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0期


试论严复义利观的局限性

作者:郑斌孙




  摘要: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严复所提出的“两利为利”、“开明自营”的义利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其理论仍存在着不少局限性。文章试图对严复义利观的局限性进行简要剖析,并对其原因进行解释。正确认识严复义利观的局限性,对于我们深刻、准确的理解严复的经济伦理思想以及借鉴和运用严复的经济思想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严复;义利观;局限性
  
  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着“重义轻利”的经济伦理思想和观念,并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保障封建社会秩序稳定与自然经济体制持续运行的作用。但到了近代,伴随着中国闭锁的大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中国这一固有的道德伦理观念便逐渐发生了变化,由“德性主义”的经济伦理转向 “功利主义”的经济伦理。
  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严复对传统的“义利”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他反对传统空谈义理而否定功利的做法,主张利的合理性,主张以利讲义,变“义利二途”而为“义利合”。严复认为“义与利”的偏向与人的道德、与人之为“小人”和“君子”无关,相反,正当的义和利是不能分割的。他进而提出了“两利为利”、“开明自营”的思想。所谓“开明自营”,则是指一种“合理的利己主义”。一方面肯定人追逐利益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反对极端的“自私自利”。“开明自营”不会与公利发生冲突,相反公私两利是相互促进的。“开明自营”义利观的提出,既源于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观察总结,也受到斯密经济人假说见解的启示。
  严复所提倡的义利观对于封建禁欲主义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与传统儒家的义利关系比较,是一个进步,在当时具有不可抹没的历史意义。但不可否认,其在理论上还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把苦乐作为善恶的标准
  
  严复受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提出“人道以苦乐为究竟”[1]的观点。他反对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认为人的本性应该是求乐、求善的,道德的发生即在于维护人的“背苦而趋乐”的欲望。由此,他提出“乐者为善,苦者为恶”的道德标准,将区分善恶的标准建立在人性趋乐避苦的抽象人性理论之上的感觉论,以个人的善恶体验作为善恶的标准。
  在何者为义,即善恶的标准问题上,严复采取了快乐主义的主张,以苦乐作为善恶的标准。他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能,认为“求乐免苦”是人类共有的天性。“夫背苦而向乐者,人情之大常也。”因此,“人道所为,皆背苦而趋乐。必有所乐,始名为善。”[2]因此,衡量善恶的标准应该是:是否符合人们“去苦求乐”的要求和欲望。如果符合人们“去苦求乐”的要求和欲望,那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他的以“背苦趋乐”作为人的本性、以苦乐作为善恶的标准,是西方快乐主义道德观的一种反映,代表了资产阶级反封建、反宗教禁欲主义的要求,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道德观念。
  但是这种把苦乐作为善恶标准的理论,实际有很大的缺陷。因为苦乐是个人自身的感受,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对苦乐的体验式不一样的。这样,善恶就失去了共同的标准。
  
  二、过分强调经济因素,有归义于利的倾向
  
  “自营一言,古今所讳,诚哉其足讳也。虽然,世变不同,自营亦异。大抵东西古人之说,皆以功利与道义相反,若薰(香草)莸(臭草)之必不可同器。而今人则谓生学之理,舍自营无以为存。但民智既开之后,则知非明道则无以计功,非正谊则无以谋利。功利何足病,问所以致之之道何如耳。故西人谓此为开明自营,开明自营于道义必不背也。复所以谓理财计学,为近世最有功生民之学者,以其两利为利,独利必不利故耳。”[3]关于义利之辩,严复倡导“义利合”,并进一步提出了“两利为利”、“开明自营”的思想。
  以往的道德家在义利之辩上将义与利分裂开并对立起来,这种思想对仁义德性的培养是十分不利的。严复认为,芸芸众生,熙熙攘攘,皆为利而来去。利与义是统一的,而且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规范,否则“各奋其私,则其群将涣。”[4]以往把行善与利己对立起来的行为,意味着行善与人的本性是对立的。如果行善只是于己有害,那人们何必去行善?严复认为利和义是统一的,并力求为“功利”正名,为个人利益取得道德合法性的地位。
  然而严复所谓的义利合,是将义统一于利,而且是个人自身的私利。他认为个人私利是第一位的,只有从私利出发,人们才会行善,这是由人的本性决定的。他所谓的“开明自营”,自营、自利是第一位,是目的。“开明”只是手段而已,“开明自营”即合理利己主义。严复希望从个人私利出发,实行合理利己主义,从而建成一种人我两利、义利合的新道德。
  
  三、“两利之利”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严复提倡“两利为利”,他指出过去中国人人相与之际,只知道损人利己,好似“利己”就必须以“损人”为前提,而不知双双无所损而共利也是可能的,因此他提倡“两利为利”的思想。所谓“两利”,即人与己,公与私俱利,而“两利”之公例在于“两利为利,独利必不利”。严复认为:大利所存,必其两益。损人利己非也,损己利人亦非;损下益上非也,损上益下亦非。[5]要做到“两利”就必定要处理好人与己、公与私等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其得到平衡。
  虽然“两利为利”的设想非常美好,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很难达到“两利为利”的状态。人们的行为可以是人我两利,人我两损;也可以是损人利己,屈己利人;还可以是损人不利己,利己不损人。人我两利当然比较理想,但不可能总是如此,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在公私之间,人我之间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自私的,能够为了别人利益而放弃自己利益的人少之又少。因此,“两利之利”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已,在当时是很难实现的。
   严复义利观局限性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从理论渊源和现实层面进行解释。首先,在理论渊源方面,严复早年留学英国,在留学期间,严复对英国的社会政治发生兴趣,涉猎了大量资产阶级政治学术理论。因此他深受西方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影响,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享乐。这就造成其思想上难免出现以个人苦乐作为善恶标准,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情况。其次,中国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迫切要求进一步发展经济,要求建立维护他们权益的道德规范。作为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严复的思想必然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但是由于其阶级局限性,在理论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造成过分强调经济因素,有归义于利的倾向。总之,严复的义利观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建立维护他们权益的道德规范的愿望,这在当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其理论中所表现的对西方经济自由制度的理想化,以及企图以合理利己主义重塑中国传统道德的思想,则反映了其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初步形成时期的思想家的局限性。
  综上所述,严复所提出的“两利为利”、“开明自营”的义利观观,虽然在理论上存在着局限性,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其思想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占有一定地位。正确地认识这些局限性,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准确地理解严复的经济伦理思想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我们借鉴和运用严复的经济思想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栻.严复集第五册[M].中华书局,1986.
  [2]王栻.严复集第一册[M].中华书局,1986.
  
  作者简介:郑斌孙(1985-),女,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06级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