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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钱谦益

作者:邹纪孟




  中国人特别讲究“节”,什么叫做“节”?按照孔子的说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这就叫做节;按照曾子的说法:“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这就叫做节;按照孟子的说法:“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这就叫做节。其实,节的核心内容,还是“从一而终”,你最初选择了什么,就要永远忠实于什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困苦危难,都毫不动摇;即使你后来发现你的选择是错误的,或者你所选择的东西本身发生了逆转,你也不能后悔,否则就是“失节”。比如女人,你嫁了一个男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这个男人是个什么东西,无论他怎么对待你,你永远也不能背弃他,即使他死了,你也不能改嫁另外一个人——这是在伦理道德领域。在政治领域,指的则是对于一君一主、一朝一姓的忠诚,无论这个君主是明是昏,是仁是暴,这个王朝是使百姓安居乐业,还是置百姓于水深火热,是蒸蒸日上,还是日薄西山,你都要毫无保留地效忠于他。如果你中途发现,你所忠于的东西与你最初信奉时所看到的、所希望的并不一样,或者原本一样,后来对方变化了,向着坏的方向变了,你也不能改变。这就叫“好男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如果你改变了,便叫做“大节有亏”。在夫妇关系上,便叫做“荡妇”,在君臣关系上便叫做“叛臣”,总而言之,是非我族类,人人得而诛之。
  随着时代的进步,对于“节”的某些观念,已经有所改变,比如,在夫妇关系上,“烈女不嫁二夫”这个堤防已经突破了,现在,离婚、改嫁,已不再是有辱门庭的耻辱之事,甚至变得十分时髦;而“烈女”、“节妇”也不再是对女子的褒奖了。其实在这个领域,即使在古代,甚至在理学最为盛行的宋代,藩篱也不是那么严密,李清照不是改嫁了吗,唐婉(陆游之妻)不是也改嫁了吗,她们也并没有被当时的人所鄙视。
  然而,在政治领域,“好男不事二主”的观念,几千年来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脑海之中,前不久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历史小说《白门柳》,写的是明清之际的一段历史,作者对其所写人物的评价,所持的便是这种标准。作品的主人公为大名鼎鼎的钱谦益。
  钱谦益(公元1582~1664)生活在明清易代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这种改朝换代之际,处境最为尴尬的,便是那些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以君臣大义、伦理纲常为安身立命之本、出处行藏之则的大臣们。拉旗造反的头儿们,如刘邦、杨坚(隋文帝)、李渊(唐高祖)、黄巢、赵匡胤、朱元璋、李自成等无所顾忌,成者王侯败者贼,豁出去赌一场。亡国之君们,如刘禅、孙皓、陈后主、李后主、宋徽钦二帝、明崇祯等,更是无可选择,气数已尽,在劫难逃,只好拱手将江山让给别人,至于自己的生死存亡,节烈点的,以身殉国,如崇祯,但几千年也只有他一人而已,其他的只好听天由命,完全交由新主子安排。老百姓更是无所谓,自古以来,只有所谓“忠臣”,没听说有什么“忠民”,谁掌权,他们也是耕田种地,当差纳粮。掌权者管得松点,使他们能吃上口饱饭,过上点安生的日子,他们便是顺民;被掌权者逼得活不下去了,就揭竿而起,便成了乱民。惟独大臣们,一个“忠”字,如同思想和精神的紧箍咒,牢牢地控制着他们。“忠臣不事二主”,这是一个臣属必须奉行的基本原则,至于这个“主”是个什么样的,是昏是明,是残是暴,可以不必管他;而在这个“主”的统治之下,老百姓是死是活,更是无须放在心上。原来所谓的“忠”,只是忠于君,忠于上,而不是忠于民,忠于下。如果那些被暴君压迫得活不下去的老百姓敢于犯上作乱,那就毫不留情地镇压他,扼死他。几千年来,几乎所有的臣属们都是这样做的,他们得到官方和正统史学的肯定、赞扬。如果有人敢于对造反的百姓表示同情、甚至起而响应,那就是乱臣贼子,会被官方和正统的史学所否定,被口诛笔伐。
  这里所说的改朝换代,仅仅指的是江山易姓,如汉取代秦,唐取代隋,清取代明,至于一家一姓之内的帝位更迭,则不在此例。如韩愈、白居易等一生历仕多位李唐皇帝,谁也没有说他们不是忠臣。当然也有例外,如明朝的朱棣取代朱允炆,闹得不可开交的双方,原本是一家人,你让做臣下的如何是好?方孝孺等人只承认既成事实,选择了维护旧主。当时作这种选择的,有一大批人,光李贽在《续藏书》中以“逊国名臣”名目开列的名单,有名有姓的就有约二百人,尚有四百余人没有留下姓名;据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株连而死的,竟多达两千余人。为了一个孱弱的皇帝,竟然有那么多人付出了生命,那景象,也真令人惊心动魄!但也有些人作了另一种选择,即拥立新主,除姚广孝外,还有不少是建文帝所倚重的大臣,如当朱棣打到南京时,开门迎降的,竟是原来受命讨伐朱棣的大将军李景隆。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背叛,但《明史》也没有将他列入奸臣名单。
  朱棣当上皇帝以后不久,就将首都迁至北京,南京成了“留都”。历史仿佛真的有着某种轮回,谁能料到,过了二百多年以后,明朝又会再一次以南京为首都呢?那是在崇祯吊死北京,明朝正式灭亡后,南方的一批明臣又挑出了个皇室后裔朱由崧充当皇帝(即所谓弘光皇帝),在南京又支起了摊子,史称“南明”。但这个小朝廷只支撑了一年,公元1645年6月,清兵占领南京,这个小朝廷便宣告灭亡。这是一次真正的改朝换代,江山不只易姓,而且易族,由汉族的朱氏王朝,改易成满族的爱新觉罗氏。可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多的人前赴后继为这个小朝廷殉难了,留在南京城中的大臣,绝大多数都选择了投降,其中包括礼部尚书钱谦益。
  在明末清初的政治舞台上,钱谦益可是一个很有点影响的人物。他的仕途并不顺利,他于万历三十八年中进士,直到崇祯十七年明亡,在前后长达三十五年的时间内,三起三落,旋进旋退,全部任职时间加在一起也不过五六年左右,谈不上什么政绩。他的出名,是由于他出色的文才,被视为江左三大家之一;又因为他曾经参与了东林党人反对魏忠贤阉党的活动,还被视为士林领袖之一。
  明亡后,他作为留在南方的大臣,参与了南明小朝廷的建立,此时他已是六十三岁的老人了。当时可供作为皇帝的人选,有两个,一是福王朱由崧,他是崇祯之弟;一是潞王朱常膟,他是崇祯之叔。按资格,应当是福王朱由崧当皇帝,可此人早已以昏聩著称,有七大劣迹: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兵部尚书史可法等人主张立潞王朱常膟,钱谦益也同意这一主张,可奸臣马士英和阮大铖先斩后奏,抢先一步将朱由崧推上台。阮大铖原属阉党,是东林党人的冤家对头,此时重新得势,要寻机报仇,准备以反对朱由崧为由,对东林党人下毒手。当正义与邪恶又一次较量时,钱谦益表现了可鄙的软弱,他居然上书,称颂马士英拥立之功,并为阮大铖鸣冤,这样,他便背弃了自己的过去,向恶势力妥协投降,成为一个大节有亏的人物。
  而当清军兵临城下时,他又参与了开城迎降的活动,这更被视为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而为青史所不齿。直到今天,依然被某些史学家视为知识分子的反面教材。
  笔者无意也无力对钱谦益一生的功过是非做出全面的评价,但他最为后世所诟病的降清一事,是否就真的一无是处了呢?
  公元1645年,清兵在豫亲王多铎的率领下,大举南进。此时南明的小朝廷在干什么呢?皇帝朱由崧忙着选美女;马士英、阮大皐等忙着排异己,杀忠臣;几支主要的军事力量,即所谓“江北四镇”的首领们,忙于内讧;另一支部队的首领左良玉,以“清君侧”的名义,忙于向南京进兵;被倚为国家柱石的史可法,忙于在各派政治势力之间苦苦周旋。谁也没有将抗清的大事放在心上,于是,清兵一路长驱直入,四月中旬,直逼扬州城下。史可法困守孤城,部下纷纷投降,他以四千人之众,抗击数万清兵,处于绝对劣势。他自知难免一死,事前曾写信给家人,嘱咐他死后将他安葬在朱元璋的陵旁,又嘱托部下,兵败后,将他杀死,不要落入敌手。这一场守卫战是惨烈的,使清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最后终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四月二十五日,扬州陷落,史可法以身殉国。扬州人的坚强抵抗,使清兵十分恼火,入城后,便以血腥的屠杀进行了报复,十天之内,杀人多达八十余万。后世将这一惨案称之为“扬州十日”。五月初一,清兵列阵长江,南京群臣居然向朱由崧说什么“北马畏热,必不渡江!”当初九黎明,清兵出现在长江南岸时,江防驻军全部溃逃;当京口溃兵逃回南京时,南京大为震惊,而那个昏皇帝尚沉醉在酒宴中。十日半夜,他骑马逃出南京。十一日,马士英以四百贵州兵为护卫,挟逼朱由崧的母亲及妃子逃往浙江。此时的南京,上无可忠之君,下无主事之臣,内无守城之将,外无勤王之兵,已经成为清兵的囊中之物。十五日,多铎进驻南京,于城北扎营。
  此时此刻,尚留在南京城内的大臣们,应当如何是好?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抵抗,二是逃命,三是出降。抵抗的后果是显然的,个人的牺牲固然可以博得个“忠贞”的好名声,如史可法,但南京数十万生灵的性命,将可能遭到同扬州人同样的结局,甚至更悲惨;逃命能否成功,尚是未知之数,即使个人捡得一条命,南京城数十万百姓的身家性命难道应当置之度外吗?出降是可耻的,个人的名节从此扫地以尽,在历史上也会留下千古骂名,但南京城近百万百姓的性命也许可以得到保全。
  以京营总督赵之龙、大学士王铎,包括钱谦益在内的数百名文武官员选择了后者。他们何以作这种选择?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排除贪生怕死,有些人甚至还想以此为契机,改换门庭,在新主子那里重新谋求功名富贵,但有没有避免扬州悲剧重演这个因素在内呢?至少在钱谦益那里是有着这种考虑的。南京百姓保住以后,钱谦益在给苏州等四郡长官的亲笔信中提出,如今是“大事已去,杀运方兴”,“为保全百姓之计”,不如举郡以降。有人以为这是为虎作伥的劝降书,钱谦益自认为此举有保全江南百姓生命财产之功。我们又如何来评价其间的功过是非呢?
  让我们还是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吧!儒家说过“君君,臣臣”,这是封建政治伦理纲常的核心。首先是君要像个君的样子,然后臣才应该和能够尽到臣的职责;如果君不君呢?臣也就难以为臣了。钱谦益走上政治舞台以后,历仕万历、天启、崇祯、弘光四帝,这四个人,哪一个可以算得上是个称职的国君?万历、天启向来以昏聩著称,我们姑且不论;就是那个自诩为“朕非亡国之君”的崇祯,他初时了了,后则不佳,听信谗言,用人一再失误,枉杀袁崇焕,自毁长城,明朝的灭亡他难辞其咎;至于朱由崧,他连称昏君都不够资格,他根本就是一个出身皇家的流氓无赖。这样的君,难道还应该忠、值得忠吗?
  有的论者以为,“在当时,南方半壁江山尚在,江南各地军民都在浴血奋战,共同的信念是宁死不做亡国奴。那么,钱谦益以江南缙绅文人领袖与降清大臣的双重身份,写信差人到各地劝降,究竟是在帮谁的忙呢?即使他当时的动机确实是保护民力生齿,而客观上则起着瓦解南方抗清志士的斗志的作用。历史上每次爱国保卫战中,都有举城投降与血战到底两大类型。主动请降则可保生齿,血战到底则全城遭屠,对这两种方式几乎无法用一种统一的价值标准去衡量。主动请降固然有保全民生的客观效果,但我们能说这比血战到底更明智、更可取吗?何况在钱谦益晓谕四郡速降免戮之时,还很难说当时的抗清斗争已经是无谓的牺牲了。”(张仲谋《贰臣人格》)
  的确,南京沦陷后,又一批明朝大臣先后拥立了几位皇室后裔唐王、鲁王、桂王,在浙东、福建、云贵一带,各自称帝,继续坚持抗清斗争达十几年之久,钱谦益的得意门生郑成功、瞿式耜便是这些抗清势力中的中坚力量,直到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桂王朱由榔被俘身死,这场抗清斗争才算最终结束。
  对这场斗争,钱谦益是什么态度呢?我们知道,钱谦益降清后,被送到北京,清廷授他以礼部右侍郎之职,可他投降而未投靠,只干了半年,便借口有病还乡,从此隐居不出,一直到十八年后病逝。在这十八年里,他同抗清势力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为他们出谋划策,并倾全部的财力物力,支持抗清势力,以及那些在抗清斗争中牺牲者的家人。他本来有个颇为殷富之家,到他临死时,竟然家徒四壁,他甚至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操办后事的钱财。他在自己的诗文里,更是抒发了深沉的故国之思和对清政权的敌对情绪,也正是因此,使得乾隆皇帝龙颜大怒,下令为明朝降清的官吏创修《贰臣传》。中国的“二十四史”没有“贰臣传”这个名目,直到清朝才出现,而这可以说是专为钱谦益等人而设的。
  由此,我们可以相信,钱谦益所说的“为保全百姓之计”,并不是一种自辩,而是可信的。亚圣孟夫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也是儒家要义之一。笔者以为,对钱谦益的降清之举,可以从这里得到解释。
  明朝的皇帝没有几个像样的,到了崇祯,它也该寿终正寝了。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弘光帝朱由崧,在明朝皇帝系列中,是一个编外人物,却集中了明朝皇帝的一切劣根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子弟。在那国难当头的严峻岁月,他毫无抗击清兵、重整帝业的打算,终日沉溺于酒色之中。他的宫中有一副对联:“万事不如杯在手,一年几见月当头”,这是一个什么人,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个小朝廷,连一点回光返照的迹象都没有,只是一派尸居余气,难道还应该要求人们为它而殉葬吗?为保留它而做的任何努力,都是保留黑暗,保留腐朽,这难道值得肯定吗?如果那种节操是值得肯定的,那么,独擅南明小朝廷大权的马士英倒应该算是一个具有节操的人了,因为他始终没有投降清人,南京危机之时,他挟弘光帝的母亲出逃,最后被清兵捕获,斩首而死。但谁都知道,他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大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