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5期

读狂人鲁迅

作者:唐复华




  “五四”启蒙中,最猛烈而彻底的声音,是鲁迅借狂人之口呐喊的“道德吃人”。但是在有着四千年历史的道德文明里,这声音太突然,好像是普遍都懂,而确实又太怪诞,太难于理解了:人怎能全盘否定道德?于是一些想造反的人一边赞扬狂人的深刻,一边就擅自将“道德”两字改换成“封建礼教”,把吃人罪恶推给封建礼教,从而让“道德”仍保持稳定的褒意并且继续光大发扬,仿佛我们的道德和传统礼教有着本质区别,又仿佛我们一旦“救亡”,一旦均贫富闹革命就自然会推翻礼教;又仿佛,我们后来的“一大二公”的生存结构和一穷二白的“革命化”,正体现了一种战无不胜的“无产阶级”新道德,而这场“斗私”的革命运动就是“世界革命的中心”似的。我们竟得意了许多年。
  这的确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必然如此的。倘若不这样必然,倘有谁真听清了狂人的喊叫而醒过来将斗争矛头直接指向道德,那他也就是在发狂——如“五四”时代就真有人提出“破坏家庭”,并主张学习“娜拉出走”——在异想天开,做白日梦,不顾死活地摧毁自己,让自己“一无所有”。那样一来,就等于一开始就承认我们的“与人奋斗”、依靠集体主义道德干革命是枉费心机,承认我们从来就只有缺乏个体意志、未经个人选择、遗失了道德根基的假道德,承认我们的个人小家庭和集体大家庭都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我们一贯的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都是伪劣品,只不过证明我们是一伙“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伪君子,而我们从古到今,就不过是一群擅长窝里斗、互相践踏的“猴子”罢了。这当然是“太偏激”而骇人听闻的;这种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观点”,是无论我们多么谦虚,还能够“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要我们没发疯,绝不可能接受的。
  时至今日,虽然几十年窝里斗的历史高潮已经对“道德吃人”作出了血写的“评论”,虽然事情逼得我们暂时“告别革命”而自然过渡到“道德大滑坡”,也还是没能迫使我们承认失败。我们崇尚“难得糊涂”,又惯于忘却和回避,任它多少牺牲或什么“恶声”,休想逼得我们不正常,不“优胜”。
  但现在总该可以问一问了,就是:鲁迅呐喊的“道德吃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八十年代,文学理论家刘再复与林岗合著的《传统与中国人》一书(三联书店1988年,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中,在以《“吃人"筵席的发现》为题的一节里写到了吃人的“三个层次”:即吃人、被吃、和自食。但由于不懂鲁迅说的“吃人”是对国民道德的全盘否定,终究只能以“自上而下的压迫”为主要线索,停留在外在的“压迫更不如己者”、“吞噬比自己更弱的弱者”、“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这种人类的不幸”以及“一个利益集团对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压迫”等现象上,而没能深入到自下而上的压迫、弱者对强者的压迫、所有的人压迫所有的人、主就是奴这种超越的体验层次。这主要是由于未能理解鲁迅对道德的彻底否定是一种自我否定,即他的自我解剖。不能深入自我否定也就必然遗忘主体创造,看不到这“发狂”对于鲁迅的意谓,就只好把“吃人”现象排列分类和分层,而在论述“第三层次”的“自食”时,大的误解和混淆就产生了:
  
  祥林嫂性格应该说不只是她个人的,也是全民族的。没有自我意识,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心安理得地过着蝼蚁式的人生,借用鲁迅《墓碣文》的说法:“抉心自食",自己本有心而不悟其价值,反而将它挖而食之。(《传统与中国人》107-108页)
  
  这一段文字,在误解鲁迅方面具有典型性。这里竟把祥林嫂(或全民族)的麻木不仁、逆来顺受的蝼蚁式的被动的自食,和鲁迅在“创痛酷烈”中“欲知本味”的“抉心自食”混为一谈(“借用”),把正在创造自我的鲁迅与自我缺席的祥林嫂等同起来了;而“本有心”三字,正是堕性的精神胜利法的概括,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不通过个人意志的自由选择,没有否定性的自我创造,人是没有“本心”,也不会“性本善”的。
  显然,写《狂人日记》的人并不是疯子。这日记只是表明:要发现这道德的吃人真相,人就必须体验非道德(“丧德”或“缺德”)的发狂般的“大病”,在这肉体的也是精神的病中执着于“语无伦次”的“荒唐之言”,不但不服从“不要乱想,静静的养”,不但不能让病“好了”,反而要坚持不安份和无事生非,平白无故地揭发出“隐情”;要对被自己长期回避和封闭着的“早愈”的感性伤口下刀,将经验自我的深层结构和潜意识的普遍黑暗无情地剖开,逼得自己“爽快”和清醒,从而在走投无路的形势下,落实到本来的恐惧: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惟有在月光下见到他——这“他”,就是执着于生命,向往着美和自由的“我”或心灵,亦即异端和陌生者:鲁迅后来说起自己一生最爱月亮——精神才分外爽快。三十多年前自己是孩子,孩提时代是见过混沌未开的美,有过模糊而自由的期待的,此后只能节节败退,就范,渐渐麻木,最后就忘记了。正因为忘记才在道德秩序中安然无恙,昏睡着而并不爽快。月光使人起了异心异念,清醒过来,精神分外爽快了。但立刻就感到危险,“须十分小心”,因为连被人教育过的狗都是警惕性很高的,时刻侦察监视着异类毫不放松的,更何况人。我在月光下见了“他”之后,晚上总是睡不着,同时就知道,见“他”者本来该死。我有了异想和逃离的愿望,感到了醒和昏,再与人们见面时就更感觉不妙了: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地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
  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
  
  持续不断的紧张、恐惧和伤心,是只有追求见“他”的狂人才感觉到的。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被仇包围,为什么人人都在仇中躲躲闪闪,这绝对普遍的仇。仇的性质,总须研究才会明白。没人研究,仇就永远是仇,冤案只会越来越多,仇恨越积越巨。原来,这种仇的主要特征就是万万不能、决不准研究,它是每个人终生的秘密。连小孩子的眼色和脸色都与赵贵翁们一样,这证实,人在幼年,其实一生下来就在酱缸和尿桶里浸泡过了。的确,我怕得有理,因为“吃人的就是我哥哥”,“我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是被吃人的一伙紧紧包围着的。问题在于,这只有我在发狂时看见和感受了,他人统统没有这回事。人们虽然也受尽了知县、绅士、衙役和债主的凌辱剥夺或阶级压迫,但这些压迫都远不及我发狂这件事这样吓着了他们。我在月光下见“他”而分外爽快,这就坏了人们的规矩,触动了某种隐情,触及了人们的面子灵魂。人们全体有着同样的嗜好,全都煞有介事、惟命是从而又守口如瓶的。而人们的脸色是格外可怕,对我格外凶了。
  
  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人之所以吃人,是因为道德吃人在先。人只好抓住这道德——即抓住他人(“依靠群众”)——不放,如同幼儿抓住母亲的衣角,而心里满装着吃人的道理。而所有的道理都早已经实用(“实用理性”)过千万次万万次,所有的人都看破了这道理中并无缝隙容纳不吃的意思。虽然每个人的心思是猜不透的,但人人都有“伤痕”,又都处在“要吃的时候”,而一开口讲,就明明是想进一步吃:因为,这道理从来不讲、不懂它后面的意思,从不涉及“敏感”的(“语境”外的)问题,不准讲早已演化成讲不出和根本不知道。而且一到边缘就自动退缩,竭力隐瞒,而且规定了谁要讲就首先吃谁。在这种无声无息的漆黑险恶形势下,每个人都既是狮子,又是兔子,又是狐狸。为了苟且生存,每个人都只得明知故犯。因为习惯已成自然,不故犯不能活。
  看起来,到了现在,这种道理人们也该早已懂得;好像一切劝转和诅咒,都可以从自家开始,好像人们早就不再害怕,好像总不至于完全彻底,丧尽良心,没有“底线”——然而,我只要做一下实验就知道了:只要向随便一个人问起吃人的事,他必定或笑着矢口否认,或不懂意思,不以为然,或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它,或反而说我说笑话,说着说着就变了脸色……而若硬要坚持追问,一旦伤了“自尊”惹发了面子脾气,就会当场吃人。
  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它通向敏感的禁区。而禁区(实为盲区)是人们无限忠于和誓死捍卫的,是万万不能闯入的。人们就依靠这种有着可怕禁区的瞒骗道德互相粘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制,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即使道德已经“大滑坡”罢,人们仍因道德而疑心重重,面面相觑,各怀鬼胎而现出种种滑稽;又因道德而冥顽不化,破罐破摔,冷漠阴狠而落入种种悲哀。这特色确实是很奇怪的。这种心思改不了。事实证明,人们之所以还在假装相信那早已不信的东西,宁愿在虚伪中苟延残喘,是因为已经没有生机,没有勇气和力气迎向异端。
  没有人知道狂人喊的“从真心改起”是指的改什么。而坚持“绝望的抗战”态度的狂人喊叫一通之后,也不清楚自己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的确,还没有人知道事情的深浅,因为连母亲都在吃人。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
  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母亲还唆使和怂恿、勉励和奖励吃人。她从不说明。总是吃得那样自然而然,毫无破绽。她还对我谆谆诱导,那样真挚感人,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那样的哭法,好像有点过意不去似的,热泪盈眶地,就在她伤心我也伤心中吃人。这种一边哭一边吃,真是太奇怪了。或许,如果深挚的感情就是要吃,如果根据家族亲情非吃不可,如果,我们做人的价值和意义,我们好歹赖以为继的精神支柱,安身立命的归宿,正是以吃人为前提……这真不敢想,不能想了。
  这是想不出的,想不清的。只能从自己的亲身体验出发来冒险发音: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这些“疯话”,正是鲁迅的自我意识和深深的忏悔精神,是一种原罪感。这罪孽就是作为混迹于社会的正常人,自己也吃了“妹子的几片肉”。虽然是无意中吃的,虽然事实上是客观形势所至,是浑浑噩噩中的无知的吃,但毕竟是自己吃了妹子的肉。现在轮到自己,也只好忍着(“做一世牺牲”)罢。
  一个人,除非因“见他”(精神分外爽快)的冲动而在恐惧中感受到这道德世界的全面包围,除非因“发狂”而陷入生存绝境,是不可能这样拼命喊叫的。这是血的蒸气,是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这里的“抉心自食”和“创痛酷烈”,是鲜明具体的感性和犀利的逻辑理性的结合,是道德文明中破天荒第一次的自我否定。这些“荒唐之言”,正是三十多年来鲁迅第一篇敢怒敢哭敢骂敢打、敞露血肉、记录自己生存真相的日记(这与他平时那从不涉及事情本身的流水账式的日记是多么不同啊)。这位狂人,他不但指出了不分层次、分不出层次、没有彼此、无处不在的吃人,他尤其还指出了国人的最大困难——也是他的最大觉悟——现在明白了自己的道德尊严即面子人格:一旦醒过来就会晕眩,说不出,讲不清,难于启口,实际上见不得“真的人”。
  中国人历来相信“不知者不为罪”,难道对不知道(无意之中)做下的事也值得忏悔吗?狂人的回答是:是的,否则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永远是“集体无意识”。忏悔、反省或发狂是第一性的,“知道”或自知之明只是结果;人的心灵永远是个有待认识的谜,而不是当下即能“返身而诚”地把握的本心或本性(“性本善”)。甚至儿童(“赤子”)即已有犯罪的萌芽,只是尚未自知罢了。
  而这里的忏悔,并不是道德化的“悔过自新”(“吾日三省吾身”),不是要清除自身的“精神污染”(“洗脸洗澡”),即不是通过“检讨”来自辩和辩诬、标榜“本心”的纯洁而恢复良好的自我感觉;而是先有了“他们要吃我”、“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的感受;再察觉“他们一伙里面,也会自吃”,发现没有年代的满本道德历史都写着“吃人”两个字;最后觉悟到自己也在吃人,认识到自己原本(本心)就是有罪的:这浑浑噩噩中以“爱”和“恨”为名目的罪孽,与生俱来,与命同在;而“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于是突然间,实在忍不住了,决定亲自发狂,即使人们“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也不顾了,索性“以疯作邪”,以更深更真切地体验自己的罪,并在极度恐惧中骤然迸发出“一不做,二不休”的疯狂勇气:说破大哥的吃人隐情,诅咒赵贵翁陈老五和人们狗们都是青面獠牙的吃人一伙,揭发母亲明明知道还伤心还是要吃,呻吟地说出自己也在吃……而且偏要说“从真心改起!……”在发作中,狂人的愤怒、强韧和羞愧、脆弱纠缠一团,勇气和罪疚难解难分,倾力冲动而颓然沮丧,不屈不挠而又无地自容,“天理”和人欲、面子和反叛、善和恶狭路相逢,而目标无法确定,他就在“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之中把这发狂当作自己的生存之道。他现在知道了,要进入反省就必须“大病”,要忏悔就要发狂,好像是故意犯罪,以便有机会忏悔一样,必须拖着这病体挣扎作恶并承担自己的恶,不让人们按住自己的口,偏要说破隐情。而从此以后,再不可能有良好的自我感,只有“黑暗的心”。
  可见,这种忏悔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复仇的欲望。而这种自戕性质的复仇,是复仇者将自己分裂为二(见《野草》):使两者“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旷野,在四面是敌中却“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使得蚂蚁式的看客们无聊和干枯到失了生趣,就这样完成了“无血的大戮”,而让自己去钉十字架。
  狂人就是敞开了自身、解剖着自己、沉酣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抒发着大痛楚大悲悯的鲁迅。是他的热烈的生命激情,是他在长期压抑、苦闷、焦虑和挣扎反抗中的突然的爆发,是他这结晶了的沉重的悲哀和愤怒之火,使正常的看客和论者们以为是他在发疯,而根本不知道自己们在昏睡。而他在呐喊中不单发现了中国是一间“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还发现这铁屋子就在自身之内,发现了自己一方面要反抗传统势力的外在压迫,另方面又背负着传统势力的内在压迫的矛盾,体验到作为“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无法彻底根除自己身上的传统劣根性的痛苦。
  是的,在这无声的铁屋子里,只有发狂才能够触及灵魂,只有在疯狂中“自啮其身”,才能够揭示出事情真相。而这一场疯狂,自始至终发生在“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的家庭之内,表明家庭是窝里斗的基本单位,家族和亲情是吃人的基础:人们的全部传统道德观念的根基和价值依据,最终都可追溯到生物性的血缘关系。
  然而,这位狂人,当他以对现实的清醒理解和对道德底蕴的透彻把握、以他绝望中的执拗和表演性的顽强,与一般人的愚弱麻木作了鲜明的对比之后,当他倾泻了热烈而冷隽挺峭的语句、敞露了他那蓬勃的生命和饱满的血液、并显示出他独特的严厉表情之后,他却一改狂热而响亮的令自己着迷的音调,仿佛实在是无可奈何,屈服于人们,把目光转向常人,而陷入困惑之中了: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这诚然也还是一声呐喊,却不再发狂而恢复了正常,而主要是面向“他们一伙”的倾诉了。这“救救孩子”的口号虽然真挚感人,却是空洞无力,而且无法落实的。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甘愿做一世牺牲,像一匹疲牛一样忍受还自视为“废物”,又甘心为张家耕地李家挨磨随便让人挤奶甚至被人宰割,这样自暴自弃的烂忠厚,连自己都救不出,又何能救孩子?孩子长大若成为又一条任人宰割的牛,便不能说已经得救;但要不被任意宰割,首先又得有不让人宰割的榜样,否则拿什么去救孩子?——然而,狂人(在发过狂之后)这种投奔集体的合群的自欺心态,却正是这道德文化的必然。
  要反抗吃人的道德,就只能继续发狂,不让他们给自己治病,也不让他们安生,亦即顽抗到底,死路一条。要活着不死,要“早愈”和“赴某地候补”,就只能回避事情真相,靠遗忘或忍从来敷衍苟延。二者必居其一,没有别的选择。这就是鲁迅站在“五四”的前列,作为反传统文化的急先锋呐喊之后,却又不得不陷入长期彷徨的原因。
  鲁迅是不加入“与人奋斗”的革命队伍,不信任阿Q党或“做戏的虚无党”的;在他看来,在国民道德不能改变、个体素质普遍低下的情况下,任何外在斗争都没有什么意义。他“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他“梦见”和自己的坟墓对立,想从墓碣文中读出某种答案,搞清自己的“本味”,但终于还是无法回答,“离开”了。
  鲁迅之所以凭着数量不多的作品而高踞于中国文坛的峰巅,就是因为他努力探索“本味”,他的深刻的文化心理批判,首先是针对着自身的传统毒素,落实在自我否定之上的。自我否定(“向死存在”)是能动的自我创造过程;人只有在疯狂般死里求生的途中,才有可能“走近鲁迅”。
  现实中的鲁迅先生,是德高望重、光明磊落、最讲诚信的厚道人,而贯彻在《狂人日记》里的却始终是压抑和窒息,他就在阴森恐怖氛围中出场,按“自害的脾气”亲自担任精神变态者,将最敏感、最羞于启口的事(“吃人”)来大声叫喊,表达自己对“真的人”的向往并最大限度地承担起自己的罪,将自己驱赶到骚动不安的黑暗中,揭示出自己沉沦在地狱深处的真相。“他于是亲临地狱,坐在中央,遍身发大光辉,照见一切鬼众”,以他的“反狱的绝叫”造成醉心的大乐,“且去寻找野兽和恶鬼”,而终于,“是地狱门上也竖了人类的旌旗”!(《失掉的好地狱》)
  显然,这地狱是他创造的,私人的地狱。他在这地狱里活着,将世俗的肮脏、猥亵和超世的神性的悲悯、将大恶心和大无畏揉为一体,让病痛直接发声,就像那只“也是从茅厕里爬出”却“蓦地跳了出来大喝一声‘其实都是蛆虫!’”——像那奇迹般的蛆虫一样(见《论语一年》)。蛆虫本来是无声的;而现在这位,竟卑微而顽强地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就成为“特别的伟大的蛆虫”了。这呐喊企图在广大蛆虫中挑起矛盾,启动自审的机制;可惜没得到什么响应,因为所有的蛆虫都怯懦着,不敢相信奇迹。
  人们责怪鲁迅偏狭和刻毒好斗,把人比作猴子、狗、垃圾、苍蝇、蛆甚至比作“大便和毛毛虫”,而且“一个都不宽恕”;但没有人理解他对这整个道德体系的反抗和诅咒正是他对民族(也是对人类)的爱的方式。其实,针对整体的大恨也就是爱。正因为爱,他才能“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迭淤积的凝血”,他才会“毒蛇似的在尸林中蜿蜒,怨鬼似的在黑暗中奔驰”(《华盖集》)。因为爱,他才执守着灵魂上“人我所加的伤”,他对这铁屋子的“真的愤怒”才会导向憎恶自己和“自啮其身”,促成内在的灵魂撕裂。而昏睡的人们意识不到,见不到真的人,超不过自然(“天人合一”)的争斗,没有个体意志,没有自由的声音:这和没有语言能力的猴子等等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语言是人的界限的真正标志;而失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主要的问题。鲁迅在《狂人日记》中面对致命的自身矛盾,在巨大的精神张力逼迫下发明语言,对千古不变的吃人原则和平淡麻木作了一次强烈的冲撞,显示了他作为奴隶、苟活者、“求乞者”的“摩罗诗力”,以及作为“枭蛇鬼怪”和战士、作为孤魂野鬼和民族英雄的内在统一。
  《狂人日记》是鲁迅自我解剖的开端。从自我意识出发而透视到道德吃人的狂人,体验了这道德的超稳定的僵固强大、吃人事业的不容置辩和“天经地义”,感受到自己面对传统势力时的软弱、退让、和必然的屈服。而他的硬骨头精神,就在于他处在矛盾中的倔强和坚韧的透彻态度。《狂人日记》发表后三年,他“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终于“言归正传”,以阿Q的名义进一步深入自我解剖,公布了他之所以不因疯狂而病殁、而混了过去、而“欣然活着”的秘方:精神胜利法。
  《阿Q正传》是探讨国民灵魂的经典。一九二五年鲁迅在为俄译本《阿Q正传》作的序中说:“要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在中国实在算一件难事。……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觉察,孤寂地姑且将这些写出,作为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他是通过从精神悲剧(“精神胜利法”)到“恋爱的悲剧”(“我和你困觉”)再到生存悲剧(“革命”)的层层挖掘,来展示中国人灵魂深处的悲剧情境的。而几十年来,人们以为鲁迅只是写了某个不争气的“贫下中农”,或口头上承认他写出了“民族劣根性”,但没有人把阿Q理解为鲁迅对自己沉痛的自我解剖,没有人理解鲁迅以自身为标本对整个民族文化传统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而由于他这样把种族和遗传(“娘老子教的”)的特征“著之竹帛”,把国民劣根性当作他创造个体人格的艺术材料,这实在太不合国情,触动了人们潜意识里的矛盾,引发了人们的恐惧和仇恨,因此一时间,革命的或不革命的或反革命的作家和文人,合力地围剿他,要踏灭他。人们先是打他的头,吐他,后来则是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将钉着他的十字架,悬在虚空中。而人们虽然热衷于“启蒙和救亡”或革命,却再没有人“发狂”;人们都害怕对吃人道德的致命的研究。再到后来,道德全面“优胜”而“战无不胜”,一切研究的想法都被道德专政及时地消灭干净了。
  今天,阿Q精神更成为时髦,人们以阿Q的方式对待阿Q精神,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沉痛,已成为人们调侃的对象。人们普遍把野蛮当作潇洒,玩深刻,扮残酷,炫耀腐朽,满足于自身的孱弱,吃人的事自然更无人问津。
  或许,历史已经证实鲁迅是纯粹的“为艺术而艺术”,这“唯一的光”不过是“故意和黑暗捣乱”而已:这孤独的“民族魂”,只不过是我们的一种模糊夸耀和尴尬的回忆,他的呐喊,正是最后的救命呼叫?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