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写一部“一般文学史”如何?

作者:周景雷




  我的一般文学史构想是要表达“一般环境中的一般人物”,这并不排斥或者解构典型文学史的存在,也不是对文学史的重写,而只是和典型文学史一起完成对一个时代或整个历史时期文学发展的全面的多层次的观照,是典型文学史写作的一个重要的补充。因此,虽然我还无力对一般文学史作出相当精确的定义,但可以从下述三个方面的阐述中来理解它的意义。
  首先,一般文学史是关于社会发展中一般的最为普遍的能够为社会绝大多数层面所接触、掌握和欣赏的文学发展的历史。文学的发展对于一个个人来说是需要一定的知识,因为这一点,文学创作、欣赏、批评以及文学史的撰写实际上就是知识不断分化的过程,知识的分化造成了欣赏、创作和接受层次的差异,而且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分化越来越严重,致使绝大多数的人和少数人出现分裂,少数人制造高深的文学并书写历史,于是大众便被抛到后面。这样说并不是有一个理论来支撑,而是从文学史的写作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比如随着鲁迅、茅盾、老舍、曹禺、沈从文等人离我们越来越远,文学史对他们的书写也就越来越深刻和高深,那么接受他们的人也就越来越少。实际上在这样的状态下,文学史的写作就成了文学知识分子的文学史而不是别的知识分子的文学史,更不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文学史,这样文学史写作的传世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而一般文学史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其次,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我认为一般文学史也是大众的文学史。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学史的大众化,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要使文学史的写作能为大众所接受和阅读,不至于因写作本身的过分学术化而丧失了趣味,更不必使用所谓的系统论、控制论或者其他的“先进”的理论对作家作品、文学现象等诸多文学事象进行过度阐释。应该说大众关心的是文学常识而不是文学深度。但文学史写作又不能离开这种深度和系统地阐释,因此就必须在典型文学史之外建立一个一般文学史的写作范式,照顾到大众阅读和接受的可能性。二是大众化的文学史。这一点要求表明必须将大众文学本身纳入文学史的写作范畴。一般认为,文学大众化是要求一部文学作品能够为大众接受,而实际上还应包括大众的文学创作。文学大众化并不是始自二十世纪,但它却表现出了强烈的倾向性。从五四运动以来,关于文学大众化问题,不管是启蒙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做出了巨大的成绩,但当人们将这些行为向文学史本身靠拢的时候,却做了精简的处理,结果那些大师们虽然卓然矗立了,但烘托出大师们存在的平庸之辈们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试想,如果这样处理,那些大师们不是太孤傲了吗?茅盾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集》序言中曾专门列论了那些无名青年的小说创作问题,但这一传统并没有传承下来。新时期以后,我们进入到了大众化、平面化和多元化的时代,因此也就势必要求对大众化的文学史进行思考。
  再次,一般文学史也是一种“现实”的文学史。所谓“现实”的文学史是基于大众对文学创作的可能性的分析上。一般说来,典型文学史或者那些文学大师们的文学创作,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基于对现实的深刻剖析上,但其中必然暗含了两种倾向,要么是对历史的深刻总结,要么是对未来的精确的洞察。也就是说他们总是超越时代的,他们的思想深刻性总是在后来才被发现和阐释的。虽然他们的创作可能代表那个时代的最高成就,但并不完全代表那个时代的真实的整体性的思想。而大众文学由于大众自身的特性使他们的文学表现出了最现实性和最真实性,他们的思想完全是他们时代的写照。我们说文学史的写作目的,既在于归纳整理文学发展的主线和传统,也在于对文学发展的时代进行纪录,前者主要是由典型文学史完成的,而后者主要依赖于一般文学史。
  当然上述三点或许并不能涵盖一般文学史写作的全部意义或者理解,它甚至会在很多研究者那里衍生出更多的意义和内涵。如果这样,则必定会对一般文学史写作产生最为积极的效果。由于一般文学史是一个写作范式的预设,它的容量和可能性到底有大,它的体系最终如何建立,这将是一个引起理论争议和实践检验的问题。至于谁有权利和资格来书写这种文学史,我以为那绝不是挥舞着剪刀和糨糊就可以随意拼贴的毫无文学深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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