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经验与现实要求
作者:赵为民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渊源
“和谐”由“和”和“谐”两字组成。“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顺和、协调、无抵触、无冲突之意。所谓和谐社会,就是让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无根本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气氛良好。
从一般意义上讲,作为一种美好的生活理想和价值追求,和谐社会乃是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期望。从《礼记·丰运》篇描绘的美好世界,到陶渊明《桃花源记》;从《镜花缘》的君子国,到太平天国的理想图;从康有为的《大同书》,到孙中山设想的“大同世界”,不同时代的中国人对理想中的和谐社会进行过很多美好的描绘。
《札记·礼运》认为,夏代以前存在着这样一个和谐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予今)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孙中山始终把“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作为最高理想,毕生致力于此。他的“大同”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的“民生主义”主张里。在他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民生主义》)。他认为“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欲改造新国家当实行三民主义》),“就是要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谋生活”(《农民大联合》),只要采取“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大同主义”就指日可待了。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人类孜孜追求的和谐社会至今尚未出现过。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也提出过关于和谐社会的思想。
1956年,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提出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作出了深刻论述。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并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但后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出现曲折,特别是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使毛泽东的这些正确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
总结历史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一个先进的政党来领导,而且这个政党也必须永远保持先进性。
二、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先进性的政党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先进性来严格要求自己(延安整风就是最好的证明),从而确保了自己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在过去的八十多年里,我们党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前列,也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以自己正确的路线纲领和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胜利地完成了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当之无愧地确立了时代先锋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无私奉献的高尚人格和模范行为,领导人民群众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树立了新的丰功伟绩。八十多年来,我们党虽然走过曲折的道路,但都是自己纠正了错误,因而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始终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同时又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切实解决党在先进性问题上遇到的各种挑战。保持党的先进性,就是要以先进阶级的先锋分子为组织基础;以推动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思想;以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维护和发展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奋斗目标,使党永葆生机与活力。
党的先进性在新世纪新阶段集中体现在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先进性会有不同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放到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抓住决定党的历史地位的三个根本性问题,从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进步本质的高度,对党的先进性做出了最新、也是最集中的提炼和概括,从而把对党的成员的要求与对党的路线纲领的要求更加紧密地融合起来,将党的先进性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实践“三个代表”,就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就是坚持党的先进性。
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等等。这一切,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显示出党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和能力。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便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勾勒出一个美好的蓝图。这幅蓝图,是历史上种种关于和谐社会的描绘所不能比拟的。
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党的先进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要通过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及其成效来体现、来检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要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当前,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注重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从而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又要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包括统筹兼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