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1期

回望那一个村庄

作者:刘少勤




  有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有一个叫刘亮程的人。
  这个人身份暧昧,形迹可疑。他在村庄里生活了一些年,后来离开,先在乡政府当农机管理员,接着去了县城,最后又去省城当了编辑。他不是纯粹的乡民,也不是纯粹的市民;不是纯粹的农人,也不是纯粹的工人或文化人。看他的照片,有点土气,也有点狡黠,有点质朴,也有点自负。额门开得很高,是很有智慧的那一种。眼神可不怎么坦荡,有鹰鹞的凌厉之气,得悠着点儿,别跟他瞎套近乎,免得自讨没趣。
  在他呆在村庄的日子里,他什么也不跟我们说。等到他去了城里,而且找上了城里的媳妇,却开始向我们唠叨着村庄的故事,唠叨着那儿的草木、虫畜和风雨的故事。他也不怕我们的耳朵会听出老茧,把风的故事说上三四遍,把狗的故事说上三四遍,把虫的故事说上三四遍……我们的耳朵还果真没有听出老茧,而是听着听着,渐渐着了他的迷,感到我们的心和他的心跳到了一块,我们的生命气息和他的生命气息相贯相通了。
  失去的故乡才是真正的故乡。忘记了是谁说过这样的话。写乡愁的作家都生活在别处,是“别处”照亮了“故乡”,是“别处”确认了“故乡”。刘亮程说:“我中断了这种生活,我跑到了别处。远远地回望这个村子我才更加清楚地看清了它们:尘土飞扬中走来走去最后回到自己家里的人、牲畜,青了黄,黄了青的田野、树。”
  故乡不是地理学意义上的某个处所,它跟经度纬度无关,跟土地肥瘠无关,跟贫富无关,跟人口多少无关。它只跟人的心灵相关,跟人的精神相关,是远离之后难于割舍的眷恋,是五步一回头的伤感,是对韶华不再生命流逝的慨叹,是追怀往事的怅惘。故乡是心灵的寄寓之所,是精神的栖居之地。
  那个村庄原本怎么样,我们不知道。那个村庄在别人眼里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刘亮程以他特殊的目光打量着的村庄,以他敏感的心感受着的村庄,以他的回忆、 联想和想象重构着再造着的村庄,以他的文字描述着的村庄。我们差不多是站在他的背后,看他把头时而抬起时而低下,时而左转时而右转,我们循着他的视线捕捉视点,指认视角。他注视着村庄,我们注视着他的注视。他感受着村庄,我们感受着他的感受。他描述着村庄,我们也想描述他的描述。谁要是抱着实证主义的态度,以那个地理学意义上的真实村庄为蓝本,为依凭,去实地考察一番,来验证刘亮程的散文,肯定会大失所望,也会大煞风景。
  
  细节的聚焦和放大
  
  已经消逝的人、事和物,我们凭借记忆把它们重新唤回,用文字符号向它们招魂,把它们从过去的时光中带回到眼前,变为活生生的、当下的存在,重新建构我们与这些人、事和物的关系。照我看,这就是写作的意义。
  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记忆。记住什么忘掉什么,是一个人记忆的秘密,它把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区别开来。有的作家记住了生活宏大的一面,有的作家记住了细微的生活情景。刘亮程属于后者。他说:“那些存在于角落,没有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或许藏着生存的全部意义。”他会记起“早年贪玩没留意的半句话和一个眼神”,他要在记忆中寻找“早年掉落在地上的一根针”。对细节的聚焦给他的每一篇散文烙下了特殊的印记。村庄里的人、畜、树、风、阳光以及其他事物都在他的散文中充分演示各自的细节:
  他正从西边一个大斜坡上下来,影子在他前面,长长的,已经伸进家。他的妻子在院子里,做好了饭,看见丈夫的影子从敞开的大门伸进来,先是一个头——戴帽子的头。接着是脖子,弯起的一只胳膊和横在肩上的一把锨。她喊孩子打洗脸水:“你爸的影子已经进屋了。快准备吃饭了。”
  孩子打好水,脸盆放在地上,跑到院门口,看见父亲还在远处的田野走着,孤独的一个人,一摇一晃的。他的影子像一渠水,悠长地朝家里流淌着。
  公驴像腰挂黑警棍的乡村警察,从村东闲逛到村西,黑警棍一举一举,除了捣捣空气,找不到可干的正事。
  狗追咬一朵像狗的云,在沙梁上狂奔。
  我拿过多少回的那根木棍,抓手处的木节都已磨光磨平。
  西风进村时首先刮响韩云家的羊圈和房顶。
  小饭店没有窗户,他们一个接一个进来时,像风中的门一开一合,小饭馆里一下一下地黑了七八次。
  刘亮程似乎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轻而易举地逮住事物的细节,那些我们往往熟视无睹的细节。这与他有着锐敏的、精细的感觉分不开。在我们没有感觉的地方,他有感觉。在我们有轻微感觉的地方,他有强烈的感觉。在我们有强烈感觉的地方,他已经被感觉击倒在地了。
  为了突显细节的逼真,营造细节的“现场氛围”,他频繁地使用数量词。“我在第七声鸟叫之后,悄悄地爬下草垛”。“我确实听见了鸟总共叫了八声。”他告诉你鸟叫了几声,很准确,好像一个小学生掰着手指在数着。“听见动静人大喝一声,狗狂叫两声。”人的叫声和狗的叫声是一比二,一点不含糊。他要点燃一蓬蒿草,连划三根火柴都没点着,“第四根终于划着了,点着了。”请记住,是“第四根火柴”划着了。刘亮程就是这么说的。“蚂蚁得三年后才敢把家搬到新来人家的墙根,再过三年才敢把洞打进新来人家的房子。”你最好别问这里的“三年后”是否真实可靠,他可没说自己是昆虫学家。“我见过一只老鼠抱着一棵草,摇来摇去,落下七粒草籽。”老鼠真行,摇下七粒草籽,要是每天吃一粒,正好吃一周。跟着刘亮程,我学会了算术。村庄里有一户人家很穷,穷到什么程度呢? “面袋抖了三遍,灶上空沸的半锅水,浮着几片枯叶。”如果这一家的主人背着刘亮程“再抖一遍”,那么面袋应该是抖了四遍。“那根直端端指着我们家房顶的横杈上少了两个细枝条,可能入冬后被谁砍去当筐把子了。”河边一棵树上的细枝条,他也数过了。你知道半下午的时候一堵土墙的影子有多大吗?你我恐怕都不知道,但刘亮程清楚:“它的影子里顶多能坐三四个人,外加一条狗,七八只鸡。”
  普鲁斯特认为,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于艺术描述对象的伟大还是渺小,而在于作家对这一事物的感受。他说:“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毫无意义的东西,只要被感受到,得到再创造,就再也不是微不足道了,就成为整个生命,成为艺术。”〔1〕
  刘亮程对重大的社会事件不感兴趣,一双眼始终盯住村庄中的细节不放。当他的笔墨偶尔牵涉较大的事件时,他也是作了“细节化”的处理,转移我们的视线和关注事物的焦点,让我们的目光从大处回落到小处。比如村里选村长,他不写别的,却大写狗的反应:“那几个想当村长的,一人拉一把子人,整夜整夜拉选票,挨家挨户敲门,闹得狗彻夜吠叫,许多狗捱不到村长选出来,就早早挣死了。剩下的狗叫到最后也没声了,嗓子叫坏了。狗一叫坏嗓子,不几天就急死了。”
  在他笔下,时间也是由村庄中细小的事物来刻度的,你无法从他的文字获得那种由外部重大社会事件来刻度的时间,诸如1949、1966、1978等。他要让细小的事物给原本空洞的时间注入内涵,他从细小事物的变化和衰朽中领悟时间。“锨刃磨钝,镰刀变成一弯废铁,墙倒塌水井枯竭,木门和家具被虫蛀朽,虫老死,牲口剩下出气的力气。”一条麻绳历经一代又一代人的使用,由粗磨细,“麻绳扔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人最后也把麻绳给扔了。”有一条路被走坏了,废弃了。有一棵树由小长粗了。他不厌其烦地向我们描述着这一切,向我们传递属于村庄内部的时间意识。他说:“一个村庄的一百年,无非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翻耕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
  聚焦细节的同时,放大了细节。如同电影中的特写镜头,一张小嘴就占满了整个画面。在科技影片里,甚至人体的一个毛孔就占满了整个画面。特写镜头的作用,就是放大事物的局部和细节,扩展和延伸事物存在的空间。刘亮程用了类似的手法。他放大了村庄一个又一个的“毛孔”,而后隆重邀请我们走进这些“毛孔”。这里的一个人,一只虫,一个木桩以及其他事物仿佛比别处大了几十倍、几百倍:
  木桩上绑一根麻绳,细细的,顺着绳摸去,是一颗牛头,牛一动不动,鼻孔里的气沉缓又均匀。顺着绳摸回来,摸到木桩上的树疙瘩,脚踩上去往上摸,有一个斜杈,滑溜溜的,杈的根部一道斜斧印,已经磨蹭得不刺手——这是韩云家的拴牛桩。
  有人从屋里端出一盏灯,一只手遮住灯罩,半个院子里晃动着那只手的黑影。
  我侧过身,清晰地看见枕在炕沿上的一排人头。有的侧着,有的仰着,全都睡着了。我突然孤独害怕起来,我觉得不认识他们。
  村庄是小的,村庄中的人、事和物更小,但是当一个又一个的细节被聚焦,被定格,被放大,我们就走进了一个无比丰富、无比阔大的世界。 想像的真实和诗性的话语
  刘亮程曾在那个村庄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上留有与他一同生活过的“许多事物的珍贵印迹”,“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村庄的一草一木,一虫一畜,一事一物早已渗入他的皮肤、骨血和心灵。
  然而,我们现在读到的文字,绝不是一个锁闭在村庄中的人有关他个人以及村庄中其他人和物的刻板记录和生硬报告。这些文字内在地包含了三种距离。一是空间的距离,他是从城市遥望那个村庄。二是时间的距离,他是从现在回望过去。三是想象与现实的距离,散文里的村庄与实际的村庄是两码事,它已经过了想象的变异和变形。
  简单记录外部世界的物象、景象和事象,不能成为艺术。这样的事也无须由作家来完成,只要一部傻瓜相机,就可以做得更好,最多外加一部摄像机。艺术的创造,需要的是自由的想象。哲人爱默生说,生活的真实包括想象的真实。想象拓展了狭窄的生活,想象给生活注入了新的内涵,想象展现了事物不同的可能性,想象开启了另一个不同的视域。
  一只蚊子吸了一肚子血,血太重了,蚊子的翅膀驮不动,蚊子摔在地上,死了。一头牛吃了春天的绿草,又去河边饮了水。春草枝枝叶叶蓄满了长势,尽管吃到了肚子里,在水的滋润下又长了一截子,牛便撑死了。一个梦游的人走到另一个村庄,被狗咬醒。是不是生活的巧事,都让刘亮程遇上了呢?显然不是,问题的答案只有在他的想象中去寻找。
  “在西边的一个墙角上,我的尿水年复一年已经渗透地壳深处,那里的一块岩石已被我含碱的尿水腐蚀得变了颜色。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刘亮程不可能用肉眼看到地壳的深处,他是用想象的目光去看。
  在野外,一只狼朝他瞪着蓝幽幽的眼睛,突然又跑开了。一个偷苞谷的贼,一条腿断在地上,用另一条腿追他,他惊惶失措。这些童年少年的往事未必真的发生过,大抵不过是心灵深处恐惧意识的产物。他说:“或许许多事情都没有发生,但被我经历了。”“随着岁月日长,我越来越分不清哪些生活情景是现实,哪些是梦幻。”
  当作家以强大的想像力穿透外部事物,化物为“我”,寻常的东西就会产生不寻常的意味。刮风时院门一开一合,“我站在门外,等风把门刮开”,“我一进去,风又很快把门关住了”。一块经世多年的木头和经世多年的一个人“经年的相依中一些木质已进入掌纹和身体,人的气息和心境也渐渐磨进木头”。一棵树被砍倒了,但刘亮程说大树的影子还保存在天空中,“整个天空满满当当地浮现出一棵树,天空在用我们不清楚的方式念记天空下消失的每一样事物。”“我们家榆树上的一片叶子和李家杨树上的一片叶子,在空中遇到一起,脸贴脸,背靠背,像一对恋人和兄弟,在风中欢舞着朝远处飞走了。”树叶似乎也通人情,通人性。
  在想像中,人和物的界线模糊了,想像在人的世界和物的世界之间构筑了一条通道。许多动物在地下挖洞生存,小虫子会避开大虫子,大虫子会避开更大的虫子,“我们家是这块地下最大的虫子”,“我们的说话声、哭喊声以及别的声音”改变了虫子挖洞的方向。“我和驴子是一条绳子两头的动物,说不清是谁牵着谁走。”在村庄,“鸟在天上乱叫,人在地上胡说。”刘亮程常常以人来观物,写一根木头:“木头张开许多口子,离近了能听见木头开口的声音。木头开一次口,说一次话。等到全身开满了口子,木头就基本没话可说了。”写一阵风:“荒野中的草棚麦垛绊住了风的腿,扯住了风的衣裳,缠住了风的头发,让她追不上前面的风。她撕扯,哭喊。喊得满天满地都是风声。”写狗:“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他也以物来观人:人的一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另有一个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刘亮程写的那些事物本身一点不新鲜,风啊树啊虫啊畜啊,不外乎这一些,都是我们日常习见。但是,经由他的文字,我们却获得了全新的感觉和全新的认识,埋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意识被搅动,被唤起,被激活了。我们就像熟睡的婴儿,忽然张开了惺忪的睡眼,打量着呈现在眼前的一个新奇的、陌生的世界。
  他的语言,很有个性,很有特色,并不像有些人士说的那样朴素,在貌似朴素的背后其实是万分的考究,表面覆盖着一层灰土,底下却有着银子的成色和质地。他骨子里是个诗人,有一颗诗心,有一双诗眼,感受着,张望着,而后写着,写着,熟坠了一地的诗行。刘亮程散文中诗性话语的密集和丰富,在别的作家那里很少见到。他说:“诗永远是文学最高贵的尺度。”他就是揣着这样的尺度苦心经营着他的文字。
  刘亮程笔下的自然物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物,而是经过了作者情感的点染和思想的浸润,转换成了内涵丰富的意象。我们且以他常写到的“风”为例。风有时象征着生命的变幻不定,“我们不知道刮过一个人的这场风什么时候停,不知道风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已经刮歪了几棵树,吹倒了几堵墙”。他借“风”来表达生命来去无踪,生命的每一刻都与前一刻不一样,表面平静,内面却在呼啸着,变化着,直至衰朽,死亡。风有时象征着社会变革的力量,“那个夜晚可能起风了,也可能村庄自己走动了。屋顶上呼呼响起来,是天空的声音,整个天空像一块旧布被撕扯着。”“我不知道村庄正朝哪个方向移动,是回到昨天呢,还是走向冬天的另一个地方。”这里不仅“风”是一个意象,“树”、“墙”、“天空”、“昨天”和“冬天”也是意象,组成了相互关联的意象群落,意象也就向意境过渡了。有些话也许我们会感到更亲切:“西风和东风在大地上比本事。西风过来推倒一堵墙,刮歪几棵树。东风过去掀翻一座房顶,吹散几垛草。西风东风都没把这个村庄当一回事,我们也没当一回事。西风东风都刮过去了,黄沙梁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大地上总有一些东西被一场又一场的风漏吹,多少年后还保持着原初的样子。”风有时又象征着一种时尚和潮流,“我担心自己会被一场大风刮跑,像一棵草一片树叶,随风千里,飘落到一个陌生地方。也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也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风在哪停住哪就会落下一堆东西。我们丢下后找不见的东西,大都让风挪移了位置。”生活中多的是赶潮的人,在追赶中真实的自我丧失了,有一天想重新找回自我,但物是人非,为时已晚了。在刘亮程那里,感性的形象掺和着深邃的智性。智性不是哲学的雪花膏,不是思想的釉彩,涂抹在事物的表面,而是强有力地穿透事物的内部,又自然而然地从感性中生发开来。
  刘亮程频繁地使用隐喻。“睡眠是一根长绳子,能把黑夜完全捆住。那个晚上我的睡眠又短了一截子。”睡眠是无形的东西,刘亮程用绳子来比,让无形的东西具形,变得可感可触可摸。本体和喻体之间的距离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能让人产生奇异的体验。“我那时看见死亡一个人一个人往我这边排。”“死亡”不仅能看见,还能“排列”,这与前面一个隐喻同样微妙。“村庄就是一艘漂浮在时光中的大船,你一睡着,舵便握在了别人手里,他们像运一根木头一袋麦子那样把你贩运到另一个日子。”从一个日子,到另一个日子,原来是时间的概念。以船的航行来比,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就转换成了空间的概念。在这个隐喻中时间的概念和空间的概念交叠在一起。刘亮程的散文里精譬妙喻俯拾皆是,无须在此多废笔墨。
  读刘亮程的文字,还能发现视觉听觉触觉的联通。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手法,算不得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但通感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法,它同时也是诗人感受事物的一种方式。在刘亮程那里,听觉与触觉是相通的:有一丈厚的虫声;踩灭的虫声在我们身边响起来,水一样淹没到头顶;我能将不小心弄出的一点声响捉回来,捏死在手心。听觉与视觉也是相通的:脚步声在马路上渐渐走远,像一朵花开败在夜里;我已听见阳光刷刷地穿过遥远大地的树叶和尘土,直端端奔向这个村子;言语黑糊糊地波动在空气中。刘亮程在视觉听觉触觉之间往来穿梭,回旋自如。他有着特殊的感受力。如果离开了心灵的特殊感受,把通感当作一种外在的技巧去追求,很可能会弄巧成拙,显得生硬,乃至令人作呕。
  
  看取乡村的精神立场
  
  写乡村,很难回避乡村与城市的矛盾,自然与文明的冲突,传统与现代的对峙。作家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会有一种看取乡村的价值判断,会有一种或隐或显的精神立场。
  鲁迅是我们最重要的参照点。他用两只眼看取乡村。一只眼带着同情、关怀和悲悯看待乡村的人、事和物。另一只眼冷静地、犀利地剖析着乡民的愚昧、狭隘和自私。这使鲁迅避免了民粹主义的毛病,也由此划定了与民粹主义的界线。无条件无原则地美化乡村,丧失批判的立场,这是民粹主义的致命弱点。
  当代作家张承志口头上认同鲁迅,但并没有真正汲取鲁迅的精神,承继鲁迅的血脉。他生活在繁华的大都市,一度还去日本谋求发展,偶尔去偏远落后的乡村走一走,便写下系列散文,美化乡村,美化一切落后的风习。嗓门太大,调子太尖,姿态太高,那真实的面目究竟如何,就很可疑。从他的散文中可以看出,他奔赴偏远的乡村,不过是去接受乡民的“叩拜”,仿佛领袖的巡视,甚至有点像救世主降临彼方。其实,他一直固守着大都市。与其说他依恋乡村,不如说他想占据有利的地形,以便更有效地攻击都市文明。与其说他关心乡民,不如说他想从乡民那里获取道德的优越感和精神的制高点,以便更好地抨击他所看不惯的人们,也借此满足隐藏在精神深处的领袖欲和救世主意识。
  同是写偏远的乡村,但刘亮程与张承志很不一样。不仅是文字更为平和,细腻,更有诗情画意,而且对乡村的思考、判断和所持的精神立场也迥然不同。刘亮程既没有简单美化,也没有故意丑化,而是在一种矛盾和冲突的状态中感受着乡村,理解着乡村。
  他一面向我们描述乡村生活的朴野、粗放和盎然的诗意。在这里,虫叫,驴鸣,狗吠,猪嗷,人畜虫一家。“一般时候出门,碰见两头猪遇到一个人,闻五句驴叫听一句人声。”炊烟在村庄的上空袅袅娜娜地飘着,颜色各不相同,要看哪家烧什么样的柴。麦香阵阵,当麦香经过王铁匠的火炉时,就会发出烤熟了的诱人的香味。
  但同时他又诉说着乡村生活的孤寂、单调和荒凉。他说,在黄沙梁,过了三十岁就可以闭着眼睛活了,永远是同样的一些事物,不会有任何新奇的事情。庄稼黄了青,青了再黄。劳动,劳动,无休止的劳动,象“永远需要擦掉重做的习题”,摆在面前。人们的叹息是老的,欣喜是老的,失望也是老的。“生活单调得象篇翻不过去的枯涩课文,硬逼着我将它记熟,背会,印在脑海灵魂里。除了荒凉这惟一的读物,我的目光无处高栖。大地把最艰涩难读的一章留给这群没啥文化的人。”他想做一点什么,来确认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但在村庄里又能做些什么呢?他所能做的是用一条绳子把一棵长歪的树拉直,同时把另一棵长直的树拉歪。他赶开了一头正要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白公羊爬上去。这样,本来要生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就只能生白羊羔了。有时,他钻进别人的玉米地,拉了一堆屎,“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成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在类似黑色幽默的文字背后,我们读到的是乡村生活的无奈、无望和无告。
  他同情农人的处境,铭记着他们的纯朴和勤劳,但是对农人的狭隘、短视、斤斤计较以及别的习性他又毫不留情地作了精细的描画。他们因一个鸡蛋亲戚结仇,邻居反目,为了半截麻绳大打出手。决定胜负的不是公理,裁断是非的不是正义,而是谁家的儿子多,劳力强。一户河南人家占了一块又一块的地,但别人拿他家没办法,因为他家“有两个壮实的儿子”,“父亲只好咬牙切齿,等待我们长大”。韩元家与邻居闹不和,不许自家孩子与对家孩子一起玩耍,甚至不许自家炊烟与对家的炊烟纠缠在一起,“他看着不舒服,就把后墙的烟囱捣了,挪到了前墙上”。有人要离开村庄,舍不得把路留下来让人走,怕人占便宜,就“在路上挖了两个坑”。有的农人会偷人家的鸡来吃,而后把鸡毛挖坑埋掉,在坑上撒些干土,扔些草叶,让人神不知鬼不觉。被偷的人家也很狡诈,趁人不备,突然闯进人家,说是要借麻绳,“装得很亲热,抱起人家的孩子亲亲,闻闻嘴里有没有鸡肉味”。刘亮程对农人的习性了如指掌。
  对现代都市文明,他明显怀有怨恨的情结,时有愤激之言,讥讽之语:
  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
  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到城市。他们为了牛肉的新鲜,才把活牛运到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和情欲。
  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了一个嗝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看到牛粪运到城市做肥料,他也不满。“这些本该养育伟大事物的贵重养料,如今只能育肥城市人的闲情逸致了。”刘亮程本人也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农人的狭隘和偏执。
  尽管对城市有些不满,但他并不愿意守着乡村。他说他和别的农人不一样,“天一黑他们便蒙头入睡了,撇下怎么也睡不着的我,整夜地孤守着村庄”。有一股力量要将他从村庄推开,“我不是十足的农夫,种地对我来说肯定不是一辈子的事,或者三年五载,或者十年二十年,迟早我会扔掉这把锄子”。
  他真的离开了,变成了城里人,变成了市民。这个时候他又感到有一股力量召唤他回去。“我是在黄沙梁长大的树木,不管我的杈伸到哪里,枝条蔓过篱笆和墙,在别处开了花结了果,我的根还在黄沙梁”,那里的“每一声鸡鸣,每一句牛哞,每一片树叶的摇响都是我的招魂曲”。他想重回故里,“接着那时的声音说笑,接着那时的情分与村人往来,接着那时的早和晚、饱和饥、手劲和脚力”。但这仅仅是“想”,他不会真的回去,想回也回不去了。
  在刘亮程的散文中,始终回荡着两个声音:我要离开/我想回去。两个声音交织着,纠结着,呈现了刘亮程个人内心世界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也印证了乡村与城市、自然与文明、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冲突和“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
  
  注释:
  〔1〕《二十世纪欧美文学史》第二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80页。
  另注:本文所引刘亮程散文原文,全部出自《风中的院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