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汉字表意性探究

作者:宋悦魁




  [摘要]汉字的性质是汉字的本质属性,是汉字独有的区别于其它文字的属性。汉字是一种视觉对象,人们通过对字形进行理性的分析,联系起来的不是字音而是字义。据此,从汉字的构造入手,我们便能得出汉字为什么是表意文字的结论。
  [关键词]汉字;性质;构造;表意
  
  汉字具有表意性的特点在学术界应该没有大的争议。但是在认定汉字的性质时,由于界定的标准不同,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种:
  意音文字。周有光先生因汉字以形声字为主把汉字划入意音文字,并认为,“意音文字的产生是文字制度的第一次跃进,它占据了文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词素(语素)文字。20世纪50年代赵元任先生提出了语素文字说,他认为“用一个文字单位写一个词素,中国文字是一个典型的最重要的例子”。
  表音文字。姚孝遂先生提出:“就甲骨文字的整个体系来说,就它的发展阶段来说,就它的根本功能和作用来说,它的每一个符号都有固定的读音,完全是属于表音文字的阶段”。
  表意文字。黄伯荣、廖序东把汉字列为表意文字,他们明确指出“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同表音文字有本质的区别”。
  之所以学者们对汉字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其主要原因在于大家的界定标准不同。那么,我们首先就必须要弄准什么是汉字的性质,进而才能确定应该用什么标准来界定汉字的归属。汉字的性质是汉字的本质属性,是汉字独有的区别于其它文字的属性。任何文字都有其书面表现形式,即字形;也都有其口头表现形式,即字音;都要表达一定的意义,即字义。我们通常所看到的文字只是一个个的符号(任何一种文字都是由一定数量的符号组成的),即字形,无论这种文字我们是否认识,都能看到这些文字是怎么写的。如果我们认识这些文字,那么我们就能进而知道这些文字读什么,表达什么意义。汉字的每个符号确实都有相对固定的读音,但是,又有哪一种文字的符号没有相对固定的读音呢?因此就说汉字是表音文字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因为汉字符号表音这个属性并非汉字的本质属性,无法与其它文字区分。那么,要探讨汉字的性质还要从所有文字所共有的形音义的关系入手。
  我们知道,口头语言的产生要远远早于书面语言。文字是在人类生存劳动和交际需要的刺激下,加上人类进化到了一定的程度后产生的。也就是说,文字的形音义三者中,音义是最早出现的。所谓造字,其实就是用一些符号来记录一定的音义,当这些记录口头语言的符号发展到可以被称之为一个系统时,文字就诞生了。因此,用什么样的符号怎样记录音义,就成了区别不同文字的关键。由于所有的文字都是由形音义三要素构成,所以在造字时所采用的符号(即“形”)必然要代表音义中的一项,不是音就是义,所以界定汉字性质的标准只能是形音义的关系。正是这个原因,世界上多数学者才将世界上的文字大体上分为表音和表意两大类。拼音文字属于表音文字,整个系统跟它所代表的词的语音系统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汉字符号所记录的是口头语言的义,其符号系统跟它所代表的词的语音系统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个汉字一般是一个音节,但不能明确表示出读音,却往往可以望文生义。如“体”,由“人”和“本”组成,说明体乃人之根本。这与汉字的造字方法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是纯表意文字,形声字虽然表面看来是既表意又表音,但其实质还是以表意为主的。由丁汉字中以形声字为主,有的学者便将汉字称为音意文字,这种说法虽然也是以形音义的关系为标准,但是仍然难以让人信服。形声字虽然由声旁和形旁组成,实际上形声字中的声旁只是借声而已,其本身从实质上说并不是表音符号,其声旁只是临时“客串”,并非专职的“声旁”,与拼音文字的表音有着本质的区别。如“伙”,从人,火声,火是声旁,但在另一个字如“灯”中,火就不再表音,而是表意了。再如“妈”从女,马声,马是声旁,在“骑”这个字里,马又充当了形旁。正是因为形声字的声旁只是借字表声,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表音系统,汉字也就不可能划人形音文字的行列。李国英先生认为形声字的“声符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语音价值,声符本身本质上不能直接独立地标识形声字的读音,而是依赖于作声符的字与形声字之间的语音关系间接地提示形声字的读音”。至于把汉字的性质定位为词素(语素)文字,因词素本身就是汉语的一个意义单位,并没有跳出表意的范畴,只是比表意更细节化的一个说法而已。
  笔者同意汉字是表意文字的观点,以下重点从造字方法的角度来探讨汉字是如何表意的:
  (一)象形、指事和会意
  1 象形是靠描摹事物形状造字的方法。象形字表意需要用最简炼的笔画描摹事物的特征,不可能象图画那样去描摹事物的全貌,因而在视觉上的感受就可能“见仁见智”。图画中的“牛”,有健全的四肢、躯干,还有头有尾以及牛的姿态,或立,或卧,或引颈哞叫;而象形字的“牛”则只是突出牛角。但无论怎样,象形靠线条描摹事物,使读者通过汉字的形状来理解汉字所表达的意义,正是汉字表意的一种方式。
  由于象形是一种造字的方法,而不是图画的方法,因而其形体与意义的关系需要约定俗成。特别是汉字的形体从最早的甲骨文、金文演变到今天的楷书,就更需要人们约定俗成。一旦约定俗成的阶段完结了,该象形字的意义就具有了强制性,该象形字就能起到传播、交流的社会作用。
  有些象形字的含义必须考虑到一定的历史背景才能真正做到正确理解。“卜”,像龟甲烧后出现的裂纹。古人受科学发展程度的影响以裂纹的形状判断吉凶,现在仍指预测之类的事。“夫”,“大”字上加一横。“大”是站立的人形,上面的一横表示头上插一根簪,表示此人为成年男子。现在我国流行成人仪式,在装束上并无明显标志。
  汉字的形体最初为方折细瘦的甲骨文,后经历了金文、大篆、小篆和隶书,演变为今天的楷书、行书。由于形体的演变,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有很多都难以从形体上看出其本义了,其中象形字最为突出。因而用象形的方法表意常常需要了解其形体的演变,依据古字形来分析其含义。
  由于汉字用象形的方法表意历史悠久,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字初造时的意义消失了,代之以新的意义。如果用新的意义去分析其形体和意义的关系将会百思不得其解。“丁”,原意为“钉”,现表示第四位等意。我们只能把其形体与造字的本义联系起来,才能正确理解汉字的表意性。
  为了更好地用汉字的形体去准确表达意义,有时在用象形的方法去表达意义时还会用增加附体的方法。“果”,上面是果的形状,为本体,下面为树,是果赖以生存的地方,为附体。
  尽管象形字有这些让人难以一看便知其意的情况,但人们在造字时使用了以形表意而不是以形表音的手法是不容质疑的。
  2 用指事的方法造字可分为两种,即用纯象征性符号表达和在象形字上加符号表达。
  由纯象征性符号构成指事字,最典型的代表除“上”“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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