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专制集权主义:中国的文化基因

作者:应克复




  第二,滥用暴力。巨大的工程、超重的徭役,势必横征暴敛,刀斧相逼。“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那修阿房宫建陵墓的七十余万人是触犯国法的“犯人”,遭割生殖器等刑法后强制服役,其中还有不少人受刑后死去。始皇时严刑的主要对象是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的下层。胡亥、赵高之时,严刑对象发展到大臣、诸公子,“专政”范围不断扩大。
  第三,焚书坑儒,仇士箝口。仇视知识分子、焚书坑儒、思想专制也为秦始皇所首创。焚书坑儒内容有五:⑴秦之外各国历史纪述皆烧之;⑵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烧之;⑶偶语者弃市,腹诽者诛;⑷以古非今者族(灭父母、兄弟、妻子之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⑸若欲有学,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上述举措引起了知识分子的议论,引发名震后世的坑儒。秦皇长子扶苏恐天下不安,说了几句让其老子注意影响的话,结果惹怒了秦皇,将之下放到边境监军。连自己的长子、接班人都不能说一句规谏的话,可见秦朝皇权专制暴戾之烈!以后历代帝王都效法秦皇,将钳制思想、以言入罪定为基本国策。
  秦始皇或秦政制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标志。它表示各国之间战乱的结束,一统国家对人民征战的开始;表示封建制下自主、自治的结束,集权制下独裁、暴政的开始;表示百家争鸣多元文化时代的结束,专制主义一元文化时代的开始。总之,秦始皇代表统一,也代表专制。漫长的中世纪启幕了,历史在两千余年间艰难而缓慢地跋涉,也由此,出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
  
  儒法合流——专制主义的完备形态
  
  法家理论为专制主义奠定了基础。但秦政苛暴,十五年便亡,说明仅有严刑峻法与帝王的一套权术,还不能使统治维持久远。因此,自西汉开始,统治者认识到秦始皇所笃信的“仁义惠爱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这一法家理念的局限性,开始调整统治策略和控制社会的方式,尊儒崇孔,以儒家伦理对冷酷、暴虐的专制主义进行包装、缘饰,使专制主义由赤裸裸的霸权之术演化为驯服人性的准宗教,诱使民众心悦诚服地做帝王的子民、顺民。儒学改造为儒教之后,其要义大概可以概括为两点:
  第一,神化君王,其至高、至尊的地位披上“天”的外衣,成为民众顶礼膜拜的偶像。董仲舒写道:“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王,承天意以成民性者也。”“无圣人以礼乐道术化民,势必各从其欲,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乱不可止。”(《天人三策》)所谓“天不可一日无日,国不可一日无君”,“一正君而国定”(孟子语),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以忠孝伦理构建以君王为核心的社会秩序,这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三纲”中,“君为臣纲”至高无上,为其核心与统帅),由是,“地维之所赖以立,天柱之所赖以尊”。“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以不顺”(《曾文正公全集·家训下卷》)。以此为指导,君、臣、民各自的权力与义务是:“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其事上者也。”民若不能“以事其上,则诛”(韩愈《原道》)。可见,儒学融入法家创立的专制主义之后,提升了皇权的神圣性与合理性,它使“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使严酷、血腥的专制主义罩上了一层“忠孝”、“仁义”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从此,专制主义有了制度框架(郡县制),有了统治权术(方法),还具备了意识形态。儒表法里,阳儒阴法,“王霸道杂”,是中国专制主义简明、确切的概括,是两千多年来历代统治者的法统与道统。
  
  奴隶主义是专制主义的基石
  
  专制主义的另一面是奴隶主义,没有奴隶主义,专制主义就不能成立,两者相辅相成。中国的黎民百姓被称为“子民”,意味着皇帝是“老子”,百姓是“儿子”。皇帝的威严与至尊以大臣的谄媚与百姓的卑微相映衬。万岁爷一出场,众生便齐刷刷跪下,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对皇上的忠诚,是朝廷的最高原则。你可以平庸无为,你可以坑害百姓,甚至渎职、贪污,只要你对皇上忠贞不贰,你就平安无事。说句实在话,在专制皇权的超强控制下,做奴隶成了百姓唯一的选择。鲁迅认为,对老百姓而言,中国历史只有“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与“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前者是皇权相对稳定的时期,后者是皇权遭到破坏的乱世时期。在这样的社会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大夫只能远离尘世,隐居山林。普天之士则纷纷“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臣》)。这就是在专制权力格局下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人生状态。这样的社会,文明哪怕生长一寸,也几乎没有希望;有的只是治乱循环,专制再生。每个中国人应该有这种觉悟,不再做“驯服工具”,才能埋葬专制主义。
  
  另一种文化基因
  
  王学泰著《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出版,对中国历史增添了一种新认识。李慎之为此书所写的序的题目就是“发现另一个中国”。
  游民的社会成分大概有兵痞、恶棍、流氓、盗贼、乞丐等,他们是无固定职业、无固定经济收入与无固定生存空间的社会群体。
  游民群体是专制集权体制下长出的一个社会肿瘤。由于皇权与官僚集团追逐私利是不受任何约束的,他们暴虐无道,横征暴敛,官贪吏污,兼并土地,使社会中一部分人失去任何生活资料,沦为游民(其中,不排除一部分主观原因)。从社会结构与体制角度加以分析,他们是被抛向专制体制之外的社会群体,是与主流社会相抗衡的隐性社会。儒家奔走的是朝廷庙堂,道家向慕的是山林归隐,游民则活动于专制社会缝隙的“江湖”,用现代的话语讲,就是“根据地”。每当帝国衰败,社会进入乱世,他们便凸显于世,甚至举起义旗,领航社会,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国人对游民社会虽一直缺乏研究,但《水浒传》与《三国演义》则广为流传,其精彩篇章妇孺皆知。就是说反映游民状态的社会理想、人际关系、组织形式,以文艺作品的形式早已问世流传,且家喻户晓。这种现象鲁迅有解释:“这是因为社会有三国气、水浒气的缘故。”可见游民文化并不是人们所生疏的东西。
  值得重视的是游民文化或游民意识虽与主流、正统的意识形态有着明显的差别,但有不少却成为民间谚语,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如“江湖义气”,这是游民意识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为了哥们,两肋插刀”,拉帮结派,桃园结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这些话语至今挂在一些人的嘴上。痞子与土匪的做派是他们的求生之道。如“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神鬼怕恶人”,“我是流氓我怕谁”,“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等。这些谚语也成了国民性中的一些原子与分子。他们反抗现存秩序与法规,无法无天,但内部纪律却严格而残酷,所谓“欺师灭祖,三刀六洞”。入盟时都要发誓:如不忠不义“五雷轰顶”,“万刀砍杀”。他们称兄道弟,似乎上下平等,但为首者占山为王,“忠义堂”上排座次十分讲究。他们执迷暴力,为实现其目标,除了暴力再没有别的。造反、抢劫、摆平等,无非是暴力的不同说法而已。生存靠暴力,壮大靠暴力,造反更是靠暴力。只有招安了他们才无须暴力。他们疾恶如仇,杀富济贫,似乎代表社会正义,一旦改朝换代,自己坐上皇位,便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
  鲁迅笔下的阿Q是流浪于城乡之间的一个游民,是一个痞子,却是“国民性”的典型,是“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鲁迅语),可见游民意识在国人文化基因中的重要。后来,阿Q“革命”了。于是,他念着要做三件大事:抢东西(要什么,有什么)、抢人(玉帛女子)、报仇。作者给阿Q安排的结局(“大团圆”)是送上断头台,因为:一则阿Q算不上是什么革命,二则他的“革命”成了之后,对社会而言是新的灾难的降临。闻一多在分析中国人的思想意识时也说过:“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这“土匪”就是游民中敢于冒险、进行反社会活动的那一部分人。
  游民对社会没有建设意义,可是在乱世时代,他们中的勇敢分子呼风唤雨,在历史治乱交替、王朝循环、专制再生中起着主导作用,此点犹应注意。王学泰的研究表明,自秦以后在中国疆域内所建立的三十余个朝代与国家的开国之君,出身游民和社会下层的约占了一半左右。五代十国之间的开国之君十有七八是兵痞、无赖、流浪汉。李慎之也同样认为,“中国革命的主体本来是农民战争,但是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最后成功都要靠一批游民勇敢分子和游民知识分子为其领袖”。“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上,除了以异族入主中原者外,游民出身的开国皇帝竟占绝大多数。不过他们成为‘太祖高皇帝’以后,都要自命为‘奉天承运’‘继天立极’”,即是说,一当上皇帝,游民摇身一变,成了“天子”了。刘邦、朱元璋出生于带流氓气的游民。陈胜、吴广,黄巾、赤眉,也不能算是纯粹的农民起义。黄巢、李自成、张献忠等造反者杀人如麻,都是游民之雄。这些游民之雄当了皇帝,游民意识将带进他的统治生活,是不言而喻的。
  专制主义在中国达两千余年而不衰,俾使百年来的民主生长倍加艰难。但是,第一,专制主义之持续无不以暴力为后盾,当暴力作为统治者的惯用手段为世界上愈来愈多的文明国家所摒弃时,专制主义也就日暮途穷,寿终正寝了;第二,专制主义无不与人性、自由、平等、正义为敌,当人们渴望回归人性、普享自由、实现民主、高扬正义这些普世价值时,专制主义便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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