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我爱蚂蚁

作者:古清生




  一
  
  蚂蚁是贯穿我生命最重要时间段的虫子,我的童年就几乎是在与蚂蚁的游戏中度过,我见识过各种各样的蚂蚁和蚂蚁五彩缤纷的生活情趣,在我的橙色梦想中仿佛听见过蚂蚁的歌唱,并且也逐渐学会了多种捉弄蚂蚁的手段。我亦是不能忘记赣南秋天的山冈上,那巨大的、黑色的、皮质充满了蚁孔的大黑蚁巢,它悬挂在高大的充满果实气味的茶树之上,或者是依附在柞树及栗子树的枝叉上。那是恐怖的景象,受到外来惊动,数以万计的大黑蚂蚁纷纷涌出蚁巢,它们焦急地挥舞黑色爪子,摇动黑色触角,蚁巢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蚂蚁就像磁铁吸引的无数的铁粒和铁钉,很多的铁粒及铁钉因为磁力场渐渐减弱而纷纷掉下。如是有风,蚂蚁会乘风飞去,落到很远的狮毛草的叶子上。大黑蚂蚁给我的意象是无数的黑蚂蚁爪子,这些爪子以极快的频率挥动着,它的集合像黑色的火焰,如果它趴在人的脖颈上,我知道不仅仅是咬一口的问题,那巨大的蚁巢我只敢在很远的地方用弹弓对它实施偷袭。
  通常我是与屋檐下的小蚂蚁游戏,观察它们。我家屋檐下的小蚂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黑蚂蚁,个头儿稍大一些,一类是棕蚂蚁,个头儿小一些。偶尔能见到另一类红蚂蚁,小得就像蚂蚁的儿童,我并不常见到它们。上述蚂蚁在我心中有家蚂蚁的概念,那种在树上筑巢或者在田地的裂缝中钻进钻出的大黑蚂蚁,我认为它们是野蚂蚁。家蚂蚁喜欢跟人类一起,它们生活在屋檐下的青石板的缝隙里面,总是排列成长队,将一些饭粒、菜渣和昆虫浩浩荡荡向家里搬去。蚂蚁真是不辞劳苦,永远是匆匆奔走的身影,一只蚂蚁出门以后,就沿着队伍的路线往前走,走到一定的距离,它就主动离开队伍,独自去寻找食品。有的时候,蚂蚁会寻到一些大的物件,比如它们找到一枚蝴蝶的翅膀,一群蚂蚁就会一溜小跑地抬着它往回走去,到了家门口着急了,横着进不了蚁洞,竖着也进不了蚁洞,蚂蚁们于是就开始热烈讨论。我不能参与它们的讨论,但能感受到它们讨论热烈的程度,并且想知道它们讨论的结果。当然,蚂蚁的讨论大多数也是不了了之的,天黑下来,它们就都扔下蝴蝶翅膀回家去了。
  在我家的屋檐下,蚂蚁没有什么天敌,小鸡都不吃它们,记得小狗还会冲着列队浩浩荡荡出征的蚂蚁发愣,但是小狗长大了一些,也不会关注蚂蚁们的生活。我一直认为,蚂蚁是一群古怪的人,为什么没有看见有谁组织,它们就自觉地排成大队行走?这个队伍有往前走的,还有匆匆从前方归来的,它们碰碰嘴就算打过招呼,这种阵式总是让我疑惑,蚂蚁是不是要开打世界大战?有时候蚂蚁的队伍达到一丈多长,如果有水洼子,它们就绕大弯子,或者水沟这边有草叶抵达对岸,它们就巧借为桥梁。总之蚂蚁是从一个看不见的洞里出来,再进人一个看不见的洞里面去。最可怜的是那些搬着蚂蚁蛋的家伙,它们走哇走哇,绝不敢疏忽把蚂蚁蛋摔了,也不停留脚步。
  小红蚂蚁我后来不喜欢它们,它们一点规则没有,四处乱爬,特别是爬到锅盖上和碗柜里。它们很小,在光线不好的厨房里,稍不留神就把它们打了汤,我觉得它们的死轻如鸿毛。但是,小红蚂蚁也是灭绝不了的,有时候我甚至想让黑蚂蚁出兵去消灭小红蚂蚁,这种想法无法传达给黑蚂蚁。我又发现,蚂蚁的战争也总是在同类中间爆发,就是黑蚂蚁跟黑蚂蚁战斗,棕蚂蚁跟棕蚂蚁战斗,战斗的时候会有大片大片的蚂蚁死掉。以蚁制蚁的想法过于天真,我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很彳:脆地用沸水灭掉小红蚂蚁。用沸水灭蚁十分简单,蒸饭以后的沸水,是没有用处的,用大葫芦瓢舀起泼到小红蚂蚁集结的地方,它们就大片大片地壮烈牺牲了,有的浮在水上,有的沉入水底,连一丁点儿反应都没有。
  黑蚂蚁不爱进入厨房,棕蚂蚁在夏天很热的时候喜欢到水缸底边去筑巢,这是危险的游戏,所以有时候棕蚂蚁也会引来沸水泼身之祸。一般而言,我不喜欢用沸水的方式伤害蚂蚁,除非它们惹恼了我,比如趁我午睡的时候,爬到我的腋下或钻人裤裆在某个部位狠狠地咬我一口,那我是很愤怒的,不仅要掐死掉本蚁,还要用沸水去灌它的老巢,株连它的九族。我迫害蚂蚁的方法多半是一种智力的游戏,比如将一根棍子架到水洼子的中心岛去,中心岛上搁一块骨头,蚂蚁们就会列队去到中心岛,这时候再把棍子撤掉,于是集结的蚂蚁们就炸开了,它们不再围绕着骨头讨论或者沉思了,它们纷纷四散希望找到——条出路突围出中心岛去,一些脾气急躁的蚂蚁失足跌人水中,尝试泅渡突围,多数蚂蚁在泅渡中被淹死,小部分蚂蚁居然顺风游过了水洼,历尽艰险,寻找着回家之路。
  
  二
  
  蚂蚁有六只脚,两根触角。蚂蚁的脚是呈放射状支撑的,一边各有三只脚,支点集中在胸部,与其生着大颚的头部非常接近,这可能是蚂蚁特别有力的原因。在十六倍的放大镜下观察,显然可以发现蚂蚁身体的力学结构方面的优势。蚂蚁的触角特别值得科学家来研究,因为它可能是一种非常科学的测试仪。在蚂蚁的身上,最发达的感觉器官当然也就是这两根触角了。蚂蚁的触角为膝形,工蚁12节,下颚领6节,下唇须4节。雌蚁触角13节,雄蚁触角14节,但是工蚁的触角最为发达。蚂蚁触角的基部最长的一节叫作柄节,其余合称鞭节。鞭节的最尖端的一节,也就是最后那一节,主要用来感受蚁巢的气味;倒数第二节,用来判断同种但来自其他家族工蚁的年龄,即判断对手;倒数第三节,则是用来辨别自己或其他工蚁在路上留下的足迹信息素,这三节如果去掉,蚂蚁就会迷失方向。其他几节,主要用来感受蚁后、卵、幼虫和蛹发出的信息素。蚂蚁触角的构造与笛子一样,是一根多孔的中空管,蚂蚁无时无刻不将这两根触角摆来摆去,其中的原因便可以请楚了。
  蚂蚁是一种用气味说话的动物,它释放信息素而不是用声学语言来表达思想,这就难怪小时候我们都不愿意吃被蚂蚁爬过的饼子,那是有蚂蚁的思想的饼子,它是类同于霉腐后又被烘干的气味。也许有许多种,我只大体上知道这一种。在赣南的山冈上,那皮质的大黑蚁巢,它确实有烘烤牛皮的气味,这样的信息素释放在哪里都不易消失。我进城到湖北以后,学着别的孩子用樟脑丸在地上画圈,把蚂蚁圈在里面团团转。其时不理解为什么蚂蚁会被一种味道给困住,学人一样捂着鼻子不是就可以逃走了吗?晓得了蚂蚁必须打开感觉系统才能行走的秘密以后,我为此感觉乐不可支。蚂蚁的化学语汇如果破译了的话,我们就可以像戈培尔那样骗蚂蚁上钩,而且是集团的,并且还要开发出许多革命性的效率模型。
  在蚂蚁的智慧照耀下,美国人现在根据蚂蚁找食的方式开发出新的电脑计算方法,瑞士朋U根据这种算法,去安排运油车的行进路线,英国电信公司又据此为通信网络内的信号传输安排最佳路线,提高通信效率……若干方法可以统一为“蚁群优化计算法”。
  据英国《自然》杂志报道,科学家发现蚁群寻找食物时,蚂蚁们会分头四周游荡,如果一只蚂蚁找到食物而又自己拿不动,它就会返回巢中通报同伴,走时沿途留下它的信息素;大群的蚂蚁就沿着足迹信息索去食物的所在地。但是,蚂蚁信息素是会逐渐挥发的,因此,如果有两只以上的蚂蚁同时找到同叶食物,又选择不同的路线回巢,那么,绕弯的路线长的那条蚁道上的信息素会挥发多一些而气味比较淡,蚁群就选择另“条更直或者说更近的路线前进,这条路上的信息素就浓一些,蚂蚁根据信息素的浓淡判断路线便捷,这也十分神奇。
  根据这个道理,计算机编程专家将在电脑程序中设计虚拟蚂蚁,让它们在各种路线上游荡,并留下随着时间逐渐消失的虚拟“信息素”。如此根据信息素较浓的路线更近的原则,计算机就可以选择出最佳路线了。
  但是,我小时候都完全不知道这些,我一直以为它们有一个与人类至少也伺猪类一样的鼻子,用这个鼻子闻味道,触角呢?我以为它是蚂蚁的手,因为它总是去触碰食物,看上去就像用两只手去把食物扒到嘴里,这跟人是一样的。我小时候还认为,蚂蚁是一种会放屁的动物,因为它们在找到食物以后,总是情不自禁地用屁股敲击大地,这简直就是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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