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马思聪《F大调四重奏》的民族风格

作者:李叶波




  我国著名音乐家马思聪先生在其一生的音乐生涯中,主要从事小提琴的演奏和创作,但他对弦乐家庭,甚至钢琴演奏都有一定的修养。从中国近代音乐史的发展来讲,马思聪在室内重奏方面作出了具有开拓性的成就,他在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写了一系列具有相当艺术水平的室内重奏,比如《F大调弦乐四重奏》,这个作品对当时来讲,无论就其作曲的技术水或作品的规模和对音乐民族风格的探索上讲,都是空前的。
  对于中国的民间音乐,马思聪直到1936年,当他赴北平演奏时,才接触到北平的大鼓,那生动活泼的音乐语言,以及在民间社会强大的生存能力给了他很大的震动,并以此为契机,使他对民间音乐有了新的认识,以及他音乐创作的风格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如他自己所说:“北平大鼓是我一个大发现与收获,这之前我对中国民间音乐并无多大兴趣,我嫌它们过于弱、过于单调、粤曲、京戏都没有给我好的印象,我不能从其中探出新的活力。我说,这些东西都已丧失了创作力,已是陈旧的过去的东西,而且有一天会淹没的东西,可是,大鼓却给予我新鲜的感觉。节奏旋律都奇特而自由,令人感到这是不断创作中的艺术,民众的声音从其中表达出来……”这种发自内心的评价,反映出作曲家已开始对民间音乐产生了情感,于是他找到新的创作道路:利用民歌来创作,从而走上创作新途。“接触更多的北方民歌,深深感悟到中国人作曲,应具有中国民族风格,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因此,马思联的音乐中自然就是包括各种民族色彩的音乐风格。
  1938年,马思聪完成了《F大调弦乐四重奏》选取了我国民音乐曲调作为索材,并与西方传统作曲技法有机结合,是三十年代我国重奏音乐创作领域自觉和有意识地追求,探索民族风格的代表作,这首作品是格调较为活泼,富于活力的四重奏,共有四个乐章。
  第一乐章:奏鸣曲式,主部主题有京韵大鼓的音调特征,简短而活跃。在各个声都交替呈示。副部主题是对比性的优美旋律,再现部之后又以主部主题结束了第一乐章。
  第二乐章:双主题变奏曲式,第二乐章是现了沉重的忧郁。第一主题近似于西洋的葬礼进行曲,而第三小节的还原E,带有民间音乐中“哭音”的味道。
  第三乐章:快板托卡塔、谐谑曲风格。以第一乐章主部:“动机”发展而成。
  第四乐章:省略展开部的奏鸣曲式,主部主题来自第一乐章主部的主题,但变得铿锵有力,副部主题仍是对比性的优美旋律,欢快、乐观。前半部份有大鼓的特点,后半部份则有北方秧歌的情趣,并且使用了八度二重卡农,使四个声都充分活跃起来,各自呼应,繁而不乱。
  可以看出,大鼓音调“动机”已经贯穿在四个乐章当中,而马思聪也曾在《创作的经验》文中谈及这首《F大调弦乐四重奏》说“音乐中没有利用民歌,但风格有民歌的气质和北平大鼓的感触。”
  综上所述,马思聪在三四十年代重奏作品的创作特点是:他在学习西方音乐的同时,也努力探索了我国民问的音乐宝库,并使东西方两种音乐文化交融、碰击,在利用民歌创作时,虽然只选取了其中片断,但它却象种子,在音乐中仍会蕴藏着原民歌的气质,而马思聪对这种人民气质非常地尊重,并使自己创作的音乐也具有这种气质,使他的音乐达到雅俗共赏的特点。正如他自己曾识过的“我总是选那些有着突出特性的民歌作我写作的动机,我有时采用一个、二个式三个旋律……这些民歌动机,在我决定采用它们时,已先成为我的一部份。”
  风格是体现着一个人的精神气质。因此,风格的背后必然隐伏着作曲家的个人观念和民族观念,“追求我们这伟大民族最美的声音要全力以赴”,这就是马思聪的创作信念和民族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