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6期
浅谈新加坡的多元族群政策
作者:庄静文
【关键词】新加坡;多元族群政策;融合
1965年新加坡建国之后,短短数十年间就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它的异军突起,虽然规模很小,却具有典型意义。在这一过程中,国内族群关系复杂的新加坡并没有受到族群融合问题的负面影响;相反,日渐融洽的族群关系对于整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反观世界其他同新加坡一样面临着复杂民族问题的地区,大多由于种族问题引发一连串的纷争,甚至最终诉诸武力。因此,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得益于政府推行的多元民族政策,帮助各个族群超越狭隘的种族观念,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统一的“新加坡人”的意识。[1]
一、新加坡国内复杂的族群关系
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语言和多元文化的移民社会。[2]各民族几乎都是外来的移民和他们的后裔,其中以三个族群为主,分别是华族、马来族和印度族。在历史的进程中,新加坡的各族各代移民都曾为这一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并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但是,这些族群都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本族语言,族群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再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于是,相互之间的融合就成为新加坡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新加坡的华族是最大的族群。新加坡华人占76%,是东南亚地区唯一一个华人人口占优势的国家。虽然华人在新加坡人口中占有绝对多数,但在地理位置上,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相望,西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岛为邻,位于东南亚马来人穆斯林世界的中心。这种环境决定了新加坡国内的族群关系状况必然会对周边邻国产生影响,同时周边邻国族群关系又对新加坡产生影响。由于华人在新加坡人口中占多数,国内的其他族群和许多邻国都担心新加坡成为“海外中国”。[3]存在这样的担忧的主要是新加坡国内的第二大族群——马来族。马来族为新加坡的“原住民”,但是从现在的人口构成来看,它在新加坡的总人口中大概只占14%。新加坡的马来族主要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经济水平的差距就容易引发族群矛盾。[4]因此,新加坡的族群矛盾实际上主要发生在华族和马来族之间,同时,这种矛盾还与宗教矛盾交织在一起。
二、多元族群政策的形成
新加坡人自1965年建国后就孜孜不倦地追求三大目标:生活水平的提高、政治的稳定和种族的和谐。可见,要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及国内政局的稳定,族群的和谐乃是先决和必要的条件。那么,如何来寻找各族群之间的利益契合点,以此凝聚国民意识、化解各族群间的摩擦和矛盾,从而缔造各族群共存共荣的局面就成为新加坡政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族群因素、宗教因素同新加坡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其对马来邻国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决定了能够适应新加坡特殊环境的族群政策必然需要具备融合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等特征。这就要求新加坡的族群政策既不能完全套用西方模式,也不能完全沿袭源自中国的东方文化传统,而需要采取一种更加宽容和包容的态度来促进各个族群的和睦相处。于是,多元族群政策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应运而生。
三、多元族群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般说来,典型的多元民族政策主要包括这样的涵义:政府承认国家是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社会,并且平等对待国内各民族。我们知道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多元民族政策是加拿大的“多元民族主义”,但是新加坡的多元族群政策却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5]
(一)确保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
华人虽然占新加坡人口的绝对多数,但政府并没有把汉语确定为唯一的官方语言,而是把三个主要族群所使用的语言——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以及英语明确为四种官方语言。每一个种族所使用的语言都获得政府公平合理的对待。[6]
这种平等不仅仅体现在语言政策上,还体现在新加坡的议会政治中。在政治上,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坚持党组织成员种族成分的多元化。在政府中,不同族群的公务员大致占与其人口数量相当的比例。在1988年新加坡大选中,考虑到马来人议员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和马来候选人素质问题,政府采用“集体当选制”来保证议员中有一定数量的马来人。1988年大选后组成的新国会,也特别注意推选一名马来人当副议长。在内阁有马来族和印度族的政治代表,更是自治独立以来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7]确保在代表国民意愿的议会中各个族群都能够充分地参与到国家事务中。
由此可见,新加坡政府所推行的多元族群政策除了具备一般多元民族政策的基本涵义之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方面给予马来民族一定的优待;另一方面对华族则无此优待,甚至在某些方面华族利益要为马来族和其他少数族裔的利益做出让步,[8]以此来保证国内各个族群之间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
(二)提高落后族群的整体素质
在新加坡国内,马来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为了使马来族逐步改变弱势处境,新加坡政府执政的重点在于考虑如何保障非华族的弱势族群的利益。面对马来族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相对落后的现实,新加坡政府一方面给予其特殊优待,并将这种优惠政策写入宪法当中,宪法明文规定:“政府应承认新加坡本土人民马来人的特殊地位,政府应以这种态度行使其职能,因而保护、保障、支持、照顾、促进马来人在政治、教育、宗教、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利益和马来语言,应是政府职责。”这就从宪法的角度保障了马来族的特殊利益。[9](P248)另一方面,政府也积极引导马来族人民奋发向上,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现状,避免因成为特权族群而滋生消极的“寄生虫”观念。
(三)培养“新加坡人”意识
鉴于各个族群内部的凝聚力越强,越有可能对族群之间关系的和谐和政治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的现实,新加坡政府号召每一个新加坡人都要超越个人的种族和宗教归属意识,培养“新加坡人”的观念。培养“新加坡人”观念是新加坡政府在推进族群融合方面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1965年8月新加坡宣布独立时,李光耀就曾明确指出:“新加坡既不是一个马来人的国家,也不是一个华人的国家,更不是一个印度人的国家,而是一个综合民族国家,也是一个民主独立的主权国家。”[10]为了凝聚国民认同,新加坡政府采取塑造国家意识的“新加坡化政策”,其对象是包括少数的马来族、印度族,也包括占多数的华族的国内所有族群,呼吁各族群成员首先是作为新加坡公民参与国家事务,强调国家利益高于族群利益,用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把国内各个种族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在国民中竭力塑造国家意识,强化国民的政治认同,希望藉此消除族群对立,促使它们融合为一个“新加坡民族”,建立国家统一的基础。
四、多元族群政策取得的成效
目前,新加坡国内族群相处和谐、国民意识强烈、社会稳定有序。新加坡成功地通过实行多元化的族群政策使族群政治关系基本和谐,避免了其他东南亚国家经常发生的强势族群与弱势族群之间的激烈对抗,将原先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移民改造成不以族群划分的新加坡国民,使国家意识能为各族群所接受,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
【参考文献】
[1][2][3][4][6]李文.新加坡族群关系的融合及其影响[R].2002年亚太发展报告.
[5]卢光盛.新加坡的多元民族政策[J].东南亚纵横,1998,(3).
[7]庄国土.二战以后东南亚华族社会地位的变化[J].东南学术,2003,(2).
[8][9]汪慕恒.当代新加坡[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
[10]张青.出使新加坡[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庄静文,女,福建厦门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世界史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