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9期


浅论明代家具文人化倾向的体现

作者:黄玉亭




  摘要:明代家具创造了中国古代家具的最高成就,这一时期的家具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文人生活趣味与审美追求,体现出鲜明的文人化倾向。文章从传统文人的文化精神与审美追求,明代家具文化特质的形成原因,明代家具的造型中的文人文化体现三个方面,阐述了明代家具的文人化倾向。
  关键词:明代家具;传统文化;文人文化;审美追求
  
  中国古代家具历经数千年的发展,至明代达到了历史的高峰,创造了高超的家具制作工艺和精美的艺术造型。这也是中国各民族、各时期的古典家具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融合而形成的精华。在世界家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明代是我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这期间的家具不论是硬木家具、大漆家具,还是民间柴木家具,都具有造型简洁、素雅端庄、比例适度、线条挺秀舒展、不施过多装饰等特点,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博得人们的赞赏,赢得了国际上的声誉,以至在艺术领域里形成一种艺术概念,称其为“明式家具”。
  
  一、传统文人的文化精神与审美追求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和氛围中创造出来的器物,都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印记。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说:“天下无一物无礼乐。”(《朱子语类》卷139)从先秦诸子以玉比君子之德,青铜列鼎象征周代礼制文化,到服饰上的“十二章”纹样,“表德劝善,别尊卑也”(《白虎通·衣裳》),甚至连颜色也有特定的象征意味,以青、赤、白、黑、黄象征东、南、西、北、中不同的方位,等等,莫不如此。作为中国古代家具的杰出代表——明式家具其实也是如此。家具固然是室内环境的主要设施,是人们生活中的日常用具,但也是一种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载体。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明代家具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人士族文化物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比较突出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人士族文化的特点和蕴涵。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族阶层的产生,似乎应从魏晋时期的门阀士族算起。宗白华先生说:“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宗白华《艺境》)正是在这个时代,造就了一批包括嵇康、谢灵运、阮籍、陶潜、王羲之、顾恺之等等在内的名士和他们流芳千古的诗文、绘画、书法作品。也正是从这个时代开始,中国传统文化增加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化类型——文人士族文化,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增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层面——文人士族的审美追求和审美趣味。“魏晋六朝是一个转变的关键,划分了两个阶段。从这个时候起,中国人的美感走到了一个新的方面,表现出一种新的美的理想。那就是认为‘初日芙蓉’比之于‘镂金错采’是一种更高的美的境界。”(宗白华《艺境》)。
  宋代是文人士族阶层全面而真正形成的时代。文人文化已经发展成熟,文人的审美取向也成为了整个时代审美思潮的主流。苏轼的“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不仅在宋代,而且从宋至今,都是文人们所追崇的审美的最高境界。文人的审美情趣,对器物艺术的影响是非常直观的。宋代“类玉类冰”的单色瓷器,含蓄恬淡的单色漆器,清淡典雅的织锦,连家具也不再是华丽多彩,自然质朴的高型家具已普遍流行。正是宋代文人文化和文人审美思潮的深厚根基和深远影响,才为明代“明式家具”的出现作了坚实的铺垫。
  
  二、明代家具文化特质的形成原因
  
  明代家具文化特质的形成,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当时家具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
  明代家具最早产生于明代的江南名城——苏州的私家园林。可以说,苏州私家园林的园主和私家园林建筑的室内环境,是明代家具最初的、也是主要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谈起私家园林的建造之始,又可追溯到魏晋时期。当时的一批名士,不满于政治的动荡和统治者的争斗,隐逸于江湖,寄情于山水,在自家建造的园林中追求自然、发掘自然、再现自然,并赋予自然以至善至美的人格。经过唐、宋的发展,私家造园活动已由士族阶层扩展到城市的达官贵人阶层。至明代,私家园林的建造达到了高潮。其中,苏州地区的私家园林,以“源于自然,高于自然”,成为私家造园艺术的典范。私家园林是私人宅第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宅第的延伸和扩大,主要用作迎宾接客的活动场所和琴、棋、书、画的文化场所及娱乐场所。私家园林特有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氛围,决定了其室内家具的设计式样和设计风格。而且,苏州这个山水婉秀的江南名城大环境,也为明代家具确立自然超逸的文化品位和“天然去雕琢”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天时地利”的条件。
  明代江南私家园林的园主,若从经济状况来看,应属于富绅阶层;而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本身是能书善画的文人墨客,从文化层次来说,都属于士林之流。他们一改传统文人重道抑器、重文轻技的观念,或者对园林内家具的设计风格、审美标准进行定性和谋划,或者亲自参与家具式样的设计。明末著名文人、“以琴书名达禁中”的文震亨,曾于苏州西郊建碧浪园。文震亨在其所撰写的《长物志》一书中用大量篇幅,对园林中的各种家具、从文人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的角度进行评判和要求。如在《几塌》一卷中,对几的要求是:“天然几以文木如花梨、铁梨、香楠木等木为之;第以阔木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不可太尖,须平圆,乃古式。”对榻的要求是:“榻者,如花楠、紫檀、乌木、花梨,打古断纹者,其制自然古雅。”又说:“古人制几榻,虽长短广狭不齐,置之斋室,必古雅可爱。……今人制作,徒取雕绘文饰,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文震亨所说的“古式”、“古制”、“古雅”,实际上就是明代家具的制式和品性。这种制式和品性的特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简洁、自然、古雅。沈津在为《长物志》所作的序中也说:“几榻有度,器具有式,位置有定,贵具精而便,简而裁,巧而自然也。”明代有“江南第一风流才子”之称的著名画家唐寅,在《韩熙载夜宴图》的临本中,对原作的家具除了进行局部修改,还增绘了20多件,等于按照文人品味和审美标准对家具进行再设计。明末清初的戏曲理论家李渔,除了亲自动手设计家具,在《闲情偶寄》一书中,还提出了自己的家具设计思想:“总其大纲,则有二话:宜简不立繁,宜自然不宜雕斫。”(李渔《闲情偶寄·居室部》)这些江南文人才子们对家具设计的谋划、评判和直接参与,实际上就是用文人文化和审美的眼光去构造他们心目中的家具式样,为家具注入更多的文人文化内涵。因此,明代家具从造型式样、结构到装饰工艺,都体现出传统文人文化所特有的追求自然、空灵、超逸、含蓄、内向的意蕴,散发出浓郁的文人趣味和书卷气息。
  
  三、明代家具的造型中的文人文化体现
  
  明代家具的造型有坐具类、几案类、橱柜类、床榻类、台架类、屏座类6大类近60个品种。这些造型优美多姿,变化多端,而基本的构造,都是将主要构件,如腿料、框料、档料、柱料等组合成一个基本框架,再根据功能的需要装配不同的板料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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