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从洪水神话透视民族神话母题的个性差异及原因

作者:罗长群




  摘要 中国北方洪水神话与中原地区少数民族洪水神话比较。数量上还是内容及表现形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造成差别的原因既来自地理方面,也来自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方面。从具体对南北少数民族洪水神话母题各方面的比较,可以窥探到中国民族神话母题的个性差异及其一般原因。
  关键词 洪水神话;母题;个性差异
  
  北方洪水神话以及中原地区汉族洪水神话与南方少数民族洪水神话相比,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内容与具体表现形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造成这种差别既有一因多果,也有一果多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洪水母题的数量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南方民族的洪水神话数量明显多于北方地区。首先,一个重要原因是地理差异。在产生神话的远古时代,人们对自然和地理环境的依赖程度相当高,地域环境不仅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存,而且会形成不同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神话是古代先民世界观的综合反映,同时又是上古先民社会生活的折射。关于南北方神话的数量差异问题,一些学者们进行了积极探讨,如鲁迅认为中原地区“居黄河流域,颇乏天惠,其生也勤,故重实际而缺玄想”,儒家思想主张奋斗进取,这样就排除了神话的生存环境。胡适在论及中国古代神话产生的原因时说,北方民族“生活在温带与寒带之间,天然的供给远没有南方民族的丰厚,他需要时时地天然奋斗,不能像热带民族那样懒洋洋地睡在棕榈树下白日见鬼,白昼做梦”,所以北方的神话较少,而“疆域越往南,文学越带有神话的分子和想象的能力”。究竟这个结论有无道理,还有待今人进一步分析考证,但从地理气候上讲,在有史可证的资料中,的确北方地区偏于干旱,人们对洪水的感受和理解淡薄,而南方则苦于水灾的史例不绝于目。
  其次,自然环境的影响。从取材的角度讲,北方的气候相对干旱,通过各种方式求雨是北方民族神话常见的母题,如后来的神话中,龙作为降雨之神就成为北方民族普遍性的崇拜。而南方对雨水、山洪等,不仅有着非常频繁的接触,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非常希望改变这种现实,因此关于洪水神话的母题远比北方丰富,神话中的一些形象也与自然环境联系起来,其中雷公就是他们因为常见到鸟在天上飞而创造出来的。在湖南江华过山瑶《姜发果》中说,祖先姜发果因为想捉雷公来吃引发洪水;广东连南八排瑶《水淹天》中也说,七兄弟想吃雷公肉。在当时的背景下,他们要解释洪水起因,必定要探究其来源,既然洪水有来源,那么就必定会有一个制造者,于是给命名了“雷公”或“雷婆”的名称;有了名称,就要规定他的职能,进而把雷公想像成天上一只可以猎食的大鸟。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瑶族先民与鸟类的密切关系,其他一些自然环境中的葫芦、高山、山洞等也常常进入神话之中。
  最后,文化背景的差异。从历史的发展看,北方地区特别是中原地区一带率先进入文明时代,特别是先秦三代文明的兴起,使神话的内容在流传中较早地受到了理性精神的冲击,并且原始的巫文化在两周就被重人事的史官文化所染指。孔子为首的儒家文化极力主张以实用的“礼”、“乐”治国,不语怪、力、乱、神,甚至敬鬼神而远之。此外,在北方许多少数民族都曾经信仰过萨满教,在一定程度上对兄妹婚是排斥的。南方则不然,其地因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产条件,许多地区相对封闭,至西周时仍基本上为巫风笼罩的神话世界,春秋战国时代依然盛行觋祀鬼之风、人神杂糅之俗,巫文化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故给神话的产生和流传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二、洪水情节母题的差异
  
  一般而论,南方各民族洪水神话的情节较为丰富,在表达洪水母题时,往往与人类再生母题相联系,形成洪水神话和人类再生神话的母题链,并带有很强的故事性,具有较多数量的情节要素。而北方各民族的洪水神话却有明显的不同,一般情况是,洪水母题只作为其他神话母题的一个背景,故事情节不是围绕洪水展开,洪水只是为某个事件的发展或某个英雄人物的产生服务,因此很少交代洪水产生的原因、过程及结果。这个问题可以结合洪水神话中兄妹婚母题加以说明。从目前文献资料看,南方洪水神话中经常提到伏羲兄妹婚的母题,但这个“洪水后兄妹配偶再生人类”母题是否原生类呢?最早的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晚唐李冗《独异志》,但它只有“兄妹配偶再生人类”情节单元,没有“洪水”情节。即说明在中古以前,我们尚未找到可信的“洪水后兄妹配偶再生人类”神话的确切踪影。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大量的事实“都证明了洪水后伏羲女娲成亲这一古老情节在汉族是后来固定下来的。固定下来的时间想必已经在古代,而且并非在中国所有地区都固定了下来。”这里暂且采用目前学术界关于伏羲女娲结婚母题南渐的说法,究竟为什么南方洪水神话在不同程度地借鉴和发展了这个母题?原因有两条:一是伏羲女娲结婚符合南方一些民族地区的本土文化土壤;二是在南方诸民族中,由于婚姻形态的相对自由,可以对婚姻的主体和婚姻形式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工。
  即使同一民族,其内部各支系在情节上也会存在差异。由于不同族系有不同的文化积淀,使神话本身仍保存原来不同部落或氏族文化遗迹。以瑶族为例,仅其内部就有三十多种不同的名称。当今研究者根据语言和文化传统,将瑶族分为“勉”族系(如盘瑶、过山瑶、蓝靛瑶、八排瑶等)、“布努”族系(如布努瑶、青裤瑶等)和“拉珈”族系(如茶山瑶)三个不同的族系,这些族系内各支系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及服饰各有特色,映照着原始社会时期游猎游耕的生产生活,使洪水神话不免打上了这种传统的印记。“勉”族系的洪水神话凸显了“盘王的传说”,具有盘王图腾的影子。如云南河口富宁“勉”族系蓝靛瑶洪水神话《伏羲兄妹》说,兄妹结婚后生下一个像冬瓜的孩子,只好向盘王哭诉,盘王交给兄妹一把刀,将娃儿剁碎,用来造人。八排瑶的《洪水淹天》中再造人类的是盘王和莎芳三姑侄俩,盘古既是祖先,也是人们危难时的救星。而“布努”族系的洪水神话则是另一番情景,如广西布努瑶洪水神话《皇帝与么公》中说,兄妹婚后三年,生一块像磨石般的肉团,肉团生出讲壮语、汉语、瑶语的人。故事中特别讲了乌鸦、鹞鹰、老鹰的作用。贵州荔波“布努”族系青裤瑶神话《兄妹结婚》中也说,兄妹婚后生下一个肉团,砍成四块,是乌鸦衔丢四方。三天后,第一块变瑶人,第二块变水家,第三块变仲家(布依人),第四块变客家(汉人),其间并没有强调盘王的作用。“拉珈”族系的洪水神话则又有变化,茶山瑶洪水神话中与雷王相斗的主人公不是人类始祖“姜发果”,也不是“张六国”,而是魏晋时期天师道的创始人张天师,显然是道教的信徒们为了宣传其教义和宣扬道教功德的需要而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了修改。因此,该族系洪水神话虽从大的方面说,都包括人类早期始祖雷公、雷公制造洪水、兄妹婚、生肉团变形成人类等母题,但在具体的情节及各个角色的功能上都有很大差加别。同样,台湾高山族的洪水神话亦然,通常高山族分为赛夏、布农、邹凯、卑南、泰雅等九族。他们的洪水神话各有差别,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洪水以后,始祖同胞二个繁生人类,如平埔族、阿美族、卑南、排湾等族;第二种是始祖兄妹结婚后遇洪水,其孑遗繁生人类,如泰雅、排湾、布农等族;第三种是始祖结婚后遇洪水,所生子女中兄妹二人配偶遂繁生人类,如阿美族。
  同一个族名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同一个民族神话中也有所差别。如苗族的洪水神话中,洪水原因虽然有时候是玉皇上帝、安乐世君所为,较普遍的是雷公,大都是因为人类激怒雷公而引发洪水。贵州榕江苗寨的《苗族物种起源的传说》,都是雷公引发洪水,雷公是一个恶的形象。贵州威宁花苗和麻江、丹江、八寨等县的短裙苗所流传的洪水神话也几乎大同小异,但威宁花苗神话中雷公并未引发洪水,而是一个善的形象,苦苦劝说幸存兄妹成婚,是雷公的苦口婆心促成了人类的繁衍。
  
  三、洪水母题表现形式上的差异
  
  南方各民族洪水神话的篇幅较长,并且有韵体,也有散体,很多时候融进民族史诗之中,并且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不断得到加工和改造,甚至出现了一个民族的不同支系各有自己的洪水神话的情况。北方各民族洪水神话往往是以散体的形式表达,很多是以民间传说的形式保存的,而在结构方面,南方洪水神话为表现丰富的情节而结构复杂,如从母题链的构成看,一般有洪水原因、洪水前征兆、洪水制造者、避水工具、洪水遗民、婚姻形式、婚前占卜、婚后出生物以及再造的人类与族源、姓氏的关系等等,在这一方面,北方民族洪水神话中却缺失严重,很多没有形成明确的洪水母题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