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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兔戏逐

作者:海伦·邓摩尔




  海伦·邓摩尔(HelenDunmore)是英国当代著名的诗人和作家,1952年出生在约克郡,从约克大学毕业后,曾前往芬兰做过两年教师。邓摩尔秉承了其母亲的文学天分,从小就擅长编故事,对写作兴趣浓厚,六七岁时就立志选择文学道路。邓摩尔的父亲是一家工业公司的经理,由于工作的需要,他带着一家人在世界各地奔波,这极大地开阔了邓摩尔的视野,允许她始终以一个漫游者的眼光来审视周围的世界,为日后的创作提供了深厚的积淀。
  二十二岁时,邓摩尔开始发表诗作,并陆续有多部诗集问世,包括《荒园》、《短昼长夜》、《秘密》(儿童诗)和《痊愈》等,获得过“诗文会社推荐奖”、“诗文会社佳作奖”和“艾丽丝·亨特·巴特莱奖”①等多项殊荣。
  此外,邓摩尔在小说方面也硕果累累。自1992年发表第一部小说《前去埃及》之后,她几乎年年都有新作问世,其中1993年的《黑暗中的泽诺》为她带来了极高的声誉。小说背景为一战前,以D·H·劳伦斯与其德国籍的妻子搬到一个叫科尼什的小村庄后发生的一次骚乱为框架撰写而成。次年,她出版了着力描写一个花季少女堕落为妓女的《闪亮》。她的第四部小说《冬日咒语》赢得了英国的重要文学奖项奥林奇奖(OrangePrize),让她从一个前途看好的文学小辈成为英国女作家队伍的领军人物。随后她又发表了《与死者的谈话》、《你扭曲的心灵》、《蓝眼睛的男友》、《冰淇淋》和《围城》等一系列佳作。其中,《你扭曲的心灵》获1999年英国布克奖提名,《围城》入围2001年英国惠特布里特小说奖(Whitbread)。
  下面这篇《犬兔戏逐》②虽不足万字,却容量不小,一段爱恨情仇好似画卷一般,通过时空交错的手法徐徐展开。作家的细腻精致和译者的生花妙笔,使它成了一个颇让人感动的故事。
  编者
  
  “就停这儿。”
  你不想开进酒馆的停车场。这条巷子两旁的人行道很宽,汽车摇晃着蹭了上去,稳了稳身子,小心地开进左手边的树篱。杰罗姆关了引擎。鸟鸣声一下子涌进车来,乡下茂密的树叶抵着车门,辟辟叭叭地响着。你试了几下,还是没法将门打开。
  “从我的座位上爬过来。”
  你们俩这就都出来了。外面静悄悄的。这不是平常那种星期天酒馆,没有许多人站在外面,也没有专供泼泼撒撒拿着炸薯条袋子的孩子们玩耍的地方。阴暗窄小的房间里,两个男人双手捂着啤酒杯,但总的气氛还是十分寂静,空荡荡的。他们抬眼看你,然后走到屋子中央,大概在那里更惬意吧。光线被煞费苦心地挡在了屋外。很深的窗户,烟熏火燎的墙壁,以及笨重黝黑的家具,增加了室内的阴暗。屋子里弥漫着啤酒和劣质烟草的气味,但你就想坐在这儿,像是回到家里那样随意地坐在这儿。
  但你做不到。你暗地里四下查看。这些男人多大岁数了?他们来这儿多长时间了?其中的一个至少六十了。1967年他应该……
  二十六岁。这个年龄使他足够有资格成为那个故事的一部分。或许有一些旧事的影子留存在他的脑子里,要是你能把它剖开的话。
  “这些座位好坐吗?”杰罗姆问。他把手轻轻放在好像油漆刚刚凝固因而凹凸不平的木头上。1967年杰罗姆在干啥?对,在他母亲肚子里,离这儿远着呢。你也在母亲肚子里,不过是她腹中的一团羊水。你总是让她知道你就在她那儿。
  她怀上你九个月时身体很虚弱。
  那么,你以前就来过这里了,而且如果你能透过你母亲的血肉与衣服的墙壁往外看,就该记得这个房间。她也在这儿,身体虚弱,浑身冒汗,脸色苍白,漂亮的金黄色头发粘在脑门上。当时所有目击者都认为她看上去身体状态很不好。一看就知道她有什么事儿。
  她一个人走进来,在吧台上给自己要了杯酒。那时候妇女喝酒可是件稀罕事儿。酒吧招待也注意到她脸色的苍白。她要了杯“杯杯香”③,招待端上来,她付了钱,却并没有喝它。
  我改主意了。我应该喝一杯杜松子酒加柠檬。
  她要看到柠檬汁冲在杜松子酒里面然后像船帆一样漾开来。她很快喝完了,又要了一杯,然后拿着它来到门背后的一张桌子前坐下。
  你现在就坐在这张桌子前,看着杰罗姆宽阔美妙的后背;他探身向前,看他们拿了哪一种薯条。你听见炸薯条的袋子沙沙直响,还有钱币放进抽屉时刺耳的金属撞击声。杰罗姆用你喜欢的那种手势把找头放进他自己的口袋,拿回他要的吉尼斯黑啤和你的番茄汁。你要保持头脑清醒。你当然不想让自己想入非非。
  她在这儿坐了二十分钟,两腿时而交叉,时而放下。她穿一件红色的无袖棉质短裙,两条腿露在外面,脚上是一双白色编带的皮凉鞋。她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只白色手袋。她一直看着门口,显然是在等谁。有一次她站起了一半,好像再想要一杯,但马上又改变了主意,重新坐下来。
  你那时也在场。你就在那件红色棉短裙的皱褶里,被她的体温温暖着。你是她身体的隆起部位,因为她坐着,所以别人看不出来。你让她的乳房比以前沉重得多了。
  她在等待的一会儿工夫抽了三支烟。她灵巧麻利地把烟灰弹在一只黄铜烟灰缸里。她总是抽“领事牌”香烟,因为她觉得这种烟不会让她吐气难闻。
  杰罗姆静静地坐到你旁边的位置上。那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在一条斯塔福德绠狗身上打了一个响指;这狗肯定一直就蹲在桌子底下,一声不吭,所以谁也没有注意到它。它跟着主人走出去的时候,朝你看了一眼。第二个男人对那条狗点了点头,然后费力地踱到吧台前,说他还想要一杯。他喝的是一品脱装的啤酒。
  “他们不做三明治。”杰罗姆说。
  他知道你为什么来这儿。他一路上都和你在一起。
  她最年轻。最大的是康妮,其次是杰妮法,琼最小。漂亮的小琼皮肤白皙,眼睛碧蓝,一头蓬松的银发,比杰妮法小六岁,比康妮小八岁,当琼穿着她的红短裙坐在这儿的时候,康妮已经结婚了,带着一个六个月大的小孩。
  琼是你姨妈。但你什么也不要说,因为奶奶会不高兴的。
  如果她是我姨妈,干吗我们不去看她?
  她住的地方离我们很远。
  但她那时住得并不远。她就围绕在你身边。她的体温,她勃勃跳动的心脏,她抽的香烟,不断流过她的喉咙的光泽渐敛的杜松子酒,把你团团围住。你知道她有多么害怕,因为她的肾上腺素向你劈头盖脸地涌来,弄得你向着你的小房子的四壁一个劲地乱撞。
  男人们盯着她光洁的双腿和白色皮凉鞋。她把她的白色手袋换到身体和墙壁之间的另一侧座位上。当她两腿交叉时,红色短裙就退到膝盖以上,露出了大腿。她看着手中的香烟燃尽,小心地将它掐灭。
  杰罗姆靠着你,两臂平行放在桌子上。他穿一件红色的T恤,他的手臂在你的旁边,显得光滑黝黑。整个故事发生的时候,他离此地非常遥远,但这会儿他近在咫尺。你俩仔细读遍了对方的身体,每一个细节都无所不知。如果他现在离开,你该干什么?如果他在一个阳光普照的白天过去之后趁着夜色走进这个酒吧,和另一个女孩眉来眼去,你将怎样起身相迎?
  琼那时候应该听到了引擎的声音。她在那辆汽车中待了足够长的时间。他们两个就是在那地方,在通用车前排座位上,把你弄出来的。她早就熟悉了车轮压着路面劈啪响着然后悄无声息的过程。
  通用这牌子真滑稽。在你看来,这种车子一点也没什么格调。琼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这样的男人还没有到达能够鉴赏车子的程度。他属于粗俗、冷漠、暴力的那一类。
  兴许,他进来时咧着嘴,发出类似汽车散热器那样的金属般的微笑。他带着另一个女孩。她叫妮可儿。这当然不可能是她真实的名字。但何必费心追究这些,何必费心查问她的真实姓名呢?这个名字也许是她的也许是随便哪个女孩子的。
  可爱的卷发蓬松的琼长大成人了,她不得不把头发烫直染黄。她像一般的妇女那样,把手探进她的白色手袋,翻找着钥匙和纸巾之类的东西。但她翻出了某件不属于她的东西。这是他的东西,他把它藏在他的抽屉的最上一格。他买的手枪的样式也很不对劲儿。这把枪非常小巧,样子很好玩,而且很容易放进她的白色的手袋。如果他有一把适合他的手枪,兴许就不会有那一档子事儿了。
  但是即使像玩具那样的手枪,分量也不轻。出于某种考虑,她一直用报纸包着手枪,当她掏出枪来时,仍然在手袋里的报纸就被弄得哗啦哗啦直响。现在她身体站起了一半,脸色极其苍白。他还是没有看见她,因为她坐在门背后。枪刚掏出来,就掉在了她身边。因为她是左撇子,所以枪掉下来,仍然落在她的身体与墙壁之间。没有人看见枪。酒吧招待环顾四周,认为她不会再叫他了。也许她进来之前就已经在喝了呢:酒吧招待有这个本事,一眼就能看出人的子丑寅卯来。
  她迈步向前。她叫了他的名字。他转过身,两人面面相对。他扭了扭脸,不是对她而是对妮可儿说:“嘿,你看谁在这儿。”
  他口气大大咧咧的,就好像她做什么或说什么都不会使他惊讶似的。
  琼什么也没说。她抬起左手,用那把玩具一样的手枪捅在他的肚子上。接着她慢慢往上移动手枪,直到抵住了他的前胸。他仍然弄不明白她在干什么。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好像她是在帮他回忆什么似的。你在她的身体里面被吊了起来。没有人看妮可儿。你的母亲和你的父亲四目相交地站着,直到她向他开枪射击。
  这可苦了她枪口下的猎物。她对于枪支一无所知,也从来没有开过枪。
  在这件事情上你是有责任的。你是帮凶。枪掉下来时,后坐力传遍你的全身,使你在你的水囊里不停地晃来晃去。你的心脏和你母亲的心脏一起在喊叫。
  “我当时在场,”你对杰罗姆说。这样说的时候,你第一次真正理解了事情的全部。他的手臂碰了碰你的,但什么也没说。吉尼斯黑啤的气味呈颗粒状地被他呼出来。突然你很想知道你父亲当时喝的是什么。如果琼没有从门背后她的座位上出现,他应该早就走到了吧台前,敲着吧台,为妮可儿和他自己点好了饮料。也许,他们进来时他就问过她想喝点什么。那时酒吧招待也应该早就为他们忙前忙后了,他正是那种伶俐的角色。而琼也应该走远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她的存在,就不过是由红色短裙、肉艳的大腿与白色手袋组成的一个梦罢了。
  尽管她不知道怎样开枪,以前也从未开过枪,但她还是开枪了。后坐力使她直往后退,枪也从她手里掉了下来。没有人捡起那枪。那天酒馆里的人可比今天多了:目击者有一大班子。琼退了回来,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但人们一开始便认定她就是那个开枪者。酒馆方面几分钟就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店主叫来了救护车和警察。他用的是一部黑胶木的笨重的电话,这种电话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他的手指围绕着键盘一个一个地转动着,这种拨号方式现在也已经不复存在。琼蹒跚着回到门背后她的座位上,手袋也掉了下来,但她并不想去捡它。她一脸茫然地坐着,直到有人为她点燃一支香烟并把它放进她的口中。与此同时,他倒在了地板上,当人们试图抱起他时,他的双脚还慢慢地踢蹬着。妮可儿惊慌失措。看着她赶上的这一摊子事儿,她才明白自己对他原来一无所知。她也知道有琼这么个人,但并没有一眼认出来。或许因为她的脸色过于苍白了。
  有人敲着酒馆的大门,宣布谁都不许走开。另外有个人对你父亲前胸正中一团跳动着的血糊糊的脏东西展开急救。你父亲躺在地上,双脚抽搐着。他两眼圆睁,意识清醒。空气中有一股动物的血腥味。琼一直坐在那儿,似乎打定主意准备坦然接受将来的一切,但对自己犯下的事儿却始终没有看上一眼。她好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或者身边正在发生什么事情。接下来是常规的依法办案。警察赶来,她总算开口了。当他们要把她从座位上提起来时,她说“我是孕妇”。他们没有对她动粗,但也许她那时正记起有人对她说的话:他们不会吊死一个孕妇。
  1967年他们没有吊死任何人。这项刑法当时已经彻底废除了。“所以就这么回事儿了,”杰罗姆看了看四周,轻声说,“就是这地方了。”
  这家酒馆从地图上的位置说起来真有点奇怪,它坐落在一条普普通通的路上,而这条路和那条巷子接上以后,就断掉了。奇怪的事情还在于:这家酒馆还开着,还在出售一品脱一品脱的散装啤酒,空气中还弥漫着香烟和啤酒的味道。此时此刻,你就坐在当年琼坐过的地方。你以前也在这个地方坐过。
  你被一起带到警察局。琼的身体像往常一样温暖地包裹着你的身体,在她红色的短裙下面,她的心脏正翻动着红色的潮汐。她仍然一言不发。她似乎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理解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当你终于离开她时,你被抱给了康妮,就用琼亲手编织的蜘蛛网状的羊毛毯裹着。全家人以前谁都不知道琼还会编东西。你是一个瘦小黑发的孩子,一点不像你母亲。你可能像另一个人,但谁也不高兴提这事。后来你就成为康妮的孩子。你长大了,很像是小露易斯的孪生妹妹——露易斯比你大十一个月。你们小时候都听大人们说起过琼姨妈的名字。她住得很远,而且从来没有到这边来过。康妮把你们两个抱在膝盖上,上上下下不停地颠着,颠啊颠,颠啊颠,农民骑马喽,绅士骑马喽,女士骑马喽。你和露易斯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你来这儿是因为你有权来这儿。你有权知道谁是你母亲。尽管废除了绞刑,但她还是用剪开来的床单把自己吊死了。这是她坐牢八年之后的事。很幸运你不知道此事,很幸运没有人知道此事,很幸运你已经成了康妮的孩子而露易斯就是你的姐姐。不是你的孪生姐姐,你经常不得不向别人解释,但事实上你们差不多就像双胞胎一样彼此相像。你们总是共用一间卧室。
  她坐在这儿,然后站起来,左手拿着手枪。也许那边的那个男人就是硕果仅存的当时的目击者,他知道她所做的一切。也许他看见了。这不过是三十四年以前的事。这还并没有成为历史。
  你当时也在场。也许,当她站起身来时,感觉到了你在她肚子里的转动,她因此觉得全身的重量突然变轻了。也许正是这件事给了她扣动扳机的力量。
  酒馆外面,停车场的另一边,有一条小河。不是那种随便谁都喜欢在旁边支上桌子撑起阳伞的小河。这是灌溉用的小河沟,涨满污水,臭气四溢。也许,琼来这里的时候,它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杰罗姆正好和你同龄。他的母亲那时也正怀着他,然而是在圭亚那,不是在这儿。这让你如释重负,觉得可以更加轻松地呼吸——当你知道杰罗姆和这一切了无干系,他成长在另一片天空底下,直到有一天和你相遇时。
  (责任编辑 孟丽)
  
  注:
  ① 艾丽丝·亨特·巴特莱(1869—1949),美国剧作家和诗人,曾在《伦敦诗歌评论》杂志当过三十年的编辑,对英美两国的诗歌评论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于1924年获得“英国诗文会社”金奖。由于她曾是该会社的成员之一,故以其名字命名每年为最佳诗集颁发的奖项。
  ② 原文为at the hare and hound,意谓一个人醒悟到自己处在一种情境中,就好像那模仿猎犬追逐兔子的游戏:假装兔子的在前面跑,不断撒下纸屑,让假装猎犬的全力跟踪。小说写“你”的父亲被当时怀着“你”的母亲追赶杀死在一个小酒店里,多年以后“你”来到那个酒店,想寻找当年的蛛丝马迹而不得。
  ③ Babycham,一种酒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