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世界文化遗产”与“端砚制作技艺”的传承

作者:王明星




  英文“遗产”(heritage)一词缘于拉丁语,意指“父亲留下的财产”。沧海桑田,到了20世纪下半叶,“遗产”一词也从原有的内涵发展成为“祖先留给全人类的共同的文化财富”,其外延也由一般的物质财富发展成为看得见的“有型文化遗产”、看不见的“无形文化遗产”和天造地设的“自然遗产”。联合国专门成立了负责此项事物的教科文组织及世界遗产委员会。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以保护人类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为宗旨的《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并于同日颁布《各国保护文化及自然遗产建议案》。这两份文件的颁布使得“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以及“世界遗产”这类的鲜活字眼迅速传播开来,并成为国际交流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区别之一是他的文化属性。人类可以通过文化的传承来了解历史上曾发生的一切,并从中汲取经验使自己少走弯路并获得可持续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青岛泰之博士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是该民族现存文化记忆。”
  那么,又怎么样理解“世界有形文化遗产”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别呢?所谓“有形文化遗产”,是指那些看得见、摆得着,具有具体形态的文化遗产。如果这样理解,其实“有形文化遗产”应该既包括“自然遗产”,也包括“人文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特征;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联系的突出例证;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而有形的人文遗产又可分为小型可移动文化遗产及大型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两大类。小到泥塑、雕刻、剪纸诸多民间工艺品,大到民居、寺庙、村落、古镇甚至历史文化名城均可纳入有形文化遗产的范畴。到2006年为止,我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共有33项,均属于有形文化遗产的范畴,其有可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双重遗产。
  “无形文化遗产”又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10月17日颁布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所谓无形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地人民群众或某些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活动、讲述艺术、表演艺术、生产生活经验、各种手工艺技能以及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世代相传的特点,并会在与自己周边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甚至是与已经是逝去的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创新,使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认同并激发起他们对文化多样性机及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内容包括: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节目与仪式活动和生产生活经验无类。目前我国共申报成功了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内蒙古长调等四项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今后其成员国每两年才可申请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中国传统文化创造的重要物质载体是笔、墨、纸、砚这四样文房用具,也称“文房四宝”。而这四宝中若以贵重、珍稀和创制的艰难,又以砚为首。砚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作为使用的书写工具,是历代文人学士朝夕相处的亲密伙伴。假设我们的祖先没有发明使用砚台,恐怕五千年灿烂的中华文明就无从谈起。故有一位古砚的收藏家曾撰联曰:“半池乌玉,绘出神州万里锦绣;一叶苍舟,渡来华夏千古文明。”砚台的历史源远流长,种类繁多,而在唐代,现在人们常说的“四大名砚”——端砚、歙砚、洮砚、澄泥砚(另一说是端砚、歙砚、红丝砚、澄泥砚)在唐代已相继出现。据上海学者李铁民先生调研统计,全国目前主要砚石产地竟有58处。而无论是四大名砚还是目前的58种砚,端砚有何魅力得到书画家、收藏家和文人雅士的青睐而冠于四大名砚之首呢?明代学者高濂曾将砚品高下概括为砚之“六德”:“质之坚润,琢之圆滑,色之光彩,声之清玲,体之厚重,藏之光整。”后人又增加“二德”:即“磨之墨稠,文之丰蕴”。用此“八德”去审砚、藏砚、品砚,对端砚的评价就犹如撒网捕鱼、纲举目张。端砚作为一种小型的有形文化遗产,它的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历史悠久采石艰难。端砚的开采制作历史据清代计楠《石隐砚谈》记载:“端溪石始出于唐武德之世”,距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宋代文豪苏轼的砚铭“千夫挽绠,百夫运斤,篝火下缒,以出斯诊”就是采石艰难最为形象、真实的写照。二是石质精良、石品丰富。端砚石质细腻、幼嫩、致密、坚实,从地质学上说端石属泥盆纪,形成距今有四亿年。端石生成、端庄,内涵极富变化而仪态万千。古人云:“端之五色不可不察。”端之五色通常是:紫(红)、白、绿、蓝、黄(青、黑色是由五色变化而成的)。如:色白者谓“鱼脑”、“焦叶白”,色红这谓“胭脂晕”火捺,色蓝者谓“青花”、“天青”等等。若论端砚石品花纹的高下贵贱,有人形容:青花应以微细如尘、若隐若现者为贵;鸲鹆眼以形圆、色碧、晕多、瞳清者为贵;冰纹如瀑似泻、若冰河化解、融似蛛丝者为贵;焦叶白如蕉叶沾霜、一片娇白者为贵;鱼脑冻如白色云团、似水中月象,有层次者为贵;天青如秋雨乍晴之蔚蓝六幕者为贵;金银线以色泽鲜活、姿态优美者为贵;火捺以紫红、形如古铜钱或火轮出芒者为贵;翡翠斑以翠绿浓艳如真翠者为贵。当然老坑、麻子坑、坑仔岩三大名坑珍罕石品的出现,其增值程度更是数以倍计。三是端砚发展到今天,它早已与文学、艺术、绘画、书法、金石和雕刻融为一体。无论是制砚加工者、还是爱砚收藏者、使用者,他一定有某些方面的特质,或有文学、艺术方面的修养;或有书法、金石方面的喜好;或有绘画、雕刻方面的才华,当然更需要有欣赏综合艺术的眼光,这是千百年能够不断创造出端砚珍品并流传至今的重要原因。也可以说端砚是有形小型的文化遗产,而制作这一文化遗产的手工技艺当非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端砚作为文化产品是有形的世界文化产品,而端砚制作技艺则属于无形的或非物质的世界文化遗产。通常,人们总是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简单地理解为就是保护那些有形的文化遗产,特别是对那些制作者已经过世且经过千百年岁月沧桑而遗留下来的历史遗址、文物——大到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小到文物古玩、名人字画,认为保护了这些有形文物,也就等于保护了文化遗产的全部。但在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情形则完全不同——由于这些无形文化遗产的创作者还活在世上,这些刚刚“出炉”的无形文化遗产势必会因其缺乏“历史价值”和具有可以不断复制的特点而决定了其真正的价值不在无形文化遗产作者所创作品的本身(如一张剪纸、一个皮影或一方端砚),而是无形文化遗产所有者或制作者所特有的那套技术或技艺。因此,这个保护过程关键的不是“物”而是“人”,只有对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够得到精心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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