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荒原上的芭蕾

作者:沈 睿




  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坐落在南俄乐岗和内华达州交界的荒原地带。从地图上看,羚羊保护区占很大的一块地,面积两千七百多万英亩,与这个羚羊保护地接壤的是内华达州另一个羚羊保护区。两个保护区的面积加起来,差不多有欧洲的小国比利时那么大。羚羊,英文的名字是antelope,是一个集合名称。在这个名称下,有各种更具体的羚羊,他们的名称都不一样。对我这样一个动物学初学者来说,羚羊我是有过感性认识的,那是多年前在北京动物园见过的。我记得羚羊的位置在动物园的西南部分,常常,在黄昏的光芒中,三五成群的羚羊,好像小姑娘似的被遗忘在动物园不那么热闹的地方。羚羊似乎跟鹿很接近,它们都似乎胆小,灵敏。除了这点皮毛知识外,我对羚羊其实一无所知。那天翻家中关于羚羊的书,得知羚羊是北美哺乳动物中跑得最快的动物,我居然大吃一惊。据书上说,羚羊短跑的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到八十四英里,也就是一百到一百二十公里。那天傍晚思彬下班回来,我得意地告诉他我的新发现。思彬说,那这个周末咱们就去看羚羊吧。
  我们踏上了观察羚羊的旅程。正是八月,夏天最热的季节。思彬把东西往车上搬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冬天的大毛衣也被他扔到车里去。网上的羚羊保护区指南中开门就说,“如果你喜欢与世隔绝,你将喜欢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因为这里彻底与世隔绝,不喜欢与人来往的卷角羚羊、大角羊、麋鹿和圣草鸟类都在这里安家”。解说词强调这里与世隔绝的程度,住在我们的庄园里,四周没有邻居,只有森林,只有房子前后的溪流潺潺,只有我们家的三只狼狗,我觉得够与世隔绝了,如今要到更与世隔绝的地方,我说,我们要走回远古吧。思彬说,恐怕比远古还远古呢,因此我们要带好水、食物、火柴等等,以防万一。
  我们开车穿过南俄州的绿色苍翠的崇山峻岭,穿过渺渺的湖泊和一个个荒凉的小镇。美国西部的小镇,有种隔绝的苍凉。一百多年前,这些小镇也许很热闹,因为从东部来的移民们源源不断地到西部探险,这些小镇是提供休息的绿洲。这种小镇,我们在很多西部电影中可以看到,亲临其境的时候,这些小镇好像电影演员卸了装,人却无处可去,孤单单地在苍凉中暗淡下去。我在小镇的街上伸伸腿,走来走去,拍照空无一人的街道。空荡荡的街道本身就是哀伤的诗歌。
  快中午的时候,我们开始接近荒原了。从西海岸开过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走,接近荒原时,海拔已经三千多英尺了。我时不时地查看我们的海拔仪。随着海拔的增高,不同高度有不同的植物和植被,主要的树木是松树和杉树。思彬对各种松树杉树了如指掌,他有一个爱好是收集松塔,我们家松塔的种类有八十多种,因此,观看由于海拔度改变的植被是我的另一门自然课。我眼看着树木愈来愈矮,绿意越来越淡,草愈来愈黄,天气也从西海岸家中出来时的晴空万里,变成云层叠叠,厚重的云层好像大海的波浪一样在天空翻卷。
  接近荒原,我真有一种向远古走去的感觉。天愈来愈苍苍,野愈来愈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不见人烟,不见别的汽车。只见渺无人烟,天野一色,绵延上百里的土黄色,植物茂密,可是都是千千的,一丛丛的,一团团的,好像一家人抱一个团一样。从远处看,看不出是植物来。盛夏,正是草木旺盛的季节,荒原上却像是深秋一样肃穆。厚厚的云层,压在荒原上,显然阴雨就在什么地方蛰伏着。进入这种境地,我说话都变得小声起来,好像怕惊动亘古没变的寂静。
  突然,我们看见了一个土红色的峡谷掉在我们的旁边。这个峡谷好像从天而降!原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开,实际上我们已经在高原顶上了。峡谷就在我们脚下。植被,灌木,矮树林等等,都是土红色的。颜色如此美丽,我们停车,出来走走看看,在土红色的峡谷中看到星星一样开满的各种各样的野花。这种土红色和灰色的天空搭配,一直是我爱的和谐。眼前的景色,和谐美丽得不太真实,我本想采几朵野花,作纪念。思彬制止我,说,这里的植被很珍贵,千万不能采,一朵花也许花了好些年才长出来。他指给我看一种黄绿色的苔藓,说,那可是地球生命的起源。我吓得走路都把脚高抬起来,怕压着脚下珍贵的地球生命的起源。
  继续开车之后,我们真正地进入了羚羊生活的保护区。保护区西建立在峡谷群山之上,向东绵延上百里。高原之上,莽莽荒原之中,我东张西望地找羚羊,奇怪的是一只羚羊也没见。眼前所见的就是苍苍莽莽的荒原,壮大,无边,苍凉,苍老。亘古以来,荒原就是如此沉默,如此无言。只有微风掀动荒原的波浪。我们决定先到羚羊保护区办公室去,问问情况,探听一下羚羊的状况。到达只有几间简朴的木屋的办公室的时候,我从车里下来,才知道车外居然如初冬一样寒冷。思彬把大毛衣递给我,我裹好了自己,站在那个孤零零的办公室外的消息板前,看地图和解说词。思彬进去打听情况。
  原来,在白人的足迹没有踏进荒原之前,荒原上的羚羊多得数不清。最早奉美国总统之命来西部探察的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在他们西行的日记中写道,“这种动物,我们美国对此,还一无所知。”路易斯上尉还记录道:“这种动物的灵敏度和超级飞奔的速度,使我真的非常吃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地提出如下的论断:这种动物的速度可以和最好的飞鸟相媲美,如果不是更高超的话。”在1800年左右,西部大地生活着四千万头羚羊。羚羊浩浩荡荡,在土黄色的荒原上,成群结队地生活在一起。那种雄壮的景象,我闭眼可以想象得出来。
  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是美国的英雄。我对他们的日记非常熟悉,因为四年前我在俄乐岗大学教比较文学入门一课时,要求学生读这本书。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学,我总是怀着复杂的感情,我热爱美国探索的精神,热爱那些美好的书,但是对美国的探索精神导致的后果又有深深的愤怒。路易斯和克拉克的西部探索,扩大了美国的版图,西部从此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但是,源源不断的东来的移民们,在向西开发的过程中,把很多动物都赶尽杀绝。羚羊的命运也不例外。羚羊,和狼,和卡优逖,和许许多多的动物,都成了大屠杀的牺牲品。屠杀的目的是获取暴利——买卖那不需一文就得到的羚羊肉。在我看来,移民西来的持续近百年的大屠杀,不亚于德国纳粹对犹大人的屠杀。百年对动物的大屠杀,无法抗拒和抗议的无辜的动物们,那和我们共同分享地球的动物们,就被几乎杀绝了。动物是不能发出声音来抗议的。动物是没有力量和人的武器抗衡的。在我看来,对动物的屠杀,犹如屠杀不会说话的孩童,犹如屠杀没有武器的犹太人民。据说,大屠杀中的羚羊肉,成堆成堆地堆着,由火车送往东西两个海岸。就是肉多得人们都吃不了,对羚羊的屠杀也没停止。1860年左右,两毛五分钱可以买几百磅羚羊肉,三四只整羊。
  美国特有的一种羚羊,卷角羚羊(pronghorn),就在无休无止的大屠杀中,基本上被杀光杀绝了。这种羚羊,是北美西部特有的动物,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我惊讶地发现,卷角羚羊是北美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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