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请张爱玲与我对谈妇女职业与婚姻等问题,其实我们已几次谈过了,那天因为有记者在座,在我反而有些拘束。在归来的途上,我细细回味刚才说过的话,觉得意犹未尽,故有重加论述之必要。)
婚姻应该合理化。一切人为都是补自然之不足的,婚姻也是人力的关系,故必须合乎自然的要求才行。
性是人类自然要求之一种,也称本能。年青的男人与女人发生了性关系,觉得很快乐,便想永远继续下去,这是促成婚姻关系的第一个原因。其次则是自然的结果产生了子女,母亲爱子女也是本能,因为哺乳抱持照料而不免影响其他工作,故需要成立所谓婚姻关系而得能合法地过其分工合作生活,这是第二个原因。我想婚姻的用处大概如此。
然而不幸发生流弊。男人因为经济权握在手里,便妄自尊大起来,以为你们都靠我生活,一切都非我作主不可。女人因为舍不得孩子,只好处处退让,久而久之也屈服惯了。
这天下终于成为男人的天下。
天然的不平等,真是无可奈何的,男人因为生理关系,故而分得这项便宜的工作,他们在得意之余,还想进一步求既服,让机器来代替劳动,这样便发生贫富悬殊过甚问题。穷人养不活自己,别说老婆孩子了,从此他便失却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女人不能让自己及孩子活活地饿死,只好负起两重责任,兼到社会上来找事。资本家贪便宜雇佣了她们。有思想的人们又觉得她们委实也该与男人受同等待遇,仅仅限于家庭工作太委屈了她们。接着欧战又起,男人们忙于打仗,把日常许多工作都让给女子干了,成绩似乎并不太坏。于是女人自己也骄傲起来,平等独立等呼声不绝。她们觉得自己真是与男人是一样的人,应该做一样的事。
这可首先为难了养孩子问题。
其实人要是能像禽兽多好,生产养育很容易,雌的雄的相当平等,过一样的生活。不过雌的在怀孕哺乳时期毕竟还多辛苦一些,鸟类则孵卵,雄的到底占便宜,只有昆虫因为生殖工作太便当了,可以说雌雄绝对平等——人类就不能如此。
养育孩子是够辛苦的,费时又太久,没有人帮忙,委实吃不消。在从前男人虽然专制些,但毕竟肯对家庭负责任,女人虽然受委屈,也还罢了。而且压抑久了也会产生一种被保护的快乐,此身有主是幸福的,刚者应该刚,柔者应该柔。在性关系中就可发觉这种现象,若男女一样的勇猛,那是很乏味的。连禽兽也都雄追逐雌,而很少见到难的有到处自献的样子。天下无时无处没有刚柔相济例子,譬如说男女在一起便是男叫女柔,母亲同孩子在一起便是母刚儿柔,即男与男,女与女,孩子与孩子在一起时,其彼此间总也有刚柔之分的,此即所谓阴阳调和之道。所以我说自己顶怕干的职业是女王,便是以阴性而居至刚至上地位,从此将永远得不到这种天然的,也是传统的,被保护也可说被压抑的快乐了。
女人不是与男人一样的人,是女人。男女先有一种天然的不平等,即生产是。我们要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地步,必须减轻女人工作,以补偿其生产所受之痛苦。假如她更担任养育儿童工作,则其他一切工作更应减轻或全免,这才能以人为补自然之不足,也就是婚姻的本意。婚姻是给人保障,也规定双方义务;与其说有益于男人,不如说更有益于女人孩子。
所以女人说要与男人做一样的事,那是很吃亏的,除非她先自免掉养孩子的责任,妇女运动是妇女要求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减轻工作,不是要求增加工作,或与男人一样的工作。但要专躲在家里也没有保障,经济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备,人们有的是太多的自由新思想。昨天我看《现代夫妻》影片,见有一对夫妻在唇枪舌剑的辩论着,各不相让,也不分胜负,而且起先还似乎是女的占上风;不料最后那丈夫便使出杀手锏来了,他狠狠地说:"你要是不合意,就给我滚!"女的答不出只好痛哭,因为这个家是他的,是他出钱维持的家,你总不能叫他滚。
女人失去保障,便没有天长地久感觉,趁早得打定主意,于是说要经济独立。但赚钱不免要苦了孩子,故许多国家就提倡托儿所。中国罕有这种事业,于是职业妇女的基础只好建筑在女佣身上,没有可靠的女拥给她依赖,她便决计干不成职业,否则会把家庭弄得乱糟糟的。
我并不反对女子职业,因为那是必然的趋势,经济困难了,思想解放了,谁还能把她们关在家里?可惜在目前过渡时代,职业妇女都负着双重责任,忍受着双重痛苦。有许多优秀的分子且失嫁,因为她们自然的也是传统的观念中仍有一种被保护希求,因此较她穷的或地位低的男人都不肯嫁,而有地位有金钱的男人又不喜爱职业妇女,他们宁愿找个专心的,以此为职业的,不论她是卖淫抑或卖身给人家做太太的。——自然,职业妇女也可以兼卖淫或兼做人家太太,不过第一时间有问题,两种工作冲突时不免分身乏术,二则精力究竟有限,两头做来总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了。
所以我说有职业出嫁或职业卖淫的妇女存在,普通职业妇女在婚姻或爱情方面总必然是吃亏的。男子的事业成功与恋爱婚姻的成功成正比例,女子却成反比例。因此一般女子只好以职业为填空档生活:没有丈夫时且先从事职业,嫁了丈夫后便不干了,等丈夫不幸遗弃她时再重弹旧调,用此等精神来从事职业,有几项职业配她们去做?
照目前情形而论,女子方面婚姻与职业往往是冲突的。究竟应该就职业而弃婚姻呢?抑或为婚姻而牺牲职业呢?还是设法使两者并行而不停呢?
我以为理想的世界,顶好是人人都能不劳而获,直到他的所需满足为止。人的所需各有不同,要吃一碗饭的给他一碗,要吃二碗的给他二碗,便是真平等,初不必定要只能吃一碗者和照样给他二碗不可。所措者世上物资太少,不能使得人人满足,于是或由能力竞争,或用武力抢夺。既得之后,贪心益大,所需之外之物,亦必不肯分给不足之八,于是乎天下乱矣。比较公平的办法,还是各尽其力,各取所需,似乎在理论上说得过去些。但也有力甚微而所需甚多者,假如依了他,似乎使别人不服。但这种自由竞争,任其优胜劣败的主张,我总觉得残忍,否则患肺病的体力弱者又何必给他饮牛奶来?放职业假如必须有的话,宜就各人之所喜,尽各人之所能,而且工作愈轻愈好,报酬愈高愈妙。
女人假如需要工作,则她先有选择以养男育女为职业之权。假如还不够,则以不妨害她的养男青女为原则,工作轻便,报酬不减。养男育女的报酬应由国家付给,使其不必依赖于男人。假如此文人生了孩子而不愿养育,则由国家雇人代养,让她自由从事别的工作。假如她连生产也不愿,则应该同男人一样做其力所能及的任何工作。
这时候,婚妇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关系,随各人自由意思,而不必定有法律效用。男人对于孩子可以负责也可以不负责,我总怀疑过分的重视父子关系是不自然的。男人爱女人而推爱于其所生子女,虽也是人情,多数总是由习惯观念促成的。有人说;女人恋前夫,男人爱后妻,这也不过足以证明男人重视性而女人重视儿女罢了。
以上是理想,下面还得谈谈目前的事实。
一般知识阶级的职业妇女可不必因婚姻问题不得解决为痛苦,须知你们已能自立,有男人保护与否可不必介意。假如遇到合意的人,自然是结婚;否则又何妨把性和婚姻分开来讲。至于孩子问题,胆小的使避孕,有胆量的不妨坦然承认私生子,而加以抚养与教育。
对于婚姻不满意的妇女可仔细考虑,可以迁就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不能忍耐便不妨放勇敢些,不要以为可惜我没有能力,能力常因需要而锻炼出来,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不必为孩子作无谓的牺牲,上面我说应予女人以养孩子的特权,是为女人着想,孩子本身则是需要合理养法比需要母亲的爱为甚。爱芳是没有分寸,往往亦适足以害之。不要以为换个丈夫便是丧失孩子体面,女人贞节是很容易的事,我们的祖母,母来华大都是守身如玉的,但是我们也并不因此而体面万分。也有许多古人是私生子或拖油瓶,后人似乎也不曾因此而瞧不起他们。我以为继父总较后母不刻毒些,因为孩子总是与女人直接有关的事,男人管不了这些。
假如婚姻制度在目前总不能毅然废止的话,则我希望它能更加自由些,一切让当事人自己约定,不常常同居也好。女人与男人同处除性的关系外别的往往是难以融洽的。大家庭不妨以母系为主,母亲,女儿,外孙女儿同住一幢三层楼房子,决不会有半句勃线之声。男孩小时不妨由母亲带着,长大了不论独居也好,跟太太住去也好。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也并非绝对没有通融的余地,只要当事人流啥,遍好等罪原是法有明文规定告诉乃论的。我顶讨厌宁波人家寡妇整天到晚探听人家阴私,说是张家大哥昨天打老婆不知为的是什么?也许他自己与对接的率始有些意思了,我亲眼瞧见翠姑昨天在玻璃窗上财小手办方曾对他这么一笑来着,因此他匆匆回来就喀喷老婆早晨出去买小菜不该就搞得这么久,难道是看上卖鱼贩在同她勾搭了…总之,这些都是私人的事,别人且少管闲事吧。
婚姻原是完成性关系之美满的,若一味只作限制及束缚用,以为它便是爱情的金箍圈,自然要发生种种流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