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如何从新的角度来探讨民俗旅游的发展

作者:宋 立




  【摘要】本研究以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和google academic为主要资料来源,旨在从五个方面来对民俗旅游的发展情况及历年来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其包括如何去认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价值体系研究)、民俗旅游的研究方法、民俗旅游发展的创新思路、总结与展望。此外,在综述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关的补充性意见和创新性观点来引申出民俗旅游研究的新视角。
  【关键词】民俗旅游;创新思路;研究综述
  
  一、如何认识民俗旅游
  
  (一)民俗旅游的范畴
  民俗旅游是当今的热点,其作为一种无形文化资源,代表的价值呈现出巨大的吸引力。民俗旅游能将自然文化、社会生活、观览体验、传统现代等结合起来,反映着民俗区域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多彩的生活情趣。“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以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民俗事项和民俗活动为旅游资源、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鲜明突出的民族性和独特性、在心理上满足游客追求“新异乐知”的需求欲望的一种旅游形式。针对民俗旅游的范畴问题,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见解,其中就有关于上层文化中的宫廷文化(诸如宗教历史遗迹、佛教寺庙景观等)是否被纳含于民俗旅游资源(大数来源于民间下层文化)之中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随着时代的迁移,上层的宗教仪典等已经成为当地的民俗文化传统,所谓的“神圣”已经加了民俗的基调与内容,把上述归为民俗旅游的范畴有其可行性与合理性:符合时代的变迁性质,保留历史原有的上层文化;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顺应民俗旅游发展趋势;共同参与并了解,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之博大精深。
  (二)“旅游民俗”的分类
  “旅游民俗”是个广泛的概念,其分类的标准与角度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会有所出入。总的来讲,分类应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来分别定位。
  1.从宏观的角度来区分,旅游民俗又可依照其涉及的民俗性质、产品层次等可作出不同的类型划分。周霄(2002)认为以民俗性质为标准,旅游民俗可分为“物质型”、“社会型”、“口承语言型”和“信仰型”四种类型;以产品层次为标准,旅游民俗还可分为“静态陈列型”、“动态表演型”和“互动参与型”三种类型。此外,谢科(2005)还根据民俗旅游资源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可将旅游民俗分为三种形式:物质民俗旅游资源(包括生产民俗、消费民俗和流通民俗)、社会民俗旅游资源(家庭民俗、村落民俗、民间组织民俗、礼仪民俗、岁时节日民俗)和精神民俗旅游资源(信仰祭祀民俗、口承语言民俗、民间艺术民俗、民间游戏娱乐民俗)。巴兆祥(1999)在论及民俗旅游时根据旅游者的行为动机把民俗旅游分为消遣观光型、参与型、考察型和娱乐性。
  2.从微观角度来区分,旅游民俗的分类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如大理旅游民俗主要包括服饰、手工艺品、歌舞、节日、宗教信仰这几类(文华,2001);又如喀纳斯斯湖景区图瓦旅游民俗有物质民俗文化、意识民俗文化和社会民俗文化3大类、11亚类和41小类。根据调查,图瓦人文化在畜牧民俗、农耕民俗、服饰民俗、饮食民俗、居住民俗、社会民俗文化、交通民俗、婚俗民俗、寿庆民俗、丧葬民俗、传统节日、现代节日、乡里民俗、竞技民俗、工艺民俗、自然崇拜、生活禁忌、宗教信仰上具有特色(张海霞等,2006)。
  
  二、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价值体系研究)
  
  本人通过万方数据库、google academic搜索引擎、中国期刊网等搜索到了近万篇关于民俗旅游的论文,再加之导师指定的论文,发现关于对民俗旅游的研究至今在这样的一个范围中反复讨论,同时加深加宽。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大多数集中在民俗旅游概念、特点和分类研究;民俗旅游规划、开发及开发模式的研究;民俗旅游的有关文化方面的研究;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区域旅游发展研究;民俗旅游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研究;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民俗旅游的中外对比研究等等。探讨诸如此类问题的论文比比皆是,但是从民俗旅游本身的价值角度出发的文章并不多见,纵观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其实质上主要探讨了民俗旅游的价值体系,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价值内容:
  (一)文化价值观
  1.文化的不和谐现状:旅游业往往被称之为“无烟”产业,然而在其发展过工程中对其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环境所造成的伤害, 从某种程度上看, 丝毫不亚于工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出现大量的伪民俗,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和谐性,促使旅游地民俗文化出现与外来文化快速趋同的趋势,使民俗文化的特色日渐消失(闫喜琴,2006)。民俗旅游是在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上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本应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但在不少地方,旅游开发却使民间文化受到了伤害,导致民族风情徒具形式,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文化的多样性渐趋丧失。孙天胜(2005)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开发者和旅游者的功利主义,为此我们应强调民俗旅游对文化保护的责任,在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不忘其对文化传承应有的意义。田茂军(2004)从“没有科学地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和“没弄明白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问题”两个角度对民俗旅游文化进行了反思。周霄(2002)还引进了“文化殖民”这个概念,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文化巨变的明显特点是物质生活习俗与社会生活习俗、信仰生活习俗的两极化发展,即一方面在物质生活方式上疾速追逐超越时空和国情的消费与享受,甚至不加选择地套用外来文化模式,或错误地引进西方文化的败笔来填补鄙弃传统生活方式的空缺,另一方面在家族习俗、人生礼仪及信仰行为与观念上不加区别地全面恢复古旧的宗法性礼俗,无论外来的风俗还是本土的习惯,都处在冲撞、融合或重整再造之中。此外,现时风俗打上了“时尚”的印记,研究时尚这种能够趋同性行为模式的形成、时尚的不断更替等则成为民俗学者们的主要任务。
  2.文化的协调发展: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看似经济性问题的文化冲突,实则是深层次文化冲突的外现。所以旅游开发的实践中,不仅应该对一个地区的旅游开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而且应该寻找文化冲突中的均衡,培养文化调协的概念。陶犁(2002)认为,其协调内容应含有民俗旅游者文化求异与文化认同间、民俗旅游的本质与民俗旅游产品形式间、民俗旅游中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自决性与互动性间、民俗旅游中接待地居民文化心态间、民俗旅游的开放性与限制性间、民俗旅游中文化与生态经济间的调协。吴忠军在论述广西民俗文化的时候也涉及了“整体文化开发设想与局部文化建设并重”的协调思想。卡哈尔-吾甫尔针对新疆民俗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提出了增强区域协作、联合促销并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疆黄金旅游走廊的思路。
  其实文化协调性的现行核心问题是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协调问题。其实民俗旅游的本真性与商品化并非绝对对立,如民俗旅游开发以旅游业为驱动力,商品化则无法避免,我们应该寻求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以获得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同时不协调的关键实质上不在于民俗旅游商品化本身,而在于对商品化的肤浅理解和低级运用。民俗旅游中的“本真性”侧重于旅游者所经历的“真实”,通过市场运作来为旅游者提供一个体验民俗文化的机会。因此,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具有经济的“外壳”和文化的“内涵”。因此,民俗旅游的开发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照文化法则。置文化内涵于不顾的随心所欲、粗制滥造,实际上违反了商品化原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也不可能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旅游开发中一定要把握商品化的“度”,不把旅游的经济效益把再过高的位置,商品化也未尝就是坏事,相反商品化还可以有效的传播和推广民俗文化,旅游也将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使者。所以只有本着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均衡发展才会真正实现大范围的文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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