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期

吁请保护儿童的“不知情权”

作者:王泉根




  忘了一篇小说的题目,大意是:球迷某甲外出未能看到足球比赛现场电视直播,于是赶回家去看他妻子为他录下的比赛录相。半途碰到某乙,也是球迷。某乙见某甲,张口就说:某某队输了。某甲一听大怒,拔拳就打某乙。某乙怨怒不解,问为何打他?某甲说:谁让你告诉我结局了,我要自己去看过程,你侵犯了我的“不知情权”。
  这篇小说写得很有意思,提出了作为现代人应该享有的另一种权力:不知情权。有些话有些事人家压根儿不想知道,你老是喋喋不休地硬往他耳朵里灌,这不是有意骚扰人家,损害人的心绪,侵犯人家的权利吗?因而,这人生在世,除了应当享有知情权外,还应当有“不知情权”。
  由此我想到了儿童。儿童刚来到世上,对社会一无所知,因而儿童所知道的事情都是成年人告诉他们的,或者通过言语说教,或者通过文字图画,或者通过影视荧屏声像传媒等等。成年人虽然也是由儿童长大的过来人,但往往忘了自己的儿童时代,忘了孩子有自己的天性与孩子天性所喜欢的天地,总希望孩子明天就长大成人,变得和自己一样。因而现代孩子总是活得很累,而且早熟。“儿童成人化”已成了普遍现象。
  就像早熟的苹果总是半生不熟、僵硬疙瘩一样,儿童过分早熟并非是一件好事。人生需要一步步地成熟,享受每一个人生阶段的滋味,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著名女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有一段话说得很好:“大自然不需要早熟的果子,因为那是生涩的、不甜美的。人类需要渐渐长大的儿童,揣着童心的儿童样子的儿童,那才是长久的、健康的、醇美无比的。”(《一个女孩的心灵史》)过分早熟的儿童,实际上是透支了人生。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那一批先驱者,早就对成年人社会骚扰、侵犯、剥夺儿童应享的人生权利提出了严正抗议。鲁迅批评那种把儿童当做“缩小的成人”的做法,使本该活蹦乱跳的儿童唯唯喏喏、低眉顺眼、呆滞以至“死相”。郑振铎批评成年人社会“把‘成人’所应知道的东西,全都在这个儿童时代具体而微地给了他们”。五四距今将近一百年了,时代已经发展到了二十一世纪,鲁迅那一代人为儿童争取权益的努力,似乎收效甚微,反而大有变本加厉之势。一切都要从娃娃抓起,今天的娃娃实在是太累了,太苦了。君不见,甚至连性教育也要向儿童灌输了。成年人的影视、碟片、画刊等等本来已有大量儿童不宜的东西成天包围着他们,现在又要向他们“具体而微”地讲解了。真不知道那些热衷于向孩子传授“性文化”的大人先生们,当他们面对着一双双天真无邪清澈亮丽的眼睛,该如何来讲解这个“性”?孩子总爱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就像他们总爱问老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爱眨眼睛一样。这本是孩子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与天性。孩子的问题中包含着巨大的哲学,有人说儿童是天生的哲学家。“我从哪里来?”这本身就是一道永恒的哲学难题。面对孩子天真的疑问,为人父母者当然也只能以同样“天真”或“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加以回答,这虽然似乎“骗”了孩子,但却是必须的。等到他们的性生理、性心理发展到合适时期(中学生),再告诉他们为时不晚。难道当孩子问妈妈我是怎么生下来的?大人可以明确地告诉他(她),你是爸爸妈妈做爱生出来的吗?倘若孩子再问一句“做爱”是怎么回事?爸爸妈妈又是怎么样的?大人还能再明确地告诉他(她)吗?假如孩子真的搞明白了原来是爸爸妈妈做爱生下了他(她),原来做爱又是这么回事,那么,在孩子心里只会对大人的行为产生恐惧、紧张、不可理解,而决不会是神圣、崇美、美好,从而对父母形成心理上的疏离与害怕。
  儿童有“不知情权”。让儿童该做梦的时候就让他们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