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清明节之日期考析

作者:张 震




  【摘要】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独有之传统节日和二十四节气之一,早在公元历法产生前,就为华夏先人所独创并为广大民众所熟知。国务院重新审定的全民法定年节中,惟清明节之日期无法固定且无规律可寻。文章对清明节之日期进行了考析。
  【关键词】清明节;二十四节气;华夏历;科学性与人文性
  
  一、逻辑悖论:一个古老而常青的沉重话题
  
  众所周知,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赖以祭祀先祖、春游踏青、观察天候及安排农事之传统节日和二十四节气之一,早在公元历法产生前,就为华夏先人所独创。公元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国务院颁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正案),正式将这一民间传统节日确立为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然而,我们在重温这一重大传统节日文化同时,不得不考问个中另一重大课题:在国家确立之所有法定节假日名录中,唯清明节为何日之题则不为国人所熟知。更令人不解的是,现行所有权威资料有关清明节日之记载,均不约而同地训化我们参照公元历法估算之。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种逻辑悖论:清明节既然作为一种节气抑或节日,均发端并依存于华夏先人独创之历法——“华夏历”(夏历),而不是二千余年之后产生的“公元历”,而我们历年对其日期的推演,竟然师从于“公元历”,终致事与愿违,清明日期依然模棱两可。
  为探寻个中缘由,更为引起更多同仁尤其是科学界和文化界人士关注计,本文试以此为题略作考析,以期大家斧正。
  
  二、清明节历史源流考略
  
  清明节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同时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文化节日之一,不仅发端于明确的天文学与物候学依据,而且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底蕴。
  (一)清明节之科学渊源
  据我国现行权威历史教科书之记载,清明节作为节气之确立,最早产生于华夏先人在公元二千余年前创制的“夏历”(“华夏历”,亦称“古历”、“旧历”、“农历”、“阴历”)。《辞海》解释:“二十四节气的划分,起源于中国流域。至晚在春秋时代,已运用圭表测量日影的方法定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大节气;以后,通过农业生产实践,又逐渐充实完善,到秦汉间,二十四节气已完全确立,成为农事活动的主要依据。”[1]
  具体而言,包括清明在内之二十四节气之天文学和物候学说法是:华夏先人们结合地球昼夜长短与日影高低,根据太阳运行在黄道(地球公转中在地球上所见的太阳“昼夜运行的轨道”)上的具体位置(黄经),将全年划分为二十四个节点或者段落(太阳黄经每15度为一节),分别确立为春分等“二十四节气”。其中,太阳运行到黄经0度被确定为“春分”,运行到黄经180度定为“秋分”,春分与秋分时节太阳均直射赤道,昼夜等长。春分以后,太阳黄经每增加30度则被确定为一个中气,简称“气”,依次为谷雨、小满、夏至、大署、处署、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雨水,计十二中气,用以区分一年十二个月物候(雨水~大寒分别对应华夏历1~12月);太阳黄经15度被确定为清明,以后每增加30度被确定为一个节气,简称“节”,依次为立夏、芒种、小署、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立春、惊蛰,共十二节气,统称“二十四节气。”[1][2][3]因此,二十四节气在太阳黄经上,依太阳回归年长度365.24219日计算,每两节气间均相差15度,约合15.21842日(15日5时13分6秒)。
  上述二十四节气规律的总结与推广,较之西方历法仅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节气划分以及公元年长度短于回归年长度之缺陷而言,更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它不仅客观表明了地球在公转中的轨道位置,亦即太阳自转在黄道上的位置,而且作为华夏先祖们在天象与物候方面之独创,为后世人们推演地球昼夜长短、日影高低、四季天候、农事安排与阴阳五行等社会活动提供了难得的科学工具。
  正是由于二十四节气客观地反映了太阳回归年从而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之变化规律,所以古代劳动人民常常据以指导和安排全年的农事活动。民间至今流传着“清明风若从南起,定主田禾大有收”、“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田莫拖延”、“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等等农谚,就是其生动写照。
  从天文学和物候学角度看来,清明节正处于太阳黄经15度节点上,在我国夏历上一般为三月初,正值仲春与暮春之交,对应于冬至之后的第106天,此时气温逐升,雨量增多,正是播种农耕、万物生长之大好时节,因此,我国民间又称之为“三月节”、“踏青节”、“植树节”等等。据记载,我国古代还根据清明节前后的物候变化规律,将清明前后的天象物候一分为三:“一候桐始华;二候田鼠化为鹌;三候虹始见。”[4] 《礼记·月令》中有载:“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道达沟渎,……亲东向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5]
  因此,清明节作为我华夏先人独创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其在历法上的确立有着明确的天文学和物候学根据,它是对地月运转规律和地球公转规律从而四季变化等天象物候规律之客观而科学的总结,并被千百年来人们的社会实践不断证明了的宝贵文化遗产。
  (二)清明节之人文渊源
  中华民族历史上有着很多精神崇拜,诸如神明崇拜(图腾崇拜与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帝王崇拜等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崇拜在我国并不存在)。但是,其中唯祖先崇拜长盛不衰,并沿袭为世代炎黄子孙内在的慎终追远情结和人伦孝悌传统。其突出代表当首推二十四节气中惟一作为民族节日存在的清明节了。
  据文字记载,我国祭祀先祖的人文风俗大约始于东周(春秋)时期。《诗经·周颂》中即有歌云:“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5]“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祐)之。”可见,我国先民早在公元前二千多年的史前时期,就开始通过修庙祭拜周文王的方式释放着自己的祖先崇拜情结,而且,从那时起,就沿袭着羊牛祭祖之人文传统。而《礼记·月令》中“其祀户,祭先脾。……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荐鲔于寝庙,乃为麦祈实”,则可能是我国迄今为止,有关清明节气从而清明祭拜礼仪形成于春秋时期之最早的文字记载。
  关于清明节日的人文渊源,大约有两种说法:一是介子推割股事君之民俗说;二是唐明皇清明敕令之钦定说。[6]
  据历史记载,距今二千余年前的春秋时代,晋国公子重耳逃亡在外,生活极端艰苦,几近乞讨之窘迫,其食客介子推不惜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块肉让他充饥。后来,重耳回到晋国做了国君(即晋文公,春秋五霸之一),大肆封赏所有跟随他流亡在外的随从,惟独介子推拒绝受封,并带其母隐居绵山而不出。晋文公无计可施,只好以火烧绵山之计以急之。孰料火烧三日不见其逃出。待大火烧尽,晋文公才发现,原来介子推母子抱着一棵大柳树已被烧焦而死。晋文公望尸而泣,只好厚葬之,并通令晋国上下,每年的这一天禁止生火做饭,家家户户冷食果腹以祭之。后来人们就将这一天定为“寒食节”。寒食节是清明节的前一天,古人常把寒食节的活动延续到清明,久而久之,人们便将寒食与清明合二为一,统称为“清明节”,拜介子推的习俗,也就变成为人们清明扫墓的习俗了。
  另一种说法是:中唐时期,唐明皇寒食上墓已成惯例,后相承为俗,清明节祭扫先人之风由此盛行开来。为此,唐明皇即应民俗而下敕令曰:“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可见,唐明皇清明敕令之史实,当属我国清明节日文化传统之又一重要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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