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明史人名索引》中关于“陈于陛”的两条错误
作者:高 辉
《明史人名索引》中的“陈于陛(元忠,文宪)”在《明史》中有传,现摘录如下:“陈于陛,字元忠,大学士以勤子也。隆庆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万历初,预修世、穆两朝实录,充日讲官。……十九年拜礼部右侍郎,领詹事府事。……其年夏(二十二年),首辅王锡爵谢政,遂命于陛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二十四年冬病卒于位,史亦竟罢。赠少保,谥文宪。终明世,父子为宰辅者,惟南充陈氏。”(《明史·陈于陛传》)由《明史》中的《陈于陛传》可看出,《明史人名索引》中的“陈于陛”指的是“南充陈于陛”,而且其下大部分条目也是指“南充陈于陛”。但其中“7/84/2057”在《明史》中的原文如下:“万历十九年九月,泗州大水,州治淹三尺。……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渠不当浚。……贞观又会总漕陈于陛等言……。”(《明史·河渠二》)《明史人名索引》中“19/223/5871”在《明史》中的原文如下:“(万历)二十年,泗州大水,城中水三尺,患及祖陵。……季驯谓祖陵王气不可轻泄,而巡抚周密、陈于陛,巡按高举谓周家桥在祖陵后百里,可疏浚,议不合。”(《明史·潘季驯传》)
以上两条中的“陈于陛”不是“南充陈于陛”,其明证如下。
第一,从《明史》中“南充陈于陛”的传记资料及《中国地方志集成·顺庆府志》中的资料来看,他从未担任“总漕”及“巡抚”二职,亦没有“修治水患”一事。
第二,《畿辅通志》云:“陈于陛,字荩斋,曲周人。嘉靖进士,授庆阳推官,擢礼部侍郎,改吏部,升太常卿。以忤张居正罢归。起右副都御史,以户部侍郎总督漕运,却例金十三万,进南京户部尚书。以奉表过里,卒,囊中俸余八金而己。赠太子太保。”(黄彭年:《畿辅通志·陈于陛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从此文可看出,《明史》卷84中的“总漕陈于陛”及卷223中的“巡抚陈于陛”,是指“曲周陈于陛”,而不应归入“南充陈于陛”条下。
第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云:“《意见》一卷,明陈于陛撰。按明嘉、隆时,有两陈于陛。一为曲周人,嘉靖巳未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一为南充人,大学士以勤之子,隆庆戊辰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此书自着曰‘玉垒’,‘玉垒’在蜀,则南充陈于陛也。”
第四,《弇山堂别集》云:“两陈于陛,万历十八年,一为詹事学士,一为左副都御史。”(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大臣姓名同》,中华书局1985年版)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明史人名索引》中的“陈于陛(元忠,文宪)”下的“7/84/2057”和“19/223/5871”是把“曲周陈于陛”误当作“南充陈于陛”。为此,我们研究历史的人不可不慎。
作者: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充)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