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记忆的尽头是死亡

作者:何大草




  一
  
  福克纳和海明威终生设有见上一面,虽然他们是同胞,并且完全生活在同一个时代里:福克纳生于1897年,卒于1962年;海明威生于1899年,卒于1961年。他们的长篇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与《永别了,武器》都发表于1929年,两人后来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间也非常的接近,分别是1950年和1954年。他们应该有许多机会见面但没有见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们彼此不想见面。据说,乔伊斯和普鲁斯特曾在巴黎的一个晚宴上,有过一面之雅,他们的崇拜者希望两位大师的不期而遇能给文学史留下一段佳话,但留下来的却只是笑话:他们彼此交换了对天气和食物的看法,一个喜欢萝卜,而一个正相反,讨厌萝卜而喜欢茄子。仅此而已,然后礼貌离去。我们不能指望海明威和福克纳能做得更好。
  海明威与福克纳的关系略似中国诗人李白和杜甫,一个狂放,一个内敛。但不同的是,李白和杜甫能够友好相处,取决于杜甫在李白面前的谦卑。也许在李白看来,杜甫还是一个新手,小兄弟,是他无数崇拜者中的一分子。但福克纳和海明威的关系却是紧张的,对抗的,从这种对抗中,我们能看到福克纳内在的骄傲,和海明威本质上的脆弱。据李文俊《福克纳传》记载,1947年4月,福克纳应密西西比大学学生的请求,列出了一个当代最重要的美国作家的名次,排名为:一、托玛斯·沃尔夫,二、威廉·福克纳本人,三、多斯·帕索斯,四、海明威,五、斯坦贝克。福克纳称海明威缺乏探索的勇气。在这里,勇气本指写作而言,但海明威大动肝火,请求自己在“二战”中的朋友兰姆将军给福克纳写信,证明自己在战争中是如何勇敢。海明威的过度反应,近于孩子气,也进一步证实他总是缺乏安全感,有某种程度的受迫害妄想症。李白以狂放闻名天下,杜甫说他其实是“佯狂”;而福克纳在海明威自杀后也对朋友说过,“他所显示的无畏与男子汉气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伪装。”他们都点到了对方的要害,不同的是,杜甫怀着悲悯,而福克纳带着讥诮。
  福克纳和海明威的不和,用“文人相轻”来解释似乎流于简单,他们深刻的差异,来自不同的地域、家世、禀性、气质、价值观。他们都曾受惠于舍伍德·安德森,海明威从他那儿领悟到了风格,即语言、结构、怎么写,而福克纳接受了他忠告,即写什么:安德森建议福克纳以密西西比州的“一小块地方”作起点来写作。后来,这一小块地方被福克纳命名为约克纳帕塔法县,经营出十余部长篇和近百个短篇,并使之成为文学史上传之不朽的邮票般大小的家乡。有一件逸事很能表现福克纳对家的理解,他在好莱坞打工时,曾向老板抱怨办公室闹哄哄的,老板就让他回家去写作。老板所指的家是福克纳在好莱坞的公寓,但几周之后他发现福克纳已经回到了几千英里外的密西西比老家。对福克纳来说,家只有一个,就是那块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他是个南方人,而且如他所说,是乡下人,土生子,乡土、人情的观念影响了他的一生。相对来讲,出生于芝加哥橡树园的海明威是个北方佬。我发现,一块版图只要能划分南北,那么北方总是偏于单纯、辽阔、强悍,而南方则阴晦、潮湿、诡谲,如果说《楚辞》和《诗经》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南北之分,那么福克纳与海明威也正好凸现了美国小说的南北差异。海明威的小说如高纬度或高海拔的杉树,俊朗、挺拔,笔直、干净的主干顶端,托着巨大的塔型树冠,危险而又美丽。福克纳的小说更像是南方的丛林,在低洼的平原上绵绵生长,不仅有古木,还有灌木、杂草、苔藓,鲜花盛开、雾瘴弥漫,狼虫虎豹、蚊子苍蝇都活跃其间,能听到大树坍塌的隆隆巨响,也能听到枯叶滑落的轻微脆裂。福克纳的世界正是脆裂的记忆,是记忆中消失的南方,记忆产生挽歌,让这个世界更丰富,也更漫长,所谓此恨绵绵无绝期,他到死都没能把约克纳帕塔法县的故事讲述完。
  海明威的小说干净、简洁,以减法行文,语言千锤百炼,就像是一个中轻量级的拳击运动员,全身没一块多余的赘肉,穿上西服就成了体面的绅士。据说他的词汇运用在全美作家是最少的,为了“把字眼儿弄得准确一些”,《永别了,武器》的结尾,他改写了三十九遍才感到满意。这使他作为作家的内在气质,远离了李白而接近杜甫,李白以古风、乐府见长,斗酒诗百篇,而杜甫痴迷格律,字字句句莫不苦心孤诣,所谓“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比杜甫走得更远的是贾岛、孟郊,郊寒岛瘦,“吟安一个字,拈断数根须”。平心而论,海明威并没有取得杜甫那样伟大的成就。原因之一,诗歌是文学中最讲究的形式,然后是短篇小说,再次是长篇。虽然海明威以诗人般对形式的苛求写短篇小说尚可成功,但这么来写长篇就显得捉襟见肘了。海明威高度省略的冰峰写作,走到“郊寒岛瘦”的地步,推进到长篇小说的领域,就如马尔克斯所说,他省略掉了神秘和优雅,以至于任何一点缺点在他身上都显得特别引人注目。
  海明威追求简单、流畅,唾弃浪漫,反对晦涩难懂,而福克纳恰恰沉溺于复杂、晦涩,批评海明威“从未用过一个得让读者查字典看用法是否正确的词”,他认为海明威是走捷径,包括自杀身亡也是“走捷径回家”。他用加法写作,形式多样,技巧多变,阅读他的作品,就像在丛林中蛛网般的小径上搜寻他的脚印,必须控制呼吸、小心翼翼:他以每一篇小说、每一个人物来为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丛林增添着神秘与恐怖。海明威的写作也许是为了摆脱痛苦的个人记忆,而福克纳却一直沉溺在记忆中写作,个人记忆、家族记忆交叉、重叠,铺成了一片属于他的神秘领地。进入这片领地的钥匙,只掌握在他一个人手里。
  
  二
  
  “回忆在血液中形成,它是一种遗产,包容了一个人出生前所发生的事情,就如同他自己曾亲身经历一样。”同为南方作家的尤多拉·韦尔蒂这样写到,小说家的劳动就是“通过回忆把生活变成艺术,使时间把它夺走的一切归还给人”。但是在这里我们可能会发出一个疑问:记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吗?或者换句话说,依赖回忆的写作,是不是竭泽而渔呢?
  我想到一个似乎不相干的例子。中央电视台曾播出过一则关于“魔鬼卡”的节目,一个山东农民在某市捡到一张医疗卡,抱着侥幸心理插入取款机,试输了一组密码:123456,恰好吻合。卡上还有300多元余额,他第一次取了一百元。第二次再取,发现卡上竟然多了一百元。于是他不断地取,而卡也像着了魔,取多少,反而增加多少,后来小工大概一共取走了印多万元(或者更多)。事后有关部门查明,是操作系统出了问题,几率几乎是万万分之一,而吞没这笔巨大不义之财的农民最终也蹲了大狱。但我却正好拿这事做个比喻,向记忆挖掘的小说家,如果他持有这么一张“魔鬼卡”,那么他非但不会竭泽而渔,记忆反而会因他由叙述而更加丰盈,这就是虚构和想象。就心灵的愿望而言,虚构和想象同样是一种真实。
  这个比喻同时还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在有了一张具有魔性或神性的卡片之后,我们显然还不能就此获得源源不断-的记忆,我们需要借助一组密码,或者说,一把钥匙,一个媒介。美国汉学家斯蒂芬·欧文(宇文,所安)写过一本《追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上海古籍出版社,郑学勤译)他在书中分析过杜牧的一首绝句:“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作为读者,短短二十八个字,唤起了我们对历史的绵绵回想,以及对另一种可能性的生动想象;而作为诗人,撩拨他的想象而写下诗句的,则只是一把被沙土掩埋的、生锈的铁器。这件铁器,就是诗人进入历史和虚构的钥匙。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中,俯拾皆是。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借助的是一次重逢,山河破碎、劫后余生,故人相遇,追怀昔日的荣华,已是白云苍狗。而苏东坡的《赤壁怀古》借助的仅仅是“赤壁”二字,因为他泛舟的黄州赤壁和作为古战场的嘉鱼赤壁相距遥远,但凭借这两个字他就已经不可阻挡地进入了历史,故国神游,留下“大江东去”的千古怅叹。曾有人考证过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理由是他家道衰落的时候,才仅仅五六岁,对锦衣玉食的生活,不会肾下深刻的印象。但这种观点,剥夺了虚构之于小说家的重要性,看不到小说家和历史家的根本不同,前者只须一个机缘,就可以从想象中进入个人或者家族的记忆,正如韦尔蒂说的,“回忆在血液中形成,它是一种遗产,包容了一个人出生前所发生的事情,就如同他自己曾亲身经历一样。”而后者则讲究字字有来历,所谓“拿证据来”,而且孤证不立。一个有趣的例子是:许多人对《红楼梦》中凤姐向刘姥姥介绍的茄子做法大为感叹,更坚信没有这样体验,怎么能说得头头是道。但偏有好事者为了亲身验证,竟如法烹调茄子,结果味同嚼泥,难以下咽。我想有一个人倘若能看到这些,会笑得喷饭,这个人就是曹雪芹。他进入回忆的方式,也许借助的真的就是一块玉,或者一块没用的石头,他比普鲁斯特借助玛德莱拉小点心进入逝水年华更加神奇,普鲁斯特书写的基本是自己的经历,而曹雪芹讲述的是血液中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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