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期

荆轲刺秦,无关恐怖

作者:章 明




  最近读到一篇文章,把我国古代的荆轲刺秦故事与当代恐怖主义生硬地拉在一块,类比起来,于是燕太子丹就是本·拉丹,荆轲就是盲目送死的人肉炸弹,整个的刺秦故事就是一次恐怖袭击。其论甚奇,读后不禁吓了一跳。
  荆轲刺秦(公元前二二七年)是我国战国时期的一桩壮烈的历史事件。最早记叙此事的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同“皎”)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自汉至唐,看法都没什么大的变动。可是到了宋代司马光著《资治通鉴》时,却把燕太子丹和荆轲都大骂了一番:“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
  司马光在史学上有大的贡献,可他性格执拗,执政时把王安石的新法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废除,弄得他的同党苏轼也骂他“司马牛”。北宋到了他手里也就气数将尽了。性格的执拗决定了议论也执拗,不问事实,不通人情,拿一个框框去套一切事物,套成啥就是个啥。不错,在战争中使用刺客,并不是制胜之道。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形。在战国末年,当秦军已经灭了韩国和赵国,又直指燕国而来,不论太子丹派不派人刺秦,燕国都是要亡的,他自己都是难逃一死的,派了反而有一线生机,谈不到“挑怨速祸”。如果说丹有错,那就是他交待荆轲先劫持秦王归还诸侯们的土地,不成,再刺杀秦王。古人说这是“两端之策”,造成了荆轲刺秦的失败。荆轲也不是受了丹的豢养才去当刺客的。《史记》说他“为人深沉好书,尽与贤豪长者相结”,并非插标卖首之辈。当时秦王赢政残忍暴戾,杀人盈野,掠地无厌,已经结怨于天下,人人欲得之而甘心。荆轲接受太子丹的请求,是为了一个“义”字。同样,为了帮助荆轲取得成功,田光和樊於期两位贤者不惜自刎,当然也是义的驱动。不管今人怎样看,不能否认当时的他们是“以义合”的。在荆轲之后九年,又有张良用大铁锥狙击秦始皇于博浪沙中,张良又是受了谁人豢养呢?近代民主革命烈士徐锡麟刺杀清巡抚恩铭,又是为了什么呢?照司马光看来,人们绝对不能碰权力者,只有等着让他们来杀。这种议论可真像他自己说的:不亦愚乎!
  司马光彻底否定太子丹和荆轲的议论,在后世并没多大影响,人们照样把刺秦故事写入诗文,搬上舞台。对于荆轲的评价,实际上是和如何评价秦始皇密切相关的。到了“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的年代,有人甚至说“秦始皇比孔夫子伟大得多。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如此这般,自然就几十年没人敢写荆轲了。直到改革开放若干年之后,荆轲才以正面人物的形象出现在银幕上。说到秦始皇有功绩,也要分析地看。统一全国,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郡县制度在战国时期早已出现了,不是秦始皇的发明,焚书坑儒才是他的伟大发明。车同轨、书同文、划一度量衡等等,都是如清代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所说的:上天假借秦王的私心实现了大公。他说得对,但是我总觉得代价太大了。五百年百家争鸣的局面顿成绝响,二千年历代封建暴君相继肆虐,言者有罪,流毒无穷。把一个空前残暴的专制魔王捧得那样高,恐怕也只有以“当代秦始皇”自居的人能够说得出来。
  本文开头提到的文章,就是沈敏特先生写的《燕太子丹在哪里》(载《同舟共进》九期)。如果文章中的类比能够成立,荆轲等人当然也就一文不值,司马光又是对的了。愚见以为,性质不同的事物不能类比。当代恐怖主义至少有两个不同以往的特点:第一是以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而不是敌方首脑)为屠杀的对象。第二是采用现代的高科技和毁灭性武器,造成尽可能大规模的杀伤,一次用几分钟就杀死数百数千人。且不说正义与邪恶不能混淆,光说这些手段,都是古代决不可能有的。文章又说“恐怖主义的主要实施者,在国际之间是穷国、弱国,在社会上,则是弱势群体”。这可不一定。有些国家并不穷弱;本·拉丹是沙特的亿万富翁,绝不属于弱势群体。
  沈先生是一位饱学之士,有些文章非常警辟,但是这一篇实在有些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