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清明小考

作者:沙玉伟




  【摘要】清明节是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之一。文章主要论述了清明节的来源,梳理传统清明习俗,探讨传统节日现代意义,以期对这一节日有一个全面、历史的认识。
  【关键词】清明习俗;传统节日;现代意义
  
  节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表现出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形式、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审美情趣,体现了人们对平安、幸福、圆满、美好的企盼与追求。清明节又是传统节日里最具民族特色,最能牵动中国人的情感,最能反映中华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民俗心理和文化精神的节日之一。
  清明节又叫鬼节、冥节、踏青节、三月节,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时间在农历春分后第15日,公历4月5日前后。值此时节,春深似海,绿野如茵,使人感到空气清新,心情舒朗,故而称之作“清明”。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二十四个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只有清明。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历史上一度成为仅次于春节的盛大节日。在传统社会中,它的节期持续时间较长,一般五六天到十几天,各地各时代不等。一方面是扫墓祭奠、怀念离世亲人的节日,一方面是踏青嬉游、亲近大自然的节日。直到今天,清明节仍然是中华民族包括海外华人的重要节日之一。
  
  一、清明节的起源
  
  “节”繁体写作“節”,原义是指草本或竹本植物上分叉长叶子的部位,即茎节,植物中以竹子、甘蔗等的“节”最明显,节把竹子分为若干段,在历法上,“节”把一年的长度划分为24段,汉语中的“节日”最初就是指一年的24个节,节与节之间的长度约等于15天,“一节”就是15天。所以要了解中国的岁时风俗,必须先要了解中国的历法。
  春秋时期,人们己开始运用圭表测日影的方法定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大节气,秦汉时期二十四节气已完全确立。公元前104年,由邓平等制定的《太初历》,正式把二十四节气订于历法,明确了二十四节气的天文位置。“清明”作为节气,在先秦典籍中就已存在,《逸周书·时训》:“清明之日,桐始华。” 《管子·幼官》:“十二清明,发禁。” 清明节的名称和这一天的天气物候特点有关,《国语》曰:“时有八风,历独指清明风为三月节,此风属巽故也,万物齐乎巽,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 东汉崔寔《四民月令》:“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 《岁时广记》记载:“《孝经纬》曰:‘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后十五日斗指辰,为谷雨。《三统历》曰:‘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为三月中气。清明者,谓物生清挣明洁;谷雨者,言雨以生百谷。’” 清明节气在时间和天气物候特点上为清明节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从汉代到魏晋六朝,清明一直作为季节时序标记的节气而存在,在唐代以后才逐渐融合了时间相近的上巳节、寒食节的习俗变成了一个以踏青、扫墓为主要活动的节日。
  
  二、清明节的习俗
  
  由于清明节是整合了寒食节、上巳节的一个大的节日,所以它的习俗是三者的融合。现代清明节以扫墓、祭奠和植树为主要特点。历史上清明节的节俗活动则更加丰富多彩,一方面是追思辞世亲人扫墓祭奠的节日,一方面又是游玩踏青、嬉戏娱乐的节日,此外还有许多现代社会已难觅其踪的其他习俗。
   (一)祭祖扫墓
  很久以前清明就已被固定为祭祀祖先、出城扫墓的日子,白居易《寒食野望吟》:“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生离死别处,冥寞重泉哭不闻,萧萧幕雨人归去。”记录北宋京都汴京(今开封市)风俗的《东京梦华录·清明节》中讲: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禁中前半月,发宫人车马朝陵,宗室南班近亲,亦分遣诣陵坟享祀……节日,亦禁中出车马,诣奉先寺道者院,祀诸宫人坟。
  清明扫墓在唐宋时期至为盛行,为了使百官士庶有充分时间致祭祖先坟墓,唐宪宗元和年间曾规定在京畿任官的官员寒食上坟拜墓,衙门要依例放假,以便使官员们可以从容地祭祖扫墓。在外诸州府县道远者,亦可请延长假期扫墓。这反映唐后期出仕外地官员返回家乡拜扫亲人坟墓已相沿成风,并逐渐演进成为中华民族最为重要的民俗传统之一。
  时至今日,清明祭祖扫墓仍是全体华夏儿女一年中的重大事宜,并增添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每逢清明,人们纷纷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革命烈士的高贵品质,寄托哀思,鼓舞斗志,赋予了清明节以新的意义。
  (二)插柳戴柳
  清明期间人们总要折下一些初春刚吐新芽的柳枝插放在门上檐下应景过节。这一习俗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插柳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把柳条插于门上,意为“明眼”,翠绿的柳条在春风的抚拂中飘飘荡荡,望一眼,眼目清亮。南宋吴自枚在《梦粱录》中曾记载说:“清明交三月。节前二日为之寒食,京师(现杭州)多从冬至后数起,至一百五日便是此日。家家插柳条于门上,名曰:“明眼”。另一种是把柳条像插花一般插于头发中,名曰:“戴柳”,意为“避毒”,与古代士大夫佩玉石避邪意思相同。戴柳避毒始于唐代明皇时,《燕京岁时记》中曾说:“至清明戴柳者,及唐玄宗三月三日祓禊于渭水之隅,赐群臣柳圈各一,谓之可免虿毒”,指的就是戴柳避毒这件事。而民间亦有谚语说,“清明不插柳,生来变黄狗”,指的也是这件事。第三种是插柳于屋檐之下,“清明不插柳,红颜变皓首”,插柳,象征着青春旺盛。清代人陈璨曾有诗为证:“禁烟时节响场箫,处处搪牙插柳条。买得瓜皮携酒杚,纷纷摇到段家桥。”
   (三)禁烟赐火
  寒食、清明已经合二为一。寒食要禁火,清明赐新火。寒食禁火之俗流传甚早。相传起于春秋晋地,据言系晋文公纪念介子推而起。魏晋以后通常在清明节前一二日为寒食断火之日。至清明日,则要重新取火、熟食,时俗称为“取新火”。据说,寒食禁火之后,民间便没有火种,直到清明那天,火禁已开,家家便设法钻取新火了。清明之日,皇宫里往往还以新火来赐给勋戚近臣。宋敏求的《春明退朝录》中说:“唐时清明取榆柳火以赐近臣戚里,本朝因之。”新火用薪柴传赐给京师诸臣,作为一种恩惠赐与和联接勾通君臣感情的节日交往。这种风俗常常还见于唐宋诗人笔下,“内宫初赐清明火”,“朝来新火起厨烟,”“检火推恩忝侍臣”等等均是描写宫中清明赐火之事的名句。现在寒食风俗已经近乎废止,清明生新火的传统当然不会继续存在了。
  (四)踏青游玩
  踏青又称“寻春”、“春禊”,晋代已盛。清明时节也是人们春游的大好时光,在春光明媚的清明前后,尽情地亲近自然,到郊外踏青游玩,这是清明节俗的另一项重要活动。目前普遍认为,这一项清明节俗是继承了形成于春秋末期的三月上巳节传统。上巳节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男女青年到野外踏青,自由择偶。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记载:“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临清流,为流杯曲水之饮。”说明上巳节的主要习俗便是在水边郊游、宴乐。杜甫《丽人行》一诗中“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描写的便是此情此景。王维在《寒食城东即事》一诗中有“少年分日作邀游,不用清明兼上巳”的名句。韦应物《寒食后北楼作》:“园林过新节,风花乱高阁。遥闻击鼓声,跳鞠军中乐。”李正封《洛阳清明日雨弄》:“晓日清明天,夜来篙少雨。千门尚烟火,九陌无尘土。酒绿河桥春,漏闲宫殿午。游人恋芳草,半犯严城鼓。”白居易《清明夜》:“好风胧月清明夜,碧砌红轩刺史家。独绕回廊行复歇,遥听弦管暗看花。”由此可见清明日外出踏青游玩在当时已是一种普遍风气。
  清明节习俗很多除了上述四种主要活动以外,还有许多失传的风俗,如古代曾长期流传的射柳、打秋千、踢蹴鞠、斗鸡走狗、放风筝等。据载,辽代风俗最重清明节,上至朝廷下至庶民百姓都以打秋千为乐,仕女云集,踏青之风极盛。
  
  三、清明习俗的现代意义
  
  民俗是民族文化中最具特征,最具民族个性的东西,民俗的状况如何,直接制约着社会的风气与社会的发展。在高度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我们要努力继承祖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在纷繁众多的清明习俗中,绝大多数是精神素质健康的良俗。清明节祭奠逝去的亲人、祭祀华夏的人文初祖黄帝,可以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是解放后为清明节注入的新的内涵,是对国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清明春游可以使国人更加热爱自然,热爱生命,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保持优良的传统节俗,有利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传统节日的继承,中秋、清明已确立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参考文献】
  [1]班固.白虎通德论[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2]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应劭撰.风俗通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4][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5]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
  [6]陈久金.中国节庆及其起源[M].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89.
  [7]王景海,等.中华礼仪全书[M].长春出版社,1992.
  [8]张紫晨.民俗学讲演集[M].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
  
  【作者简介】沙玉伟(1983- ),男,安徽天长人,暨南大学文学院文化史籍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