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水仙花的芳香

作者:王士跃




  在十九世纪美国读者的眼中,中国往往是陈列于西方美术馆里的模型庭院。这些袖珍楼台令他们流连而神往。不过,若是将模型还原成一座真实的中国人的社区,让它变成唐人街的一隅,这就会叫他们跌破了眼镜。因为这背离了他们的欣赏习惯,对他们定势的阅读经验算是挑战。在这些读者的眼里,唐人街则代表着肮脏、丑陋与落后。唐人街的华人更是愚昧、卑琐和不可同化的廉价苦力。在这样的污源与“黄祸”的双重语境下,有一位作家以鲜见的勇气写了一部惊世骇俗的作品。她不仅以洁净晶莹的文字清洗掉唐人街不该沾有的污名,而且用同情肯定的笔触描绘了人性闪光、善良可亲的华人形象。这位作家的名字就叫水仙花。
  水仙花的原名为Edith Maud Eaton。她1865年出生于英国,具中英两种血统。童年随父母移民北美,成年时代主要定居在旧金山与西雅图等西部城市。这也成为她后来小说中的主要故事背景。童年时的水仙花由于自己的特殊身份背景,自然体会到许多因种族差异所带来的困惑,遭受过冷遇和歧视。可是个性倔强的她却从不在人前示弱。母亲常常看到女儿从外面回到家中,浑身仍在发抖。因为她刚与一个持偏见的路人针锋相对地辩论过。其实在水仙花十四个兄弟妹妹中,她的外貌长相更接近白种人。如果为了保护自己,她完全可以借白人的血统来掩盖真实身份。事实上,她的兄弟妹妹不是以英国人就是以墨西哥人在外人面前搪塞,而她同样出名的作家妹妹温妮则为自己取了个日本名字。水仙花不仅没有向世俗与偏见低头,相反却公开对世人承认自己的华人身份。在她发表的作品前面,更是执意使用中文发音的“水仙花”笔名(Sui Sin Far——广东音)来昭示自己的族裔背景。水仙花自称“血管中的白种血液在勇敢地为我们的中国人的另一半而斗争”。她的文学创作对后世的华美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称为文学祖师母当之无愧。不仅如此,水仙花的作品更是在美国大学文学课上登堂入室,成为诠释十九世纪美国女作家创作的经典书目。而作品中包含的诸多后殖民主义因素也愈来愈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在水仙花短暂的一生中(仅仅活了四十九岁),她只创作出版过一部作品。这就是刊行于1912年由短篇小说结集的《春香夫人》。作品包含了写给成年读者的故事和为儿童创作的童话。其中针对成年读者的小说作品,主要以北美唐人街为背景,描述华人移民的艰辛经历,触及种族歧视与压迫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成功地勾画了形形色色、魅力纷呈的众生相。在十九世纪末叶,对华人移民的种族歧视与压迫随着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而达至高潮。“黄祸”一词的衍生凸显白人对华人的敌意与排斥心结。华人男性社会处境险恶,华人妇女的普遍遭遇也同样不幸。在当时白人的眼里,华人妇女不是歌女、娼妓,就是鸦片馆的伺女。她们中的大多数当初被拐骗绑架,然后再辗转贩卖到北美的唐人街。林露德(Ruthanne Lum McCunn)的传记小说《千金姑娘》中就有这方面的详尽叙述。据当时美国人口统计局的记录,三千五百多名在美华人妇女中竟有百分之六十的人被迫从事卖淫。其余女性除极少数殷实华商的家眷外,则从事各种社会底层的职业,包括洗衣娘、佣人、店仆和园农,等等。后来颁布的“佩奇法案”更将申请来美的亚洲妇女视为怀有“犯罪和损坏道德之目的”,除非提供良家妇女的证明,否则拒绝她们入境。
  
  而本书中的第一篇小说“春香夫人”里的故事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发生的。然而水仙花的笔下却创造了一位形象十足完美的中国女性,颇有逆潮流而动的意味。看看作者为女主人公取的“春香夫人”这个名字也耐人寻味。我们似乎从作者的一段文字中获得了提示:“我们并非总是快乐的,人类并非天生就总是快乐的。然而当春天的太阳照耀在我们身上,春天的声音回响在我们耳畔,春天的香味及清新在空气中弥漫,整个大自然在回归的生命中洋溢着欢乐;在这个时候,那只令我们不懈追寻而又捉摸不定的叫作‘快乐’的鸟儿,便好心地停留在我们身边。它唱出一支如此清脆动听的歌曲,连我们叫作‘悲伤’的家鸟都不得不将头缩到翅膀下面,像是死去了一样。”春香夫人的这层象征意涵由此跃然纸上。作者似乎意欲创造一位完美之中国女性,正是基于当时“黄祸”文学中完美中国女性的零存在,她让春天洋溢在女主人公的身上,与当时读者大众心目中的中国女性形成强烈的反差。
  小说一开始,作者就让春香夫人亮丽登场。她初来西雅图时,一句英文也不会讲。可五年以后用春香先生的话说,“美国话再没有什么需要她学的了”。这样的间接描写,从侧面显现春香夫人的随乡入俗,领悟力之好,令人印象深刻。接下来的两段层层铺叙女主人公的聪颖与适应能力,而行文上则庄重夹带诙谐,时有叠句交错,音节悦耳,琅琅上口,仿佛是在读英雄双行体诗,真是春风得意,英气勃发。这种盎然的春意一直伴随着女主人公,只要她一出现,文字便闪烁出光彩,跃动着韵律:“天空如浩瀚的太平洋一样蔚蓝”,“空气中充满着春天般的清新”,“整个绿色的世界随着春天催发的生命而悸动”。如此复现的描述语言不亚于戏曲舞台上投射在主人公身上的一束强光或令人振奋的背景音乐。作者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故事也就这样开始了。春香夫妇的邻居有一个女儿名叫劳拉。正值论婚嫁的年龄,父母便做主,为她相中了旧金山一位中文老师的公子。婚约聘礼自不在话下,婚期更是指日可待。但是可怜的劳拉偏偏早已有了自己的心上人,死也不肯依从。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就是她的闺中密友春香夫人。可是春香夫人“天性乐观,喜欢看到事物光明的一面”。月落星稀,她们彻夜畅谈。告别时,劳拉喜笑颜开,愁云尽散。春香夫人为她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
  随着情节的发展,故事场景移到了旧金山。春香夫人自西雅图旅行至此。名义上她是来这里探亲访友。她在唐人街受到亲朋好友的热情款待,这自不待说;与太太小姐们听戏品茗更是少不了的。就是在这样的场合下,她认识了一位名叫阿琪的姑娘。两人似乎前生有缘,不久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并相约到公园散步聊天。公园会面的经过由春香夫人在信中向劳拉作了一番转述:“亲爱的劳拉,篁兮摇兮。下个礼拜我会陪阿琪去美丽的圣荷西镇。那位贤师的公子会在那里与我们见面。然后由一位仁慈的美国牧师主持,阿琪和贤师的公子就在小教堂里举行婚礼。奏上两支乐曲,就算两人在爱情与和谐的气氛中结合了。”
  原来这位贤师之子就是劳拉的明日夫君。明明他们婚期在即,怎么会有新娘调包这一招?谜底也就这样被揭开了。原来春香夫人是肩负特殊使命而来。为了帮助劳拉解除这桩包办婚姻,她风尘仆仆赶往旧金山,当面劝说中文老师的公子。捆绑怎能成夫妻,天涯何处无芳草?无意间她与阿琪相识,而面前这位活泼可爱的姑娘和贤师之子不正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她当即为二人穿针引线。初次见面,两人竟然一拍即合。于是便有了前面信中所述的教堂中举行的婚礼景象。春香夫人不愧为侠义肝胆,才智过人。
  给劳拉的信写完了,春香夫人又给丈夫修书一封。这封信写得很长,也写得妙。她先是请丈夫原谅,因为她不得不在旧金山再多待上一个礼拜。端午节将至,亲友们都希望能品尝一下她亲手做的美式牛奶软糖。接下来她又介绍了几天来的见闻。美国朋友史密斯夫人举行了一场报告会,她也被邀请参加。报告会的题目为“美国是中国的保护人”。不过怕触痛丈夫的伤疤,想起以前白人给他受的窝囊气。比如那次理发师只收白人顾客五十美分服务费,却要他掏一美元。还有一次,春香先生的哥哥来美探亲,却被美国海关扣押起来。她劝丈夫还是忘掉这些不愉快的往事罢,想想今天有这样的安全可靠的保护人,损失那点钱又算什么;也应该安慰一下大哥,让他知道自己在受到象征自由的美国之鹰的保护呢,多关些时日又有何妨。当然这些观点都是她从史密斯太太的报告会上学来的。到了信的末尾处,为了让丈夫高兴,她说已为他买了一个精美的烟斗,云云。这封信写得很幽默,其中有暗讽,有夫妻之情,也有文采。春香夫人堪为性情中人。不过这些有着沉甸甸内涵的文字竟也是春香夫人信手拈来的障眼法。实际上她是要争取时间为阿琪与贤师之子的婚礼做充分的准备。春香先生毕竟有些守旧,想必会反对妻子的此种举动。春香夫人只好再施连环计,岂止瞒过了众人,也瞒过了丈夫。结局皆大欢喜,劳拉的父母做出了妥协,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的发展妙趣横生,不时回荡着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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