内不少人造民俗村开发项目的运营情况看,开业之初的火爆景象已经淡化,客源渐成减少之势,原因之一在于远离民俗文化存活的真实语境。
  保护民俗文化,不可能仅仅依靠政府,商家的操作也并非长久之计。政府起的是引导作用,落实到民间,则需要每一个人的关注,因此普通民众对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的认识还需要加强。当人们充分认识、理解了民俗文化及其意义以后,会自觉保护、传承下去,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保护方式。
  
  【参考文献】
  [1]韦杨波,彭恒礼,马晓静.论民俗文化开发与民俗文化的参与[J].中州大学学报,2003,(4)34.
  【作者简介】马延孝(1974—),男,青海平安人,青海民族学院文学院讲师,2005级文化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俗审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