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抓壮丁”的历史探析

作者:孙跃中



  我们在肯定抗战时期四川壮丁征集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兵役办理人员营私舞弊、强拉壮丁、顶替买卖、贪污敲诈等丑陋现象大量存在。壮丁征集本是抗战非常时期合法的必要举措,但人们却对“抓壮丁”赋予贬义,主要是因为当时强拉壮丁等弊端相当严重。1943年4月,四川省军管区司令部兵役视察员甘焘考察彭县役政后写道:“彭县征送壮丁皆由雇买估拉而来,以前数年买丁占十分之八,拉丁占十分之二,及至去年(1942年),则拉丁占十分之八,买丁占十分之二。乡镇保甲视役政为利薮,或买或拉无不有弊,如派款买丁浮支滥报,钱归中饱;拉丁或借机敲诈,得钱到手,拉获之丁亦可放纵,政府掩耳盗铃,不敢过问。地方人士恐贻后患,亦不敢举发,而乡镇保甲以无人监视之故,遂得肆其所为,而民间遂不胜其苛扰矣。”[6]二是壮丁逃役现象严重,以致兵员欠额较大。尽管有兵役法规严格规定,但仍然有不少应征壮丁逃避兵役,或往他方规避,或雇人顶替,甚至有不少地方出现壮丁断指避役及集体抗丁事件,如1944年,仁寿县就有三个乡10名壮丁断指抗丁。[7]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央配额任务未能如期完成。抗战八年尽管四川壮丁实征额居全国第一(具体数见前),但离中央配额3193808人,尚欠60余万。[8]尽管如此,但问题与成绩相比,成绩仍是主要的。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这一点。
  
  注释:
  [1]周开庆:《民国川事纪要》(民国前一年至二十五年),台北四川文献出版社,民国63年(1974年)版,第573页。
  [2]《国家总动员》,四川省档案馆藏,10—31号卷,第95页。
  [3]张群:《胜利日感言》,见《张岳军先生在川言论集》,台北四川同乡会印行,第211页。
  [4]参见《抗战期间各省历年实征壮丁人数统计表》,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抗战档案史料选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第598—599页。
  [5]《感谢四川人民》,《新华日报》,1945年10月8日,第三版。
  [6]甘焘:《彭县役政考察情形》,四川省档案馆藏,民41—3902号卷,第3页。
  [7]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四川省志·军事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49页。
  [8]参见《抗战期间各省历年实征壮丁人数统计表》,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抗战档案史料选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第598—599页。
  
  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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