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论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

作者:周庆伟 盖新亮




  【摘要】隐性特征是民俗文化的本质特征之一。民俗文化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是民众生存斗争和生活实践的智慧表达。民众在追求生存资源的时候不得不面对国家在场的权威控制和约束,为了缓和矛盾求得生存和实现自身话语权的表达,民俗文化就表现出一种隐性特征。
  【关键词】民俗文化;隐性特征;生存智慧
  
  民俗文化是俗民自身创造、传承、享用和保存的关于生存和生活斗争的经验总结,是俗民认识自身和世界的强有力的工具,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反过来又束缚了人。在处理国家与地方、化内与化外、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的关系时,民俗文化常表现出一种“秘而不宣”的隐性特征。这种隐性特征的背后包含了俗民的价值观、思维模式和经验意义。总之,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是俗民对生存和意义的一种价值选择和积极态度,是民众话语权的一种隐喻表达。
  那么,究竟民俗文化的含义是什么?它的隐性特征是什么呢?为了说明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这些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目前学界对于此问题很少有人给予应有的关注,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下文的论述仅是本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何谓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呢?我认为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是指:民俗文化的享用者为了更好地获得国家权力资源和生存资源,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之下,主动运用已有的文化符号对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积极的控制和防御而采取的一种“冷”处理方式,在隐性化的背后是民俗文化的功利性、主动性、隐喻性在起着作用。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反映了俗民的生活态度,是他们生活智慧的结晶。
  
  一
  
  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是如何实现的呢?首先,我们深入民俗文化的内部结构,便惊讶的发现民俗事像饱蘸了民众功利性的心愿。
  所谓功利性是指俗民有为满足实践和趋利避害的心理诉求而采取有明确目的和手段的特征。生存实践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动力,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源泉。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决定了实践必须满足人的需要。人的需要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就必然体现着功利性色彩。所以民俗文化的隐形性是和人的需要的功利性分不开的。例如在生产民俗中,一直存在着私盐现象。盐作为一种重要的生存资源一直都处于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并从上到下形成一套组织严密的盐业制度。与国家对盐业的生产与销售的垄断控制相比,在地方上却一直存在着对盐的私自生产、加工和销售习俗。在明清时期的山东各地均出现了屡禁不止的产售私盐现象。“康熙二十四年四月,上谕‘盗贩私盐,经严禁未见杜绝’”[1],“雍正八年(1730年),巡盐御史郑禅宝又上疏称‘永利一场,坐落沾化县地方,滩多盐盛,界连两省,不但盐袅偷扒盗贩,更有奸灶图利发私,由海丰、乐陵等到处随路散卖,驴驮肩挑,络绎不绝,甚至大帮兴贩,侵灌直隶盐山、庆云等州县,害商误课,莫此为甚’”[2]。当然,明清时期山东私盐产售习俗现象不是个别现象。从区域上来说,在全国其它产盐区如温州、云南等地区也同样存在;从时间上来说,私盐问题一直是困扰历代中央政府的顽疾。
  为什么会出现私盐现象呢?私盐现象的产生有着各方面的原因,但我认为最根本的是:处于弱势力量的盐产区灶户在国家沉重课税压榨之下,在走投无路的条件下为了实现生存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冒险行为。因此,为了降低与国家抗争的风险,赢得最低的生存资源,他们往往采取一种隐性化的手段和方式并形成了一套特有的产售习俗。根据学者朱霞对云南省云龙县郭朗乡诺邓村的调查研究[3],自1930~1949年间当地的灶户一直存在着私盐的生产和销售,并通过种种方式减少纳税的数额。由于盐泉的产量与所上的盐税是联系在一起的,产量越多上的税也就越多。因此为了减少盐税,灶户就用木石堵住源泉让卤水流得缓而少。 民国时期,云南实行“记卤较煎”制度。不仅根据每一口井的卤水的产量,而且根据卤水的浓度的高低来核查应该纳的盐税。过一段时间,场务人员就要来测一回。如果他们完全测准了或是用卤度高的作为收税的统一标准,私盐就很难生产了。当官员来测度数时,事先准备好一缸水,度数不要太浓,也不要太淡。然后根据这个算出要交出多少盐税。这样才有私盐,不然就没有了。此外,在确定制盐成本时,灶户故意把薪本虚报核高以期有更多的余利。私盐的销售也总是在夜里。由于制盐时,托模上印有盐产地、灶号以及灶户的姓名。所以在销售私盐时,总是把托模上的字全部消掉才能交易,否则在运输时被抓住就会被官府顺藤摸瓜找出私盐的源头,危害甚大。国家为防止私盐买卖制定了严厉的刑法制裁私盐生产和销售。为了降低风险,在井地形成了一种内部共识保护私盐活动,降低私盐的风险。民间惯制要求内部对外隐瞒村落内的一切私盐活动。在朱霞看来其原因有几点:从井地灶户来看,他们一直存在私盐观念;从族群来看,诺邓基本是单一的自然村落,灶户和大多数居民都或多或少地参加过与私盐有关的活动。所以她认为国家盐政不合理,引发了私盐的产生,村落的私盐活动完全是一个被迫的生存活动。由于私盐生产游离于国家控制之外,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因此在官方文献中很难找到记载。朱霞通过地方文献资料和田野作业,详细的描述了邓诺村的私盐生产和销售习俗,为研究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民俗文化在外部压力下的主动适应是通过隐性化的手段实现的。
  诺邓民间确实存在的私盐产售现象以及形成的与国家政权分庭抗争的隐性的习俗惯制。这就是俗话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民俗文化作为平民百姓的谋生之道,在处理生存资源时显示出特有的文化张力。
  
  二
  
  主动性是指下层民众在特定的时空场域中面对强势文化压力反观自身实现群体意识的内部表达而做出的积极主动的行为叙事。它是群体内驱力和凝聚力的内部表达。在“男尊女卑”的中国传统社会里,男性代表权利与地位,女性一直处于男性的附属地位。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为了自我的实现和主体意识的表达往往采取隐性化的行为叙事。例如以前在郎兹苗家有这样的坐月习俗。男子抱看婴儿,女子下地干活[4]。这一习俗使女子苦不堪言。妇女生娃后得不到休息,干活累出了许多病。有个叫艾璃曼瑙的女人想到了一个法子:她利用当地已有的民间鬼神信仰力量,抓住了他们的民俗心理,用自己的智慧反抗陋习达到了移风易俗的效果。苗族妇女通过虚构故事和故事的叙事展演,实现了自身话语权的表达,充分展示了民俗文化模塑作用和主动性。
  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不仅表现在婚育习俗中女性对男性的反抗方面。在信仰习俗中也有生动的反映。如在巫师治疗病人的巫术中,通过种种仪式把病赶到特定的物件中,然后丢在路边。若有人捡到便相信自己的病转移到他人身上就好了。这种巫术色彩的行为叙事背后蕴藏着明显的趋吉避凶的明确目的。在以和为贵的传统农耕社会里,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道德标准所规定的人际关系的准则。为了隐藏背后的动机,逃避道德制裁转而求向行为的隐性化,进行自欺欺人的道德赎罪。还有在工匠技艺的传承习俗方面,往往是口传心授,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并往往通过隐语和口诀的方式进行排他性的内部传承。如各种行业中都有“偷师学艺”的现象以及严格的拜师学艺的仪式。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不足为怪的。为使技艺能够秘密传承和保证家族内部的独享,在行为上也表现出隐形化特征。技艺作为财富的象征符号是一种重要的谋生的资源。在我者与他者,族与族外社会结构下,占有生活资源的一方总是千方百计的使技艺在内部代代相传,而不占有资源的一方就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技艺以维持生计。在二者激烈的矛盾下,便产生了相对的民间习俗惯制:技艺口诀化和偷师学艺。虽然二者有着深刻的矛盾,但由于他们都具有一种隐性的特征,用一种隐性机制实现了二者的缓和,以维持人际关系或宗族村落间的和谐和秩序,充分体现了民俗文化的整合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