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政由贿成”

作者:李占伦




  政吏如彼,那么军吏呢?张氏在闽省任内,目睹“闽省风俗,强凌弱,众暴寡,村居里处,每每被人蹂躏。若挂名营伍,门悬某营旗灯,凶徒使不敢滋扰。……是以稍微温饱者,必谋入营以保全门户。然欲入营,必先贿属,或十余元或数十元,视家之贫富,定数目之多寡。千、把、都、守不能独得,将、官、提、镇亦复分肥,收受陋规,变别名目”。
  同治三年,张氏奉旨前往甘肃会同布政使恩麟防剿陕甘回民起义期间,亲历乱离失所、哀鸿遍野的败亡,而清兵滋扰,更是雪上加霜。甘肃提督陶茂林,居省城公馆,“以亲兵千人自卫,街市滋扰不堪。兵勇于省外掳来女人,在省出卖……民间俱要需索,否则纵兵奸抢”。其部属穆春严“夏间住陕省一月,抢劫案竟至四百余起之多,逼死妇女一百余人”。百姓怨怼:民之苦兵,甚于苦寇。
  “政由贿成”,贿所从来,只有二个渠道:或吮吸百姓,或侵吞府库,这是不言自明的。朝廷所命外官,本以聚敛为能事,加之地方官吏中,那些花银子买来的所谓“捐班”又不在少数,这些人一旦得手,便以千百倍于“捐银”的贪求从百姓和府库中攫取。
  老百姓交粮纳税,除了官府规定的正额之外,尚有专供各层官吏侵吞的“浮收”,这本是公然行之的惯例。但这些仍远不能填满他们的欲壑,还要创新出许多奇巧名目盘剥民众。如福建省有“械斗费”、“暗赌费”等进项;甘肃省有日捐、月捐、黑捐、飞捐、亩捐等捐法;四川有“放炮”、“倒炮”、“太平炮”等名分:“官将去任,减价勒税,名曰‘放炮’。繁剧地方,放炮一次,可得万金或五七千金不等”。又有新官甫经到任“亦减价催税,名曰‘倒炮’”,其聚敛的钱财比放炮还要多,这种放“炮”得来的款项,绝大部分进了做官的私囊。
  还有一种花招,称为“发商生息”。“不肖州县捏禀该管道府,借口前任仓粮中有霉变,或一万石,或两万、三五万石不等,必须减价出粜”。其实粮并未霉变。尤为甚者,遇有水旱偏灾,青黄不接之时,国家出籽口,而“州县领银后,捏造诡名清册,送司备查”,即或“间有实发者,又多系书吏冒领,不能实惠及民”。
  在江西,田产交易税契尽为书吏州县侵吞。“州县所收税契银两,并不解司,随收随用,如应得陋规一般”。
  闽浙总督颜伯焘,革职后回广东原籍,途经漳州,搬运箱笼什物的扛夫有六七百名,一连十天才过完。其“差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店安顿,酒席上下共用四百余桌”,五天就“用去一万余金”,全由汀漳龙道府库开销,而且撵不得,哄不走,大有不吸尽民脂不罢休之势。
  敲骨吸髓的盘剥,竟使亿万百姓穴居毳服,藜藿不给,稍遇灾荒,便折骨为炊,易子而食。道、咸以降,义民风起云涌,举国无处少安。
  张氏在陕西粮道任内的经历,足以明了为官者巧取国库之能事。陕西粮道之所以成为吏宦垂慕的肥缺,“不过斗斛盈余耳”。其东西二仓所贮之粮,弊伪无数。因为是军粮,为防军将挑剔作梗,每年三节两寿,每次以府库款馈送将军“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二百两,水礼四包。八旗协领八员,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百米四石”。“抚台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节寿但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制台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差家人赴兰州呈送”。
  不仅如此,由于“西安地当孔道,西藏、新疆以及陇、蜀皆道所必经”,“遇有过客,皆系粮道承办”。迎客,“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必鱼翅海参。西安活鱼难得,每大鱼一尾,值制钱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断不能少。其他如白鳝、鹿尾,皆贵重难得之物,亦必设法购求,……”“每次宴会,连戏价、备赏、酒席杂支,总在二百余金,仪程在外”。陕西粮道每年总收入约六万两,仅官吏的吃喝饮宴便用去五万两,而连年蝗旱灾害却得不到及时赈恤。督粮道方用仪调任交卸时,为最后再捞一笔油水,竟为民间购麦壳四千石搀入东、西二仓中。
  道光二十八年,张集馨署任四川藩司。山西巡抚王兆琛在四川藩任时与下属合谋,私取库存闲银万余两,此乃监守自盗,罪名重大。总督琦善饬司查办,遂得官吏互相染指实情,面对人物两证,王兆琛仍百般狡展,拖延不肯退赔,终无丝毫处分。
  犍为县令朱在东不问政事,穷奢极侈。“民间词讼,一概高阁”,“每日至申酉之交始行下榻,彻夜不眠”,“署前贩卖熟食,及小经纪人,日落云集,通宵灯火不绝,邑人呼为鬼市”。在其任内,竟贪污“正杂款项九万余金”。经后任查出,朱在东因手里把握贿赂历任将军、院、司、道、府的印簿证据,全不在乎,连总督琦善也“以案情牵涉大员”而畏葸莫措,最终还是草草了之。
  咸丰十年,张集馨署理福建布政使,发现闽省州县无不侵挪国帑入己,若按例参革,将至三、四十员,其网线错结,牢不可破,终于未能纠办,任其滋漫。可见泄沓欺蒙,上下一辙,纲纪断烂,早已病入膏肓,国家败亡,早已铸成定数。
  以贿为政,贿赂公行,为吏做官全然成为金钱物欲下的交易,从根本上摧毁了国家官僚制度的职能,滋生了一大批噬血鬼、寄生虫。晚清仕籍,不外科甲、捐班。那些京闱要员,封疆大吏,多系皇帝亲戚内幸,其中相当一部分乃不学无术之徒,除了吃唱玩乐,几无他能。说到科甲,其时科举早入末路,弄虚作伪,弊端百出,即使有些人幸登科入仕,但若要得一个有实权、有实惠的官职也要以源源的纳贿为本钱。至于捐班,更是三教九流、市井无赖、纨袴浪子无不有之。国家政务,仰赖这样一群人,其政治局面便可想而知。
  贪官污吏的孳乳繁衍,终使那些忧国忧民的人孤立无援,不是被参免谪贬,就是被迫挂印告归。当年曾有人问袁宗道,为何不官而归。袁氏说道:为官者对上司要做狗,对同僚要做鬼,对百姓要装神,上下不能做人,只好辞官。袁氏虽为明人,但他的话对晚清官场也是贴切的注解。
  晚清吏治之所以造就“政由贿成”的局面,有其深层的历史原因。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国家无力支持官僚体系,一方面每次会试得进士者近三百人,逐年积累,备员蚁集,少有开缺;可另一方面,为增加国帑,又不得不行捐班。前者不解政务,后者品如宵小,这样的官吏队伍,能治理国政吗?无论中央、地方,国家直接任命的官员很少,而且官俸极低,根本维护不了为官者的用度。官吏收入主要来自种种约定俗成的“陋规”。由于国家直接任命的官员极其有限,中央和地方各政府部门充斥着大量幕吏,加之,朝委官员多为科举出身,基本不懂政治事务,各地政务实权多由幕僚、吏目专擅。他们没有俸禄,唯一的收入就是想出奇巧花样,勒索民财,种种手段相沿习久,遂成定则。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数千年沿袭下来的专制统治,至清代特别是雍正朝以降走向极端所至。除了皇上一人发号施令,牧役天下,所有中央、地方政府机构,甚或内阁、军机处都没有决策权力。民众是奴隶,官吏是奴才,压根儿不知道所谓“主人”是什么劳什子,所以当官的只要把皇上蒙哄好,只管钻营取巧,捞尽好处就是了,管它国家兴亡,于我何干!
  “政由贿成”,既是昏昧、专制社会的产物,也是埋葬这种社会制度的墓穴。只要看一看晚清道、咸以来的吏治局面,便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大学新潮社1924年版,第336页。
  〔2〕冯桂芬:《厚养廉议》,见《皇朝经世文编》。
  〔3〕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99~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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