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生意

作者:舒拉米·拉丕德




  [以色列]舒拉米·拉丕德/作
  谭心雨/译
  
  玛亚妍跳到了椅子上,尖叫起来:“一只老鼠!一只老鼠!”
  雅埃丽抓起长扫帚就在房间里追起来。她到处搜寻,搬开了床,踢着碗橱,敲打着墙。“老鼠在哪里?老鼠在哪里?”她吼道。本尼一直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腿,眼睛到处瞄,看家具下面和远处角落里是不是有老鼠。最后,雅埃丽住手了。她靠着扫把,脸冻得苍白,鼻孔里冒着怒火,对着还站在椅子上的玛亚妍说:“你想干什么?开玩笑还是真的?”
  “不是,不……”玛亚妍结结巴巴地说,“我看见……我看见……”
  一圈圈银发夹把她如丝般的棕色长发紧紧地卡在鬓角后面。她脚上穿着粉红色的运动鞋,蕾丝边的袜子露出来。
  “你看见老鼠了吗?”雅埃丽问她的弟弟。
  “没有,”本尼说,“在哪里?”
  “我不知道在哪里。问玛亚妍。你看见老鼠在哪儿?”她问小女孩。
  玛亚妍从椅子上下来,又回到桌子边坐下来,还担心地看着地板,嗫嚅着说她自己以为看见了一只老鼠。
  “自己以为!她这样吓唬人就是因为自己以为看见了老鼠!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了,你听明白没有?”
  “算了,雅埃丽,”本尼说。
  “什么算了,什么算了,”雅埃丽怒气冲冲地责问,“你是在学习还是在尖叫看见老鼠?你给我说清楚。”
  雅埃丽拿起书,站在桌子边上。玛亚妍皱起眉头,开始背诵:“金孔雀飞走了,你要飞到哪里去,金孔雀。”本尼张着嘴巴,仰头盯着天花板,凝神片刻,然后说:“我要飞到海边去。”在学校演出的戏里,玛亚妍演新娘,本尼演孔雀。她只需要背三句台词,他要背五句。
  
  玛亚妍回家后,本尼和雅埃丽把桌子从墙边挪开,取下了捕鼠夹。刚捉到的老鼠是灰色的,十分肥硕,活蹦乱跳。它的肚子和软塌塌的鼻子是一样的颜色,尾巴看上去好像一条长了毛的小蛇。这是他们捉到的最大的一只老鼠。他们上了屋顶阁楼,小心地把捕鼠夹打开,把老鼠放进了盒子里,那里面已经有三只老鼠了。加上这只新捉到的,现在共有四只了。
  “它样子很吓人,”本尼说。
  “下楼去,把三明治吃了,喝点茶。”
  “它把小老鼠吃了怎么办?”
  “洗你的澡去,把书包准备好,然后上床睡觉。”
  “那个社工到学校去了,”本尼说。
  “她和你说话了吗?”
  “没有,她和我老师德沃拉说话了。”
  两个孩子沉默下来,看着黑下来的马路。
  “你担心吗,雅埃丽?”
  “你开玩笑!她和德沃拉老师讲话关我什么事?你是一个好学生,你身上又没生虱子,作业也及时完成。我担心什么?”
  “要是她发现我们说谎,发现你其实才十三岁怎么办?”
  “我杀人了?我偷东西了?如果我是十三岁,那是我的错吗?”
  “你告诉过她你十五岁,我听到的。”
  “那又怎么样。如果我说我十三岁,他们就会把你们送到孤儿院去,把我们都送去。”
  “但是如果她发现了怎么办?”
  “她不会发现的。”
  “她又不是傻瓜。”
  “她就是傻瓜。你只要闭上你的嘴就行了。在教室里不要乱说话,下课了别疯。”
  “你怕吗?”
  “不怕。下去睡觉吧。”
  
  那个女郎靠在贮藏室的墙边。雅埃丽站在屋檐上,正好在她的头上方。又是那个金发胖女郎。雅埃丽在黑暗中也能辨认出她来,只要听见高跟鞋踩在路上噼啪噼啪的声音就知道是她。她一直等到那个男人脱下裤子,在衬衣和和裤子之间是白花花的皮肉。当那个男人靠上女郎的时候,雅埃丽把装老鼠的盒子倾斜,撬开盒子上窄小的门,然后就从女墙上跑开了。尖叫声立刻就出现了。雅埃丽想,你应该认为他们是被谋害的。接着,正如她所预料的,听见了人逃跑的声音。她想,我想到达的目的就是要社工发现,我们的院子里已经成了妓女出没的地方。
  
  脚步故意踩出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
  “雅埃丽?”
  “嘘——”她轻声制止。那个男的走过来,在她身边的屋顶阁楼地板上坐了下来。
  尼桑是这栋屋子惟一的居民,当然,是除了她自己和本尼之外。市政府和埃米达①一年前就拆迁走周围最后一批居民,一些私人开发商获得了部分腾空的地块。他们很惊讶三四层的楼房那么快就被拆毁了。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推土机,发出的声音就好像一辆正义的坦克,用它巨大的铁铲顶在墙上,直到墙坍塌成一堆瓦砾。当灰尘散尽,他们惊讶地看见有些东西还是那么坚韧地存在着。一张照片还挂在墙上,照片中有一个男人和女人坐在桌子边,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和几个玻璃杯,那两个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眼睛笔直地凝望前方,对面前发生的一切毫无知觉。一扇白色的门还没倒下,一把钥匙还插在钥匙孔里,那门在一片瓦砾堆上斜撑着,没有明显的动静有时也偶尔摇晃一下,如同一个受伤的士兵还在用最后一丝力量支撑着。
  他们的屋子也还在一片重新开发工程中挺然支撑着,如同一副老迈的牙床上有一颗坚韧的牙齿。夜间,他们闻到东西烧焦的味道,就从窗户往外望,竭力透过围在这片拆迁房屋周围的木栅栏,找到火源或是冒火星冒烟的地方。尼桑说,那也许是守夜的人生火煮咖啡或是用来暖暖脚。除了他们的房子,16号也还没拆,那是一栋平房,周围有一圈矮矮的石墙。那里面住着伯杰太太,一位肥胖的老妇人,走路都要用学步车,她有两条浑身散发出气味的老狗,她一出门,两只狗就跟在她后面。她告诉尼桑和孩子们,它们出生在她的屋子里,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那帮土匪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离开这里,就是用墓园的灵车把我拉出去,”她发狠说,“他们凭什么把人赶出自己的房子?谁听说过这样的事?看看吧,他们把这里变成斯大林格勒了。你们永远都别同意卖房子。”路边有一个招牌——“药房和香料-可信赖的药师让·阿尔马里亚”——孩子们去学校的路上踩在上面走过,让瘪塌的铁皮发出声响,以此来取乐。
  尼桑采纳了伯杰太太的建议,说他将和孩子们留在这里。他向他们的父亲发过誓,他要照顾他的孩子,任何拆迁工程都不会改变他的主意。他刚移民到这个国家的时候,无法生活,是布里斯克给了他一张床住,教给他手艺,他不会因为他死了就背叛他。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孤儿更是无辜。男孩失去父亲的时候才两岁,他告诉过法官。从那以后,他尼桑就给孩子们又当爹又当妈,为他们洗澡、给他们做饭、把他们抱上床睡觉。记忆中他们的父亲很倒霉,生活不幸。作为一个父亲,的确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做假肢的,所有的兴趣都放在人工上肢和下肢上。那么道理在哪里呢?如果那个倒霉的人还活着,孩子就还可以住在这座房子里。但他死了,那又怎样呢?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是继承人。他们想住在他们的房子里。他们还要被惩罚两次吗?一个惩罚加上另一个惩罚?根据遗嘱,他是他们的监护人,只要他活着,他就不会让那些人把他们从房子里赶走,不管市政厅来烧毁还是埃米达来烧。孩子们比公共建筑更重要。社工给出过证言,说孩子们有所需要的一切,他们和尼桑的关系很融洽。警察也说过,真的没什么问题。法官说,如果是这样,就让我们等等看吧。周围的改建也许将要花几年的时间,不一定要从这些孤儿的房子开始,不是吗?当然,法官的决定也是临时性的,有条件的。
  那个“有条件的”决定过去了半年,那些妓女发现了这片废弃的建筑。尼桑很为孩子们担心。他不再敢肯定曾经做的是正确的事。毕竟本尼才九岁,雅埃丽十三岁,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的是太多的少儿不宜看见的事情。
  “根据遗嘱,你到十八岁时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了。还要五年,雅埃丽,那是很长的一段时间。”
  “你要我们干什么?搬到孤儿院去?”
  “绝对没有这回事。”
  “法官说,这所房子的确是我和本尼的。如果姑妈代替你成为监护人,她们就会把我们送到寄宿学校去,把房子出租,租金放进自己的口袋。五年里可是很好的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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